| 索引号 | 5304002021124094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4-0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为更好满足边境少数民族生活消费,现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予以退还。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2月19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玉溪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3-11-23
- 关于玉溪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运行使用“玉溪评议”二维码公告 2023-04-24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2026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2026-04-03
- 玉溪市公安局2026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4-03
-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启用电子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公告 2026-04-03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