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774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6-04-10 |
关于建立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公告
关于建立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
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及《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摸清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现将我市建立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新建、收购、转用等方式筹集,限定配售对象、户型面积、配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二、保障群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为具有玉溪市户籍的工薪收入家庭或者个人、引进的各类人才等群体。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玉溪市户籍;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以家庭或者个人为基本申请单位(以下统称“申购对象”),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购对象在申请地无住房;
(四)申请人在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房源所在地规定的年限。
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可以不受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限制。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时间
自2026年4月14日起,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始常态化开放申请。
(二)申请方式
访问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1060801# )或微信小程序“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进行申请。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玉溪市申请入库实行承诺制。申请家庭承诺符合玉溪市保障对象条件,并按照申请类别提交户籍信息、社保信息、婚姻信息、住房信息、工作信息等申请材料。
2.审核与公示。申请家庭提交申报资料后,根据申请家庭选择的意向区域,由意向区域所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审核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本地申请条件。审核通过后,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纳入轮候库。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纳入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排队轮候。
四、注意事项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坚持以需定建(购)原则。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主要用于摸清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由各县(市、区)结合住房需求和属地经济能力、房地产市场情况等确定是否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待县(市、区)有具体项目配售时再按配售方案安排配售。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应注明房屋性质为保障性住房,国家规定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同时不得长期闲置。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与回购价格。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主要由土地价格、建安成本、不超过 5%的利润以及需据实核算的相关成本组成;收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主要由房源收购费用、投资利息、不超过 5%的利润以及需据实核算的相关成本组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住房折旧按照每年2%的折旧率予以核减(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购房人自行装修或者添附部分不予计算,回购时不予补偿。计算公式: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交付使用年限×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不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
特此公告!
《玉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网页链接:https://www.yuxi.gov.cn/yxs/zcjd1/20250807/1617514.html?content=2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6-03-03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