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957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5-09-19 |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201000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 、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防治等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项目建设;完成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单位。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业环保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4年完成了玉溪市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和管控工作。完成了249个协同监测的采样、制样、送样等工作,完成率100.00%。玉溪市2024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在澄江市、通海县开展1.50万亩措施落地和管控工作,现措施落地、农产品协调监测等工作正在推进中。完成了九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数据的踏勘、核实和数据审核等工作。
2.农膜回收。玉溪市农膜回收体系现已基本建成,全市建立农膜回收网点55个,有6家回收企业参与农膜的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19.00万亩,现完成9.39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任务1.70万亩,建立残膜监测点34个。
(二)农村能源
1.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按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要求,建立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台账系统,根据台账系统数据分析,2023年度全市秸秆产生量69.29万吨,秸秆可收集量62.1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57.9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3.25%。
2.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生态资源总站要求,完成玉溪市2023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分析工作。2023年全市统计累计户用沼气池保有量4.10万户(口)32.81万立方米,本年利用0.73万户(口)5.8万立方米,利用率17.68%;小型联户沼气工程132处1.61万立方米;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13处4.50万立方米。全市累计推广节柴改灶23.67万台;太阳能热水器6.22万台21.27万平方米;全市累计建设村级沼气服务网点548个。
3.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由澄江市实施,现工作正在推进中。
4.沼气安全生产。一是2024年分别在“年初岁末”、“春节两会”、“五一汛期”和“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个批次,组织专业人员57人次,对全市9个县(市、区)34户(座)沼气设施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农村能源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排查。
(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
1.认证完成情况。2024年完成省级下达的50个任务指标的262.00%,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80个任务指标的163.75%。其中绿色食品16家27个产品,有机产品20家104个产品。截至目前持有效证书的“三品一标”合计196家单位640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89家单位280个产品,有机产品30家单位186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47家单位139个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29家单位34个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家单位1个产品。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申请的高原绿洲牌萝卜丝、条已纳入《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
2.加强标识使用管理。为规范“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组织市县两级业务人员出动30余人次对市内超市售卖“三品一标”产品进行了用标检查,共检查了56个产品的用标,未发现违规用标情况。
(四)宣传培训
一是为提高基层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2024年市级组织对县(市、区)业务人员、农户及企业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村能源安全、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的技术培训,培训4期200余人次。二是为了提高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保证沼气安全使用,开展了农安科普乡村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科普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市(县、区)共出动了60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3,566,26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6,264.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78,053.52元,下降54.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78,053.52元,下降54.54%;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三品一标”认证补助经费4,870,000元,故财政拨款收入下降率较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3,566,264.81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453.61元,占总支出的82.54%;项目支出622,811.20元,占总支出的17.4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78,053.52元,下降54.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722.72元,下降0.67%;项目支出减少4,258,330.80元,下降87.24%;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了“三品一标”认证补助经费4,870,000元,2024年无此项经费支出,故支出下降率较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3,453.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2,891.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562.55元,占基本支出的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811.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玉财农〔2024〕90号“三品一标”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三品一标”暨农环能源工作培训支出10,000.00元。
玉财农〔2024〕106号玉溪市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经费60,1393.20元,主要是用于玉溪市2024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服务支出601,393.20元。
玉财预〔2024〕1号遗属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418.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11,41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6,26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78,053.52元,下降54.54%,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0,11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7%。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240,681.6元,职业年金112,359.54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5,600.00元,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1,47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社保缴费有所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73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4%。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4,853.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011.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65.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医疗缴费有所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655,02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5%,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2%。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240,681.6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5,600.00元,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1,47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省级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3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215,193元,购房补贴8,1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9,38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47.04元,增长62.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25,938.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28%,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3,4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2%,完成年初预算的24.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34.04元,增长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7.00元,下降25.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87.00元,下降25.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8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47.04元,增长62.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25,93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3,4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控制公务用车成本,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三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534.04元,增长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7.00元,下降25.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87.00元,下降25.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到基层开展农村能源及环保工作业务量增加,公车运行费比上年增长;二是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我单位来访农村能源及环保业务的人员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255,33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5,260.32元,固定资产240,075.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377.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392.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051.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2,051.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051.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玉编办〔2024〕116号关于调整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更名为玉溪市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中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20111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2025091804570007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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