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876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5-09-19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501000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中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帮扶政策。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个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事务供给体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定内部机构15个,比上年增加了1个科室。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监督与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管理科、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与环境资源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科、农机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帮扶协作科、督查考评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市委农办秘书科、市委农办督促协调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的原因是2024年根据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经核定我单位车辆报废一辆,正在办理相关车辆报废手续,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24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4.70亿元,同比增长位3.30%(全省2.60%),增速排全省第四,其中:农业产值308.59亿元、增3.90%,林业产值15.86亿元、增5.00%,牧业产值76.36亿元、增0.40%,渔业产值3.40亿元、增6.90%,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0.50亿元、增6.90%。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71.00元,同比增长6.40%,增速排全省第13,绝对额保持全省第2,其中:工资性收入8,207.00元、增6.40%,经营净收入12,832.00元、增4.90%,财产净收入453.00元、增6.30%,转移性净收入1,179.00元、增8.60%。
3.农业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477个,完成投资71.48亿元,超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6.48亿元,同比增长52.00%,增速排全省第6。
4.粮油生产。2024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67.72万亩(任务数166.50万亩以上),产量62.32万吨(任务数61.80万吨以上),平均单产为371.59公斤(任务数370.00公斤),分别增长0.21%、1.07%、0.85%。实现面积、总产、单产“三增长”;完成油料种植面积21.86万亩(其中油菜19.65万亩)、完成底线任务21.40万亩的102.01%,油料产量3.12万吨。
5.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种植业生产情况。全年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52.92万亩,产量351.94万吨,产值115.17亿元;水果种植面积108.73万亩左右,产量164.38万吨,产值77.34亿元;鲜切花种植面积7.29万亩,产量25.40亿枝,产值26.59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9.91万亩,产量8.48万吨,产值5.51亿元。畜牧渔业生产情况。2024年全市生猪存栏91.50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9.10万头,同比下降3.20%。全市肉猪出栏147.60万头,同比下降1.80%,猪肉产量13.90万吨,与去年持平;牛存栏16.10万头,同比下降13.00%。肉牛出栏11.40万头,同比下降1.50%,牛肉产量1.60万吨,与去年持平;羊存栏35.90万只,同比下降4.60%。肉羊出栏28.40万只,同比下降6.30%,羊肉产量0.70万吨,与去年持平。家禽存栏1,461.50万羽,同比下降4.20%。家禽出栏2,857.70万羽,同比下降8.20%,禽肉产量6.00万吨,同比下降15.90%,禽蛋产量7.90万吨,同比增长7.40%。全市完成水产养殖面积31,540.00亩,水产品总产量13,416.00吨,渔业产值31,439.00万元;增殖放流水生生物888.78万尾,休闲渔业产值完成4,500.0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完成31,732.00亩,产量1,003.00吨。
6.农业市场主体培育。2024年,全市农业企业11,338户,较2023年增3,1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29个,较2023年增21个。农业龙头企业389户,比2023年净增52户。
7.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9月,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317.24亿元(不含烟草制品),同比增长3.62%。预计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167.35亿元(含烟草制品),同比增长5.00%。
8.“三品一标”认证。全市新获证63家299个产品,完成省级下达的50个任务指标的598.00%。其中绿色食品32家68个产品,有机产品30家230个产品。持有效证书的“三品一标”合计153家单位523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82家单位246个产品,有机农产品30家单位230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10家单位11个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29家单位34个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家单位1个产品,特质农品1家企业1个产品。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申请的高原绿洲牌萝卜丝、条已纳入《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
9.农村“厕所革命”。省级下达农村卫生户厕改建目标任务数为2,556座,已完成2,576座,完成率102.78%。下达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和“三湖”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建设任务为100座,已完成100座,完成率100.00%。全市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00%。
10.高标准农田。建成11.34万亩,完成任务的101.52%。其中:2022年结转2.57万亩完成0.05万亩,2023年结转9.61万亩完成3.83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24万亩),2024年11.17万亩完成7.4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84万亩)。
1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国家下达玉溪市7,717个样点,目前,外业采样已全部完成,内业检测完成4,371个样点。计划年内完成剩余3,346个样点内业检测和市级成果汇编招投标工作。
12.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更加巩固,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8,045户98,223人已消除风险2,675户8,754人,其余全面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参保率达99.00%以上;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210件项目全部完工,受益人口96.17万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不断拓展,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01万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47个,吸纳就业人数1.40万人,其中:脱贫人口629人。产业帮扶持续发力,实施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190个,投入衔接资金2.23亿元,占比67.13%,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800.00多万元,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能力。
13.农业基地建设提质增效。通过多措并举农业基地取得“四增长两提升”的成效。农业基地建设数量增长。全年新(改扩)建农业基地413个(种植基地343个、养殖基地70个)14.11万亩、设施面积10.54万亩,认定县级基地2,902个、市级基地874个,农业基地转“四上”企业83户。
14.持续推动“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全面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00%;镇区、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00%、93.26%;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8.52%,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整体排在全省前列。清理整治农村“临违危旧”房34.46万平方米,全市已认定星级美丽乡村559个,其中:一星级77个、二星级450个、三星级20个、四星级10个、五星级2个。建成省级绿美乡镇14个,绿美村庄34个,市级绿美村庄1,224个。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整体向“洁净美”转变。
15.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按照“一年成网、两年成型、三年成熟”目标,以红塔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工作为契机,推进全市“一盘棋”谋划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着力打造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标杆。目前,玉溪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经挂牌运营,完成了市级及红塔区平台建设,其他县(市、区)正在落实合作国资公司及县级平台建设地点,计划年底前初步完成县级平台统一搭建工作。
16.农业农村改革成效显现。江川区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两项试点”通过部级评估,峨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宗、30.39亩。推动村(社区)创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实体化运作,669个涉农村(社区)共建办公司74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664个、入股76个、合作9个),全年全市村办公司经营收入达7亿元以上,全市669个涉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15.00万元。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平台挂牌运营,全市土地流转累计80.00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20.28万亩,新平依施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被水利部作为南方山区改革模式进行推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3.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9,760,38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55,389.2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71,193.40元,增长11.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10,972.55元,增长12.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39,779.15元,下降96.5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增加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农经产权交易中心及抚仙湖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项目建设的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与其他单位合作项目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9,768,679.24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9,751.72元,占总支出的37.04%;项目支出25,038,927.52元,占总支出的62.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92,773.40元,增长11.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8,026.95元,下降1.72%;项目支出增加4,450,800.35元,增长21.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业务经费压缩,费用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增加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农经产权交易中心及抚仙湖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项目建设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29,751.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49,074.21元,占基本支出的7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80,677.51元,占基本支出的26.35%。
1.人员经费支出10,849,074.2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75,353.41元,人均221,409.68元(基本工资1,986,837.00元、津贴补贴2,451,578.00元、奖金1,347,13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8,107.68元、职业年金缴费453,248.4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7,088.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6,273.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012.57元、住房公积金742,131.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939.4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3,720.80元(离休费134,342.00元、抚恤金238,378.80元、生活补助1,460,000.00元、医疗费补助41,000.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3,880,677.5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75,777.51元(办公费175,020.92元、印刷费75,579.10元、手续费10.80元、水费43,284.44元、电费26,661.56元、邮电费21,198.6元、物业管理费622,860.00元、差旅费381,121.19元、维修(护)费87,148.20元、租赁费266,865.17元、会议费123,277.20元、培训费112,795.50元、公务接待费47,530.00元、劳务费61,874.00元、委托业务费787,740.00元、工会经费94,788.72元、福利费36,37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899.43元、其他交通费用765,976.6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431.0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38,927.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玉财资环〔2024〕108号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工程专项资金2,999,962.00元。主要用于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及农业灌溉用水工程,按照项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玉财预〔2024〕1号遗属生活补助经费50,66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和“揭批查”人员生活补助。
3.玉财农[2024]76号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65,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
4.玉财农〔2024〕106号撂荒地复耕复种项目(轮作)资金80,299.05元,主要用于玉溪市3487亩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
5.玉财农〔2023〕47号肉牛试验示范专项经费22,520.50元,主要用于畜禽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的试验示范。
6.玉财农〔2024〕90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99,96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推广应用相关费用支出。
7.玉财农〔2024〕102号撂荒地复耕复种项目资金470,696.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3487亩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
8.玉财农〔2024〕90号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18,78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肉牛提质增效技术示范推广费用。
9.玉财农〔2024〕90号农业科技教育补助资金15,648.70元,主要用于开展种子市场销售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抽检培训。
10.玉财农〔2024〕90号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项目资金8,2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数据统计培训。
11.玉财农〔2023〕238号市本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补助经费1,750,000.00万,主要用于购买预防猪口蹄疫,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活疫苗等疫苗。
12.玉财农〔2024〕90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64,746.00元,主要用于完成1.80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胶体金技术快速检测2.50万项次考核目标任务。
13.玉财农〔2023〕47号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18,010.00元,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统计监测培训。
14.玉财农〔2023〕47号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培训、防控等相关工作。
15.玉财农〔2023〕47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情调度资金16,112.00元,主要用于农情信息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和引导,加强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一县一业”的培训学习。
16.玉财农〔2023〕195号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资金1,308,200.00元,主要用于对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峨山县、元江县5个县级兽医实验室专业设备进行配置。
17.玉财农〔2024〕90号2024年农产品推介及招商引资活动项目资金180,0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展会及推介、招商活动费用支出。
18.玉财农〔2023〕47号农业转基因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市本级转基因培训及抽检转基因种子市场检查。
19.玉财农〔2023〕195号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康井路13号建筑临街外立面城市风貌美化提升改造经费12,037.0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维修。
20.玉财农〔2024〕90号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项目资金119,775.19元,主要用于川区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县级整治成果验收。
21.玉财请〔2024〕55号玉溪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补贴资金1,3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补助。
22.玉财农〔2023〕47号市场与信息化科省级专项资金30,407.08元,主要用于茶博会、南博会(商洽会)、全国农交会等产销推介活动费用。
23.玉财农〔2024〕51号玉溪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专班专项补助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级美丽乡村星级管理评定工作。
24.玉财资环〔2024〕9号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工程专项资金1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示范项目的工程进度款。
25.玉财农〔2024〕138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1,934,620.00元,主要用于个人或企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20,769.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0%。与上年相比增加11,733,352.25元,增长44.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7,41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各项社保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增加。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07,682.00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8,107.68元,用于反映单位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3,248.47元,用于反映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38,378.80元,用于反映单位职工死亡的丧葬抚恤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0,27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医疗缴费增加。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8,088.98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6,273.25元,用于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916.93元,用于反映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99,9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抚仙湖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按照实际工程进度审核后向市政府申请资金支付。其中:
“2110302”水体2,999,962.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065,30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9%,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及开展“三农”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批复的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未发生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9,599,913.61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65,000.00元,用于反映城乡畜禽产品预警能力建设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支出936,104.25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的费用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1,750,000.00元,主要反映动物疫病防控的费用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64,746.00元,用于反映单位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10”执法监管支出170,6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执法监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42,41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信息化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596,349.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419,775.19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农经产权交易及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费用。
“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0,407.08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农产品推广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80,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费用。
“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14,000,000.00元,用于反映支付抚仙湖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项目建设费用。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畜牧业生产发展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7,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的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2,131.00元,用于反映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25,675.00元,用于反映单位按照房改政策支付给按月领取购房补贴的职工的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400.00元,决算为171,42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53.41元,下降2.3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00.00元,决算为123,899.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7,5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73%,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8.41元,下降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05.00元,下降7.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05.00元,下降7.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4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42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53.41元,下降2.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00.00元,决算为123,89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7,5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8.41元,下降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5.00元,下降7.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05元,下降7.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接待人数及接待事由,节约为主,减少接待费用的支出;二是加强车辆管理,缩减洗车等相关费用,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包括外省、省级、地州、市级因工作需要联系的相关单位及县区对口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0,677.51元,比上年减少87,029.45元,下降2.19%,2024年压缩了工作业务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日常工作业务开展的各项办公支出。其中:办公费175,020.92元、印刷费75,579.10元、手续费10.80元、水费43,284.44元、电费26,661.56元、邮电费21,198.6元、物业管理费622,860.00元、差旅费381,121.19元、维修(护)费87,148.2元、租赁费266,865.17元、会议费123,277.20元、培训费112,795.50元、公务接待费47,530.00元、劳务费61,874.00元、委托业务费787,740.00元、工会经费94,788.72元、福利费36,37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899.43元、其他交通费用765,976.6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431.0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33,362,282.00元,其中:流动资产438,277.61元,固定资产6,045,930.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276,961.70元,无形资产601,112.5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16,189.91元,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按进度支付抚仙湖径流区农业面源污染工程款在建工程增加;二是2024年机构改革原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固定资产划入。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7,779.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1,722.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7,4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4,314.5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9,939.2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0,74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501111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决算公开表2025091805542859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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