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957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901000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套报表是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畜牧站、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个独立法人单位的合并决算报表。
(1)负责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承担兽药及残留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动物疫情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畜禽疫(菌)苗及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指导、推广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和检测技术;指导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技术工作。
(2)依法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GSP认证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屠宰和运输的监督;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服务工作,指导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县区动物检疫及检疫出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3)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畜禽资源管理、良种体系建设;推广畜牧标准化生产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承担畜牧业良种和配套技术推广、培训,指导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指导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饲草地项目技术指导;负责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技术指导;负责饲草饲料和农副资源开发利用及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饲料、生鲜乳监测和抽检工作;鉴定饲料、饲料添加剂技术争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重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市春防、秋防累计免疫畜禽疫病23种,13,799.84万头只,其中重大动物疫病4,930.46万头只(口蹄疫328.36万头只、高致病性禽流感4,562.68万只、羊小反刍兽疫补免39.42万只),其它常规病免疫8,849.38万头只(其中猪瘟232.47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27.09万头、其他8,389.82万头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其它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95%以上。
2.突出抓好全市动物疫情诊断、监测预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扎实做好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疫病的监测,2023年全市共完成畜禽疫病监测37病种7.73万头(只),其中:免疫效果监测3.53万头份,病原学监测4.20万头份(其中市动物疫控中心完成病原学检测2.57万份,出具检测报告书392本,提交监测预警报告35份),超额完成监测任务。
3.人兽共患病防控进展顺利。(1)布病专项防控:2023年重点对牛、羊等易感动物进行布病全面监测,今年完成监测14,165份(其中猪1,628头、牛5,125头,羊7,412只),检出阳性已按规定处置。(2)狂犬病防控:①开展监测:今年完成狂犬病监测222份,其中病原学监测101只,免疫抗体监测121只;②培训宣传:编写印制《狂犬病防控小知识》等2,000份。
4.强化应急物资贮备。2023年市中心向县(市、区)下拨消毒药1,255箱(件),防护服3,450套,外科口罩19,980个,鞋套450双,价值38.37万元。补充购置更新贮备消毒药10吨,金额为15万元;购置医用一次性防护服2,000套,一次性外科口罩20,000个,灭菌橡胶外科手套10,000双,金额为14.8万元;购置山羊痘、狂犬病等常规疫苗22.7万头份(ml),金额为9.528万元。市疫控中心目前储备应急物资61种4,249余件(箱、台),货值47.93万元,为及时快速有效处置动物疫情提供坚强保障。
5.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及技术支持。(1)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疫病防控、监测采样等工作。到县(市、区)开展春防监督检查、采样、疫病净化、运送防疫物资等84次,累计225人次,指导基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2)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全年举办、参与培训8期,累计培训县、乡、村技术人员及养殖户486人次。其中: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专题培训1期、“技术下乡、服务三农”元江县羊街乡动物疫病防控及检疫技术培训1期、江川区雄关乡山猪养殖技术培训1期、玉溪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及人兽共患病防控专题培训1期。参与红塔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暨提升畜牧技术知识培训授课1期;峨山、华宁高素质农民及畜牧兽医业务培训3期。
6.疫病净化推广。指导新平德康农牧有限公司漠沙种猪场开展猪伪狂犬病净化,该场顺利通过省级疫病净化场现场评估,指导峨山德康种猪场申报国家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推动种猪场无非洲猪瘟小区建设,峨山德康、新平德康、易门德源3个种猪场申报材料已上报省厅,正在准备申请省级验收。
市畜牧站2023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配合省级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做好普查档案的收集、整理,配合省级部门做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收尾工作;安排专人完成普查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完成玉溪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总结的撰写及上报,圆满完成玉溪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2.组织开展养殖试验一项。2021年,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黎明鸡存栏量104,308只,比2017年调查数据减少136,831只,下降趋势明显。2022年,利用省级经费,组织开展了黎明鸡体尺及屠宰性能测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及数据。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指导黎明鸡养殖户科学饲养,合理开发利用地方资源,2023年组织开展黎明鸡试验一项。本试验在省级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于8月底正式开始,10月7日正式结束,共试验鸡只360只,屠宰测定18只,蛋品质测定60枚,送测10余项肉质指标。本试验的开展,提升新平黎明鸡产蛋率20%以上,成效明显。
3.组织开展玉溪市种畜禽场生产经营情况调研;加强种畜禽场生产监管及技术指导力度,全市种畜禽场抽查率不低于20%,确保供种质量。根据《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种畜禽场生产经营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3-5月初,玉溪市畜牧站组织对玉溪市9个种猪场(含2个供精站)及2个种禽场生产经营现状进行现场调研。二是配合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对玉溪新广家禽有限公司开展了联合抽查。12月末,9家种猪场(含供精站)存栏种猪31,618头,同比增加1,581头,增长5.26%。其中纯种猪存栏6,100头,同比减少1,165头,下降16.03%。累计销售纯种猪2,285头,同比增782头,增长52.03%;累计销售LY母猪9,855头,同比增2,468头,增长33.41%;累计销售商品仔猪600,722头,同比增47,967头,增长8.68%;两个猪供精站销售种猪29,509头份,同比减14,547头份,下降33.02%,种公猪销售数量明显减少。12月末,两个种鸡场存栏祖代种鸡2.04万羽,同比增0.43万羽,增27.3%,存栏父母代种鸡34.23万羽,同比减少7.61万羽,下降18.2%。12月,累计销售种鸡苗33.68万羽,同比减92.27万羽,下降73.25%,累计销售商品鸡苗2,930.95万羽,同比增382.11万羽,增长14.9%。
4.加强牛冻精改良点管理及技术指导。2023年多次到各县、区开展牛冻精改良点技术指导。2023年末,玉溪市有牛冻精改良点48个,比2022年增加2个。完成牛冻精改良10,127头,受胎8,623头,产犊7,777头,受胎数比2022年减少243头,产犊数比2022年增538头,受胎率达85%,仍保持较高的受胎率,牛冻精改良站点总体运行平稳。
5.做好易门县、江川区猪供精站(点)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对易门县或江川区持证猪供精站(点)存栏公猪60%以上的公猪进行抽检,确保供精质量。全年对江川区、易门县猪供精站种猪生产进行现场检查及技术指导3次。2023年7月4日-6日,对云南景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7头/份种猪常温进行检测,种猪抽检数占该场存栏公猪数的61.36%,全部合格。
6.指导全市畜禽良种和配套技术推广及培训;指导养殖场建设工作;配合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培训等有关工作。
市饲草饲料站2023年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草原补奖及相关工作。原生态补奖政策项目实施多年,2023年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的指导;信息审核、核清查实2018-2021年全市草原补奖资金兑付情况;加大优质饲草推广宣传力度,鼓励示范带动农民走种草养畜促增收的路子;现场指导和下基层培训县乡养殖户县区,指导培训种植养殖户100余人次。
2.严格饲料和生鲜乳监管。2023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全市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检查饲料经营户74户;生鲜乳收购站5户;配合农业农村部、云南省级业务部门开展饲料及生鲜乳专项整治、抽样15批次、检查饲料标签100批。未发现饲料企业违规生产情况、未出现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了我市奶业及饲料行业健康发展。
3.做好红塔区科技特派服务。2023年7月11日,在市、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北城街道多部门协同合作,密切配合,在北城街道组织举办《红塔区牛羊健康养殖关键技术培训》,80余户牛羊养殖户参加了现场培训;7月18日到洛河乡志愿开展《优质全株玉米青贮制作技术培训》,120余名畜禽养殖户参加培训;10月9日,在北城刺桐关社区开展“推广种草养畜技术,助力牛羊产业兴旺”服务活动,免费发放优质牧草5个品种、11户示范户、70余kg,20本培训教材,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全市共设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87个(不含水产),一年来,对375个规模化养猪场(小区)、38个规模养牛场、22户规模养羊户及其他动物养殖户所申报的动物开展了100%的产地检疫工作。对报检的2,369.33万头(条、只、羽、箱)畜禽,全部实施了产地检疫。其中检疫猪168.57万头;检疫牛0.43万头;检疫羊和其他家畜4.11万只;检疫鸡鸭鹅等家禽2,196.21万羽。
2.强化屠宰检疫工作。我市现有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的生猪定点屠宰场13个,正常运行的11个,九县(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向1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35人,协检员55人开展屠宰检疫工作。
3.继续推进检疫信息化管理。全市检疫电子出证(二期系统)总计460,425份,其中:动物A证1,102份、动物B证23,855份、动物产品A证221份、动物产品B证361,757份。我市作为云南省动物检疫证无纸化首批开展动物B无纸化出证工作的地州,目前B证无纸化运行比较规范。
4.继续开展动物标识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在75个乡镇推广使用动物标识,全年累计使用动物标识175.13万个,其中猪耳标173.85万个、牛耳标0.77万个、羊耳标0.51万个。2023年我所继续承担采购动物耳标任务,采购猪耳标180万套,已于2023年7月发至各县(区、市)使用。
5.加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一方面对规模养殖场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另一方面继续推广使用云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折合3,316头,对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发挥了积极作用。
6.开展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结合动物检疫监管、兽药使用环节监管、抽样等专项工作,全市出动5,835人次对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了3,873个次监管。
7.继续做好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备案工作。运输车辆备案1,538辆,备案运输主体986人(单位及个人),贩运主体备案1,440人。
8.诊疗机构监管工作。按照《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全市诊疗机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数量、分布、诊疗活动范围等情况。全市现有动物诊疗机构33个,其中动物医院13个,动物诊所20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270人开展日常监管147次。
9.兽医管理系统情况。完成331名官方兽医系统数据迁移完善工作。开展2023年资格重新确认,全市新增确认10人,注销8人,已报省厅审核。按要求开展执业兽医师备案73人、助理兽医师备案7人、乡村兽医备案1,023人。
10.开展培训情况。各县区年内开展动物检疫、兽药管理、法律法规等培训35期,培训717人次。重点督促各县区官方兽医开展网上视频学习及考试,全市现有官方兽医331人,实际“牧运通”注册在本辖区内人数329人,参加线上视频培训模块内学时总计2,340小时。
11.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407人,开展媒体宣传48次,发放宣传资料7,829份,开展培训111个班次,培训人员2,477人,全市共接到举报线索4件,移交执法机构4件。
12.开展兽用生物制品GSP现场检查验收。我市无兽药生产企业,有通过兽药GSP认证兽药经营企业182个,对提出申请的12个经营企业(其中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4个)组织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12次,通过12个。
13.开展兽药经营环节监管。采取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结合兽药专项整治、兽药质量抽检和农资市场监管等工作,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1,438人次。
14.开展兽药安全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继续推广云南省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持续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宣传培训;我市182户兽药经营企业用户全部注册审核,注册审核率100%,截至2023年10月,182户兽药经营企业上传入库和出库数据,近一年来使用率100%。
15.开展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24年4月、9月分别对9县(区、市)共9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抽样,共抽取样品50个(猪肉15、猪肝15、牛肉10、牛肝10)。
16.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共抽取江川、通海、华宁、澄江4县区鸡蛋样品5个、鸡肉样品10个,猪肉样品5个共计20个样品送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进行检测。
17.做好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工作。全市1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抽检共计13,977份(三联检测卡快速检测),不合格0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纳入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8,453,32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3,326.12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5,402.29元,增长2.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5,402.29元,增长3.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0,000.00元,下降77.7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9月新入职4人及工资社保变化导致收入增加;二是省级直拨资金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8,531,906.12元。其中:基本支出6,985,164.08元,占总支出的81.87%;项目支出1,546,742.04元,占总支出的18.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982.29元,增长2.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030.79元,增长2.28%;项目支出增加10,951.50元,增长0.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9月新入职4人及工资社保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56,030.79元;二是财政拨款项目增加99,371.50元,其他支出项目减少88,420.00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0,951.5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85,164.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50,543.09元,占基本支出的9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620.99元,占基本支出的6.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6,742.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其他资金〕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特派员经费支出8,580.00元;
(2)〔其他资金〕省直拨动物疫病定点监测采样补助支出90,000.00元;
(3)2023年畜牧业生产发展(不同饲料营养对新平黎明鸡生产性能及肉质影响研究)资金支出30,000.00元;
(4)2023市级生猪屠宰检疫素质提升经费支出85,400.00元;
(5)2022年动物耳标采购经费支出47.00元;
(6)2023年遗属补助经费16,602.00元;
(7)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第二批)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0元;
(8)2023年动物耳标采购经费支出161,640.00元;
(9)2023年市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支出465,260.44元;
(10)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8,000.00元;
(11)2023年省级生鲜乳、饲料抽检专项资金支出9,000.00元;
(12)2022年省级畜牧业发展肉蛋兼用型地方鸡产蛋性能的影响研究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8,000.00元;
(13)2023年度提前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0元;
(14)2022年兽药抽样经费支出4,212.60元。
2. 开展工作情况:
(1)动物疫病防工作
①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全市春防、秋防累计免疫畜禽疫病23种,13,799.84万头只,其中重大动物疫病4,930.46万头只(口蹄疫328.36万头只、高致病性禽流感4,562.68万只、羊小反刍兽疫补免39.42万只),其它常规病免疫8,849.38万头只(其中猪瘟232.47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27.09万头、其他8,389.82万头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其它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95%以上。
②突出抓好全市动物疫情诊断、监测预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扎实做好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疫病的监测,2023年全市共完成畜禽疫病监测37病种7.73万头(只),其中:免疫效果监测3.53万头份,病原学监测4.20万头份(其中市动物疫控中心完成病原学检测2.57万份,出具检测报告书392本,提交监测预警报告35份),超额完成监测任务。
③强化应急物资贮备。2023年市中心向县(市、区)下拨消毒药1,255箱(件),防护服3,450套,外科口罩19,980个,鞋套450双,价值38.37万元。补充购置更新贮备消毒药10吨,金额为15万元;购置医用一次性防护服2,000套,一次性外科口罩20,000个,灭菌橡胶外科手套10,000双,金额为14.8万元;购置山羊痘、狂犬病等常规疫苗22.7万头份(ml),金额为9.528万元。市疫控中心目前储备应急物资61种4,249余件(箱、台),货值47.93万元,为及时快速有效处置动物疫情提供坚强保障。
(2)畜牧业生产发展
①组织开展养殖试验。2021年,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黎明鸡存栏量104,308只,比2017年调查数据减少136,831只,下降趋势明显。2022年,利用省级经费,组织开展了黎明鸡体尺及屠宰性能测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及数据。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指导黎明鸡养殖户科学饲养,合理开发利用地方资源,2023年组织开展黎明鸡试验。本试验在省级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于8月底正式开始,10月7日正式结束,共试验鸡只360只,屠宰测定18只,蛋品质测定60枚,送测10余项肉质指标。本试验的开展,提升新平黎明鸡产蛋率20%以上,成效明显。
(3)饲草饲料推广工作
①严格饲料和生鲜乳监管。全市检查饲料经营户74户;生鲜乳收购站5户;开展饲料及生鲜乳专项整治、抽样15批次、检查饲料标签100批。未发现饲料企业违规生产情况、未出现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了我市奶业及饲料行业健康发展。
②做好红塔区科技特派服务。2023年7月11日,在市、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北城街道多部门协同合作,密切配合,在北城街道组织举办《红塔区牛羊健康养殖关键技术培训》,80余户牛羊养殖户参加了现场培训;7月18日到洛河乡志愿开展《优质全株玉米青贮制作技术培训》,120余名畜禽养殖户参加培训。
(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①抓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全市共设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87个(不含水产),对375个规模化养猪场(小区)、38个规模养牛场、22户规模养羊户及其他动物养殖户所申报的动物开展了100%的产地检疫工作。对报检的2,369.33万头(条、只、羽、箱)畜禽,全部实施了产地检疫。其中检疫猪168.57万头;检疫牛0.43万头;检疫羊和其他家畜4.12万只;检疫鸡鸭鹅等家禽2,196.21万羽。
②开展动物标识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在75个乡镇推广使用动物标识,全年累计使用动物标识175.13万个,其中猪耳标173.85万个、牛耳标0.77万个、羊耳标0.51万个。
③开展兽药残留等监控工作,共抽取江川、通海、华宁、澄江4县区鸡蛋样品5个、鸡肉样品10个,猪肉样品5个共计20个样品送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进行检测。全市1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抽检共计13,977份(三联检测卡快速检测),不合格0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3,326.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相比增加255,402.29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9月新入职4人及工资社保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56,030.79元;二是省市项目增加安排支出99,371.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9,90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9%。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5,02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17,96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569,798.27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75.94%;项目支出1,448,162.04元,占农林水(类)支出的24.06%。
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0,4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62,174.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90.55%;购房补助支出48,261.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9.4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416.00元,决算为61,92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416.00元,决算为54,963.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5%,完成年初预算的6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6,9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25%,完成年初预算的17.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2,416.00元,支出决算为61,92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416.00元,决算为54,96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6,9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本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966.00元,比年初预算数40,000.00元少33,034.00元;二是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54,963.65元,比年初预算数82,416.00元少27,452.35元;三是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预决算数。综上所述,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初预算数,少支出60,486.35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5,682.54元,下降6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28,9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47.54元,下降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5.00元,下降28.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本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966.00元,比上年的9,701.00元减少2,735.00元;二是上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8,900.00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28,900.00元;三是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54,963.65元比上年的59,011.19元减少4,047.54元。综上所述,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均比上年减少,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支出135,682.5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畜牧科技推广、饲草饲料示范推广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畜牧科技推广、饲草饲料示范推广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577,995.40元,其中,流动资产69,739.31元,固定资产1,508,256.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9,04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0,249.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23.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23.4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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