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929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000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发展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方案;研究我市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我市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措施;负责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的选列,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对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项目的国际国内合作;负责向省里及国家推荐上报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重点项目;为农业及生物资源产业化开发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按照农业龙头企业“三覆盖”的要求,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群体,提升联农带动水平,推动企业融入乡村产业振兴事业。一是按照省党组副书记王显刚在澄江召开的玉溪企业座谈会的要求,收集整理云南猫哆哩集团、云南云蓝蓝莓等13户企业诉求23条,并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与具体办理部门的对接沟通,做好诉求解决进展收集和上报工作,全力推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查,将需求情况上报省厅及金融部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并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做好企业PMI指数的定期调度,切实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三是组织推荐通海锦海、云南万绿、卓一食品等3户企业申报第八批国家级龙头企业,预计新认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组织推荐云南鼎成农业、云南易门益生、云南林缘香料等11户申报第十八批省级龙头企业,新认定省级龙头企业7户,做好玉溪市第十六批市级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目前正在收集各企业申报材料,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0户。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监测工作,云南源天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被取消国家级龙头企业资格。2023年末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达337户,其中国家级8户,完成龙头企业“三覆盖”的国家级州市覆盖和省级县覆盖。
2.全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通过加强服务、争取项目资金、做好业务指导培育等措施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组织指导企业申报云南省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全市滇雪粮油等37户企业申请贴息982.00万元。二是根据省厅通知组织推荐元江县曼来镇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加强与上级的对接,指导江川区雄关乡做好农业产业强镇认定材料的编制上报,最终江川区雄关乡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强镇,并争取到二期项目中央资金700.00万元,拟实施3个萝卜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和废弃菜叶综合处理示范基地、萝卜种植基地建设、萝卜条等梅干菜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等6个子项目;三是组织瑞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和通海锦海有限公司等申报2024年高原特色农业科技项目,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组织易门县云南裕隆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全国粮油加工环节减损增效典型案例、猫哆哩申报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四是有序推进滇雪15.00万吨油脂精炼、安佑 20.00 万吨饲料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呈总体平稳态势。预计全年农产品加工业现价总产值可达1,100.00亿元,同比增5.00%。
3.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一是推荐元江县它才吉村、澄江市的旧城村和松元村申报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并新增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元江县它才吉村);二是推荐上报华宁县(逛古窑—泡温泉—观高山风光—游茶马古道)、澄江市(蓝莓庄园采摘—悦莲庄园赏荷—小湾民宿体验)的2条夏季和元江县(麻子寨—打炭村—热水塘社区—…红侨社区)秋季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其中花果元江“醉”美风情游入列,红塔区在3月23日农业农村部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举办的2,023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春季)推介活动中,红塔区作了专题的现场推介,;三是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千万工程”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的通知》,全市摸排梳理出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26条,目前正按照市政府要求做修改完善工作。努力推进江川九溪矣文村休闲农业项目建设,切实推动休闲农业发展。预计全年休闲农业接待人次预计681.00万人次,同比增加21.70%,实现营业收入预计4.07亿元,同比增加7.50%。
4.持续培育农业市场主体。一是认真贯彻《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18号),下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各县(市、区)农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压实各级责任、加强调度,全力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培育;二是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和与县区的联系,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自5月份以来,每月进行1次推进情况通报;三是积极开展农贸分离基础调查,提供265户工(农)贸企业达标摸底名录库名单,其中种植养殖基地179户(个)、龙头企业86户,并认真分析农贸分离条件,协助做好农贸分离工作,及时掌握农贸分离企业发展情况;四是按照《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三农”重点工作调研服务指导的通知》,指导新平县做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发改委做好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有农业企业8,209户,较2022年底净增1,924户,完成2023年任务(净增769户)的250.00%;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608个,较2022年底净增134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37户,较2022年底净增48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净增47户)的102.13%。
5.推进“一村一品”基地建设。组织新平县新化乡阿宝村、华宁县盘溪镇各纳甸村、江川区前卫镇等88个村镇申报云南省2023年“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其中易门县木厂村、元江县澧江社区等78个村和峨山县大龙潭乡、江川区前卫镇等6个乡镇成功入选云南省2023年“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认定元江县甘庄街道青龙厂社区等16个村(社区))和江川区江城镇等2个乡镇为2023年度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纳入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4.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3,83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836.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3,396.81元,增长2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396.81元,增长25.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收入增加,增减变动后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3,836.6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678.32元,占总支出的91.22%;项目支出124,158.36元,占总支出的8.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3,396.81元,增长25.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8,858.45元,增长19.32%;项目支出增加74,538.36元,增长150.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9,678.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7,361.30元,占基本支出的9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317.02元,占基本支出的4.8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386.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158.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24,158.3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83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3,396.81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6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5,1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162.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70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0,233.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124.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45.5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16,95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92,795.66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24,158.3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9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94,508.00元,购房补贴9,4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公务接待支出比预算数减少1,622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8.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8.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就会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履行职责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52,436.59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52,436.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59.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359.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111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决公开表2024092010451827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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