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854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501000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下属正县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层设施和乡村治理。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玉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油生产保持稳定。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67.30万亩、预计产量61.62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166.50万亩、61.50万吨的100.48%、100.20%。大豆种植1.8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272.00亩,分别完成年度任务1.80万亩、0.50万亩的101.11%、105.44%。油料种植面积21.28万亩(其中油菜种植面积19.35万亩)、完成年度任务21.06万亩的101.00%。
2.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新(改扩)建农业基地383个4.52万亩,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93万亩、其中高端设施大棚328.00亩,适度规模基地达11,171个70.74万亩,配套设施农业面积34.48万亩,基地化率达31.00%以上,基地设施化率达49.08%。纳入“创建库”在库基地数量4,054个,其中完成认定2023年县级基地1,398个44.83万亩,拟认定为市级基地278个24.87万亩。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装备支撑得到加强。新建高标准农田6.62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0万亩),完成投资10,259.71万元。争取到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3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70万亩),市级已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3年14个水稻集中育秧设施、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示范县、元江县省级玉米制种基地、江川区江川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4个种业重点项目,油菜类玉油7号、玉油8号及柑橘新冰30号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0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80%。建成云南云秀、云南绿聚隆等5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
4.优势特色产业量效齐增。通过基地建设,有力带动以烟、菜、花、果、药、畜6大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6+N”产业量效齐增。预计全年蔬菜种植面积150.00万亩,产量350.00万吨左右,产值110.00亿元;水果产量150.00万吨,产值68.00亿元以上;鲜切花产量21.00亿枝,产值25.00亿元;中药材产量5.00万吨左右,产值5.20亿元;生猪存栏106.80万头、出栏151.60万头,分别增长2.50%、4.50%,家禽存栏1,613.00万只、出栏3,312.80万只,分别增长0.50%、1.00%,肉蛋奶总产量33.30万吨、增长2.00%。
5.农业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明显。净增农业企业1,728户、农业龙头企业44户,分别完成年度任务净增769户、47户的224.71%、93.62%,新组织申报3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1户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实有农业企业8,0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95个、农业龙头企业333户(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8户、排名全省第2,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3户);新增农贸分离83个,完成年度任务79个的105.06%。
6.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向好。制定实施“三湖”流域农作物种植正负面清单,在“三湖”流域调整种植豆类、水稻等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29.16万亩。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分别减少4.83%、1.26%,2023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4.32%、93.29%。新获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49家企业183个产品,完成年度任务新增100个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的183.00%,全市持有效证书的“三品一标”合计204家单位619个产品,认证面积达388.45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合格率达98.6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新平县入围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7.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预计全年农产品加工业现价总产值达523.70亿元(不含烟草制品)、同比增长8.00%,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同比增长8.28%。元江县它才吉村被评为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省8个),“元江芒果”被纳入2023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华宁柑橘、元江芒果入围2023年全国“土特产”推荐活动拟推荐“土特产”名录(全省12个)。
8.农业投资较快增长。抓实绿色食品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引进了光筑集团、省农垦集团等一批强实力企业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新签约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60个,协议总投资16.21亿元。全市农业投资在库项目425个,完成投资59.40亿元,同比增长26.8%,增速比全省平均(-5.20%)高32个百分点,完成省级下达全年目标数100亿元的59.40%,完成市级下达全年目标数62.70亿元的94.70%。预计全年农业投资在库项目470个,完成投资66.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6.00%。
9.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带动能力,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抓好农民收入动态监测调度,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44.00元、同比增长7.10%,农民收入绝对值排全省第1。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380.00元、同比增长7.50%左右。
10.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以星级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认定五星级美丽乡村2个、四星级美丽乡村10个、三星级美丽乡村20个。新建改造农村卫生户厕3,479座、公厕128座,分别完成年度任务3,880座的89.66%、165座的77.58%;拆除农村临违建筑和危旧房屋40.12万平方米,拆除率达81.18%。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593.55万元,完成绿化面积133.12万平方米,植树25.70万株。
11.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新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66万亩,累计达82.13万亩,其中土地规模经营面积(50.00亩以上)达63.48万亩,1,000.00亩以上的达17.23万亩。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抓好江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全市61个乡镇(街道)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6,663宗、审批6,016宗,审批率达90.30%;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并通过省级验收,全省首批推行农村宅基地电子批准书,颁发首批20份纸质版证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全覆盖运用,深入开展“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体化运营村(社区)创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325个、实现收入8,094.00万元,预计2023年全市668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0.00万元以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科、农机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农办秘书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3.本单位属于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5,589,195.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44,416.69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4,779.15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72,779.67元,增长30.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18,223.11元,增长30.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0.00%;经营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4,556.56元,增长60.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增加了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项目、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及玉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5,575,905.84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7,778.67元,占总支出的42.13%;项目支出20,588,127.17元,占总支出的57.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59,489.67元,增长30.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5,169.36元,下降5.40%;项目支出增加9,214,659.03元,增长81.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增加了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项目、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及玉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87,778.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20,071.71元,占基本支出的7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7,706.96元,占基本支出的26.47%。
1.人员经费支出11,020,071.7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86,954.11元,人均253,912.97元(基本工资1,926,085.75元、津贴补贴2,399,598.75元、奖金1,530,8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9,218.40元、职业年金缴费437,758.7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4,204.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8,148.8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264.51元、住房公积金695,703.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5,121.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3,117.60元(离休费131,342.00元、抚恤金716,975.60元、生活补助1,246,800.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3,967,706.9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52,846.96元(办公费137,782.76元、印刷费74,031.50元、水费25,911.76元、电费19,848.78元、邮电费20,959.83元、物业管理费889,800.00元、差旅费523,319.32元、维修(护)费62,428.00元、租赁费122,080.00元、会议费113,355.80元、培训费163,476.49元、公务接待费51,135.00元、专业材料费1,994.00元、劳务费73,368.10元、委托业务费629,992.52元、工会经费110,028.96元、福利费103,480.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347.84元、其他交通费用675,2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8.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86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88,127.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玉财行〔2023〕32号三个人才专项资金1,600,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兑付“兴玉乡村振兴人才”“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三项补助。
2.玉财预〔2023〕1号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工程专项资金9,356,999.70元。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及农业灌溉用水工程,按照项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玉农财〔2022〕18号2022年度城乡统筹转户补助经费136,198.00元。用于补助通海院士服务站建设。
4.玉财社〔2021〕204号城乡统筹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经费85,000.00元。用于支付杞麓湖临湖绿色有机示范发展规划技术咨询费。
5.玉财农〔2023〕209号农业固定资产培训经费40,000.00元。在1市2区6县分别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农业固定资产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保证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完成。
6.玉财农〔2023〕4号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专项资金2,692,880.00元。对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新平县四个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每个实验室购置: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仪、生物安全柜、全自动高压灭菌器等仪器设备一套。
7.玉财农〔2023〕164号工作业务经费奖励项目资金200,000.00元。用于弥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三农”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产生的工作费用不足。
8.玉财预〔2023〕1号遗属生活补助经费30,426.00元。用于发放2人遗属生活补助和1人“揭批查”人员生活补助。
9.玉财农〔2023〕47号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项目资金9,300.00元。主要用于花卉、蔬菜、水果等10个重点产业培训。
10.玉财农〔2023〕4号高素质农民培育(涉外)项目补助资金219,7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柬埔寨国农技人员和种植主体进行我国农业种植先进技术和经验培训。
11.玉财农〔2023〕4号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数据统计培训专项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进行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12.玉财农〔2023〕47号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31,990.00元。用于2023年度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统计监测培训、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经费,印刷水产安全生产资料。
13.玉财预〔2023〕30号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康井路13号建筑临街外立面城市风貌美化提升改造经费343,660.40元。主要用于完成康井路13号建筑临街外立面,采取霓虹灯拆除及安装、立面块料拆除、金属门窗拆除、余方弃置、墙面一般抹灰、外墙涂料、围挡公益广告、玻璃幕墙成品保护、零星修补等工程内容。
14.玉财农〔2023〕4号2022年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3,853.00元。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培训、畜牧业统计监测培训支出。
15.玉财预〔2023〕30号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玉溪市农科院专项经费200,000.00元。新建一个花卉育种资源钢架大棚,引进、保存花卉品种资源,开展水肥一体化无土栽培技术研究新技术的示范展示和转化应用。
16.玉财农〔2023〕4号农业科技教育补助资金3,150.00元。主要用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暨全市农环能源发展。
17.玉财农〔2023〕47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情调度资金33,888.00元。为提升更新我市农业科技人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原特色农业、“一县一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县区农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8.玉财预〔2023〕30号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资金320,000.00元。对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峨山县、元江县5个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补助。
19.玉财预〔2023〕1号玉溪市村级农科员补助项目资金182,400.00元。用于峨山县村级农科员工资补助。
20.玉财农〔2023〕47号市场与信息化科省级专项资金149,592.92元。用于参加“云品入沪”推介活动、“云品出滇入川”专场推介会、第7届南博会、第20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支出。
21.玉财农〔2023〕4号市场与信息化2022年专项资金202,000.00元。用于组织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展会及推介活动及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上海)推介活动。
22.玉财金〔2023〕46号2022年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专项资金4,545,600.00元。在星云湖、杞麓湖流域对农户种植的白菜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引导产业种植模式改变,减少化学农药和化学合成肥料使用量,助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湖泊生态环境质量,实施湖泊保护与产业发展双推动双促进。
23.(其他收入)玉溪市政府拨入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人员慰问金3,000.00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人员春节慰问。
24.(其他收入)玉溪市委组织部拨入分层分类联系专家服务工作经费5,000.00元。用于补助分层分类联系专家开展技术调研、服务等经费。
25.(其他收入)玉溪市劳动就业局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115,779.15元。用于单位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
26.(其他收入)玉溪市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拨入绿色云品专场展示推介活动项目经费7,710.00元。用于参加绿色云品专场展示推介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7,416.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3%。与上年相比减少610,223.83元,下降2.2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二是工作业务经费压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支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创新创业成效优、示范带动作用强、支撑引领效果好的乡村振兴人才和实用人才的补助。其中: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60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7,69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2%。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03,742.00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218.40元,用于反映单位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7,758.78元,用于反映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16,975.60元,用于反映单位职工死亡的丧葬抚恤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3,91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32,204.71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8,148.82元,用于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159.73元,用于反映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1,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用于反映城乡统筹业务费用支出。其中: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84,80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9,380,4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9%。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0,230,037.68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489.00元,用于反映绿色产业链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992,880.00元,用于反映城乡畜禽产品预警能力建设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支出444,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的费用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40,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10”执法监管支出205,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执法监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87,99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信息化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116,951.4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297,492.92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农产品推广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2,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面源污染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545,600.00元,用于反映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4,1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95,703.00元,用于反映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8,464.00元,用于反映单位按照房改政策支付给按月领取购房补贴的职工的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00.00元,决算为175,48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00.00元,决算为124,347.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86%,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51,1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14%,完成年初预算的29.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1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00.00元,支出决算为175,48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00.00元,决算为124,34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51,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绿色产业链专班工作划入重点产业中心,费用不在我单位核算,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519.16元,下降1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16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467.00元,下降30.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日常管理中本着节约的原则,从车辆保养、修理及派车上均进行严控,有效减少车辆费用的支出;二是绿色产业链专班因工作安排划入重点产业中心,减少了招商引资费用的支出,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三农”工作、乡村特色产业、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三农”工作、乡村产业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包括外省、省级、地州、市级因工作需要联系的相关单位及县区对口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7,706.96元,比上年减少511,828.87元,下降11.43%,机关运行经费下降的原因是2023年压缩了工作业务经费和物业服务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日常工作业务开展的各项办公支出。其中:办公费137,782.76元、印刷费74,031.50元、水费25,911.76元、电费19,848.78元、邮电费20,959.83元、物业管理费889,800.00元、差旅费523,319.32元、维修(护)费62,428.00元、租赁费122,080.00元、会议费113,355.80元、培训费163,476.49元、公务接待费51,135.00元、专业材料费1,994.00元、劳务费73,368.10元、委托业务费629,992.52元、工会经费110,028.96元、福利费103,480.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347.84元、其他交通费用675,2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8.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8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15,646,092.09元,其中:流动资产591,898.47元,固定资产5,028,666.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356,999.70元,无形资产668,527.1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32,281.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2,245.4元,减少的原因:一是对县区划拨了畜禽专业设备;二是对下属事业单位划拨办公用电脑和打印机。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47,5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2,858.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0,856.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8,1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2,689.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2,695.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2,695.8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501111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本级)2024091903421873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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