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848 | 文     号 |   |
来   源 | 内部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000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下属正县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层设施和乡村治理。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玉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粮油生产保持稳定。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67.30万亩、预计产量61.62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166.50万亩、61.50万吨的100.48%、100.20%。大豆种植1.82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272.00亩,分别完成年度任务1.80万亩、0.50万亩的101.11%、105.44%。油料种植面积21.28万亩(其中油菜种植面积19.35万亩)、完成年度任务21.06万亩的101.00%。
2.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新(改扩)建农业基地383个4.52万亩,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93万亩、其中高端设施大棚328.00亩,适度规模基地达11,171个70.74万亩,配套设施农业面积34.48万亩,基地化率达31.00%以上,基地设施化率达49.08%。纳入“创建库”在库基地数量4,054个,其中完成认定2023年县级基地1,398个44.83万亩,拟认定为市级基地278个24.87万亩。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装备支撑得到加强。新建高标准农田6.62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0万亩),完成投资10,259.71万元。争取到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3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70万亩),市级已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3年14个水稻集中育秧设施、新平县玉米单产提升示范县、元江县省级玉米制种基地、江川区江川鲤、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场4个种业重点项目,油菜类玉油7号、玉油8号及柑橘新冰30号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0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80%。建成云南云秀、云南绿聚隆等5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
4.优势特色产业量效齐增。通过基地建设,有力带动以烟、菜、花、果、药、畜6大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6+N”产业量效齐增。预计全年蔬菜种植面积150.00万亩,产量350.00万吨左右,产值110.00亿元;水果产量150.00万吨,产值68.00亿元以上;鲜切花产量21.00亿枝,产值25.00亿元;中药材产量5.00万吨左右,产值5.20亿元;生猪存栏106.80万头、出栏151.60万头,分别增长2.50%、4.50%,家禽存栏1,613.00万只、出栏3,312.80万只,分别增长0.50%、1.00%,肉蛋奶总产量33.30万吨、增长2.00%。
5.农业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明显。净增农业企业1,728户、农业龙头企业44户,分别完成年度任务净增769户、47户的224.71%、93.62%,新组织申报3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1户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实有农业企业8,0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95个、农业龙头企业333户(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8户、排名全省第2,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3户);新增农贸分离83个,完成年度任务79个的105.06%。
6.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向好。制定实施“三湖”流域农作物种植正负面清单,在“三湖”流域调整种植豆类、水稻等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作物29.16万亩。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分别减少4.83%、1.26%,2023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4.32%、93.29%。新获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49家企业183个产品,完成年度任务新增100个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的183.00%,全市持有效证书的“三品一标”合计204家单位619个产品,认证面积达388.45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合格率达98.6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新平县入围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7.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全年农产品加工业现价总产值达523.70亿元(不含烟草制品)、同比增长8.00%,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同比增长8.28%。元江县它才吉村被评为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省8个),“元江芒果”被纳入2023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华宁柑橘、元江芒果入围2023年全国“土特产”推荐活动拟推荐“土特产”名录(全省12个)。
8.农业投资较快增长。抓实绿色食品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引进了光筑集团、省农垦集团等一批强实力企业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新签约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60个,协议总投资16.21亿元。全市农业投资在库项目425个,完成投资59.40亿元,同比增长26.8%,完成省级下达全年目标数100亿元的59.40%,完成市级下达全年目标数62.70亿元的94.70%。全年农业投资在库项目470个,完成投资66.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6.00%。
9.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带动能力,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抓好农民收入动态监测调度,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44.00元、同比增长7.10%,农民收入绝对值排全省第1。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380.00元、同比增长7.50%左右。
10.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以星级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认定五星级美丽乡村2个、四星级美丽乡村10个、三星级美丽乡村20个。新建改造农村卫生户厕3,479座、公厕128座,分别完成年度任务3,880座的89.66%、165座的77.58%;拆除农村临违建筑和危旧房屋40.12万平方米,拆除率达81.18%。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593.55万元,完成绿化面积133.12万平方米,植树25.70万株。
11.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新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66万亩,累计达82.13万亩,其中土地规模经营面积(50.00亩以上)达63.48万亩,1,000.00亩以上的达17.23万亩。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抓好江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全市61个乡镇(街道)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6,663宗、审批6,016宗,审批率达90.30%;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并通过省级验收,全省首批推行农村宅基地电子批准书,颁发首批20份纸质版证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全覆盖运用,深入开展“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体化运营村(社区)创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325个、实现收入8,094.00万元,全市668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0.00万元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科、农机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农办秘书科。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玉溪市农业科学院(副县级事业单位)
3.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
4.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6.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
7.玉溪市畜牧站
8.玉溪市种子管理站
9.玉溪市植保植检站
10.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1.玉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2.玉溪市农业机械监理站
13.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14.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5.玉溪市水产站
16.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7.玉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
18.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
19.玉溪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20.玉溪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编制单位数与所属单位数相差5个单位,其原因是我部门所属单位存在财政编码共用的情况,即: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玉溪市畜牧站4个站所共用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财政编码,4个站所预算合并为一家单位报送;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玉溪市水产站、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3个单位共用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的财政编码,3家单位预算合并为1家报送。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玉溪市农业科学院(副县级事业单位)
3.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
4.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玉溪市种子管理站
6.玉溪市植保植检站
7.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8.玉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9.玉溪市农业机械监理站
10.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11.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2.玉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
13.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
14.玉溪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15.玉溪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5人(离休0人,退休195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121,532.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02,016.23元,占总收入的96.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254,736.8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4,779.15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96,240.10元,增长11.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18,182.74元,增长20.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3,254,736.80元,增长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76,679.44元,84.8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专项资金和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支出;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三是我单位与外单位合作项目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843,068.83元。其中:基本支出74,494,395.81元,占总支出的66.02%;项目支出38,348,673.02元,占总支出的33.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416,493.00元,增长20.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7,904.78元,增长1.68%;项目支出增加18,188,588.22元,增长90.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根据工作安排及项目实施进度增加了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工程项目、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专项资金、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支出及“三品一标”项目支出;二是社会保障类支出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494,395.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582,160.35元,占基本支出的8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12,235.46元,占基本支出的10.62%。
1.人员经费支出66,582,160.3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24,674.35元,人均213,857.52元(基本工资14,158,315.15元、津贴补贴4,564,382.75元、奖金2,399,207.00元、绩效工资16,123,564.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38,678.4元、职业年金缴费1,173,755.3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3,138.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22,550.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2,096.85元、住房公积金4,795,20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3,778.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57,486.00元(离休费562,436.40元、抚恤金1,374,934.60元、生活补助5,429,630.00元、医疗费补助190,000.00元、奖励金485.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7,912,235.4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94,295.46元(办公费550,837.05元、印刷费83,294.00元、水费87,739.67元、电费56,903.32元、邮电费51,494.29元、物业管理费889,800.00元、差旅费1,227,066.21元、维修费106,397.71元、租赁费142,996.80元、会议费113,355.80元、培训费298,027.49元、公务接待113,303.70元、专用材料费3,928.52元、劳务费79,194.10元、委托业务费629,992.52元、工会经费695,936.40元、福利费601,683.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309.84元、其他交通费用1,143,823.33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8,211.61元);资本性支出317,9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9,5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98,4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348,673.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明细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元,社会公益研究22,284.00元,科普活动8,650.00元,重点研发计划46,426.11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600,000.00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9,356,999.7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8,614.00元,行政运行1,109,319.15元,事业运行2,046,352.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520,053.62元,病虫害控制3,078,555.95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464,717.83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87,598.36元,农业生产发展2,489,502.83元,农村合作经济990,000.00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49,592.92元,农村社会事业394,628.1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786,198.45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545,600.00元。
1.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588,127.17元,主要开展中央水污染防治、城乡统筹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及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等项目。其中:三个人才专项资金1,600,000.00元,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工程专项资金9,356,999.70元,2022年度城乡统筹转户补助经费136,198.00元,城乡统筹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经费85,000.00元,农业固定资产培训经费40,000.00元,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专项资金700,000.00元,工作业务经费奖励项目资金200,0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经费30,426.00元,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992,880.00元,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项目资金9,300.00元,高素质农民培育(涉外)项目补助资金219,700.00元,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数据统计培训专项经费40,000.00元,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31,990.00元,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康井路13号建筑临街外立面城市风貌美化提升改造经费343,660.40元,2022年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3,853.00元,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玉溪市农科院专项经费200,000.00元,农业科技教育补助资金3,150.00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情调度资金33,888.00元,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资金320,000.00元,玉溪市村级农科员补助项目资金182,400.00元,市场与信息化科省级专项资金149,592.92元,市场与信息化2022年专项资金202,000.00元,2022年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专项资金4,545,600.00元,与外单位合作项目131,489.15元。
2.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546,742.04元,主要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等项目。其中:遗属补助经费16,602.00元,畜牧业生产发展(不同饲料营养对新平黎明鸡生产性能及肉质影响研究)资金30,000.00元,省级畜牧业发展肉蛋兼用型地方鸡产蛋性能的影响研究项目补助资金18,000.00元,生猪屠宰检疫素质提升经费85,400.00元,2022年动物耳标采购经费47.00元,2023年动物耳标采购经费161,640.00元,2023年度提前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2年兽药抽样经费4,212.60元,2022年度中央动物防疫(第二批)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3年市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465,260.44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58,000.00元,生鲜乳、饲料抽检专项资金9,000.00元,其他合作项目98,580.00元。
3.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1,221,450.00元,主要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等项目。其中: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工作经费115,610.00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经费81,460.00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工作经费34,380.00元,2022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新型主体培育(家庭农场)项目经费990,000.00元。
4.玉溪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含玉溪市水产工作站、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1,517,915.23元,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城乡统筹等项目。其中:2022城乡统筹专项补助经费30,006.00元,遗属补助经费7,404.00元,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补助资金35,680.00元,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补助资金425,889.54元,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226,904.07元,2023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300,000.00元,农产品监督抽查补助资金472,031.62元,种质资源普查及培训补助资金20,000.00元。
5.玉溪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1,643,262.69元,主要承担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及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其中: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5,200.00元,玉溪市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土壤三普)资金615,077.13元,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64,558.87元,2021年玉溪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172,491.00元,玉溪市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19,735.69元,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经费46,200.00元。
6.玉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592,447.10元,主要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2022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17,410.00元,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575,037.10元。
7.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4,881,142.00元,主要承担面源污染普查、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及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防治等项目。其中:遗属补助资金11,142.00元,“三品一标”认证补助经费4,870,000.00元。
8.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7,404.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
9.玉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75,694.00元,主要承担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和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其中:遗属补助资金18,324.00元,2023年玉溪市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元,2022年玉溪市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7,370.00元。
10.玉溪市农业科学院3,486,864.48元,主要承担科研基地建设管理、新品种试验及高质高效基地建设等项目。其中:玉溪市农科院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3,000.00元,遗嘱补助经费22,284.00元,大豆新品种选育及绿色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资金8,650.00元,2022-2023年市农科院优质冬油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25,838.00元,玉溪市农科院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600,000.00元,实施蓝莓基质栽培精准调控技术集成与示范补助经费91,000.00元,杂交稻旱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176,157.08元,玉溪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专项经费273,093.99元,2021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补助经费7,722.20元,云南省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玉溪库建设专项经费168,135.76元,与外单位项目协作费2,010,983.45元。
11.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124,158.36元,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
12.玉溪市植保植检站2,441,468.95元,主要承担红火蚁监测及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其中: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粮食病虫害防控专项资金67,871.41元,市植保站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专项资金362,828.00元,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82,000.00元,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资金14,769.54元,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1,540,000.00元,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74,000.00元。
13.玉溪市种子管理站221,997.00元,主要承担玉溪市农作物种子抽样转基因检测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其中: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现代种业发展)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专项资金140,000.00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现代种业发展)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专项资金69,997.00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科技教育)种子质量监管专项资金1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45,01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2%。与上年相比增加20,796,240.10元,增长11.1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专项资金和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支出。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和土壤污染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此处支出因占比较小,保留两位小数无法反映)。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农科院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其中: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577,24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
“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7,968,591.08元,主要用于反映玉溪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的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开展“三农”服务方面的业务支出。
“2060702” 科普活动8,65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大豆新品种选育及绿色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支出。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创新创业成效优、示范带动作用强、支撑引领效果好的乡村振兴人才和实用人才的补助。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7,17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8%。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92,842.00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76,964.40元,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8,678.40元,用于反映单位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3,755.34元,用于反映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374,934.60元,用于反映单位职工死亡的丧葬抚恤金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38,84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8,727.18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4,411.08元,用于反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22,550.02元,用于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159.73元,用于反映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8,6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反映城乡统筹业务费用支出。其中: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1,19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6,684,67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7%。其中: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10,230,037.68元,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489.00元,用于反映绿色产业链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30,340,291.67元,用于反映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支出1,730,496.28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科技转化及推广服务的费用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2,988,555.95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服务在病虫害控制方面的费用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604,717.83元,用于反映单位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10”执法监管支出205,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执法监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543,598.36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信息化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489,502.83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三农”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990,000.00元,用于反映新型主体培育(家庭农场)补助经费支出。
“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297,492.92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农产品推广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394,628.10元,用于反映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费用支出。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786,198.45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72,000.00元,用于反映单位开展面源污染、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545,600.00元,用于反映绿色有机农产品收益(收入)保险试点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15,4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795,208.00元,用于反映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320,255.00元,用于反映单位按照房改政策支付给按月领取购房补贴的职工的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591.00元,决算为782,01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98,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16%,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591.00元,决算为370,309.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35%,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000.00元,决算为113,303.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49%,完成年初预算的32.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303.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591.00元,支出决算为782,01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98,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591.00元,决算为370,309.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000.00元,决算为113,303.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玉溪市水产站和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经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批各增加车辆1辆,增加了车辆购置的费用支出,该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8,740.92元,增长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0,600.00元,增长15.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077.02元,增长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63.90元,下降8.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湖泊革命、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工作任务量增加导致车辆出车频率比上年明显增多,车辆运行费用增加;二是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玉溪市水产站和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经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批各增加车辆1辆,增加了车辆购置的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为保证日常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及水产品安全工作开展,经玉溪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核批玉溪市水产站和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各增加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三农”工作、乡村特色产业、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包括外省、省级、地州、市级因工作需要联系的相关单位及县区对口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6,726.60元,比上年减少513,198.33元,下降10.43%,其中:玉溪市农业农村局3,967,706.96元,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事业单位)439,019.64元。机关运行经费下降的原因是2023年压缩了工作业务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日常工作业务开展的各项办公支出。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7,706.96元,比上年减少511,828.87元,下降11.43%。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作业务经费和物业管理费用压缩,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137,782.76元、印刷费74,031.50元、水费25,911.76元、电费19,848.78元、邮电费20,959.83元、物业管理费889,800.00元、差旅费523,319.32元、维修(护)费62,428.00元、租赁费122,080.00元、会议费113,355.80元、培训费163,476.49元、公务接待费51,135.00元、专业材料费1,994.00元、劳务费73,368.10元、委托业务费629,992.52元、工会经费110,028.96元、福利费103,480.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347.84元、其他交通费用675,2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8.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860.00元。
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事业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019.64元,比上年减少1,369.46元,下降0.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压缩了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0,359.40元、水费6,762.70元、电费5,773.93元、邮电费1,567.05元、差旅费56,418.00元、培训费28,562.00元、公务接待费3,283.00元、工会经费50,422.32元、福利费44,184.05元、其他交通费用210,149.6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7.5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46,242,312.90元,其中:流动资产3,523,762.66元,固定资产32,691,157.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356,999.70元,无形资产670,392.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11,341.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52,944.43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原未核定价值的房产经第三方评估完成入账。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6,401.00元;报废报损资产428项,账面原值5,382,65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37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5,303.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6,233.7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9,069.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81,572.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8,789.3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111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190357598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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