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862 | 文     号 |   |
| 来   源 | 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800201000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21〕7号)精神,玉溪市扶贫办重组为玉溪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6月10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由于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机构“三定”方案仍未明确,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过渡期基础性、常规性、规定性工作内容主要有: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各类问题督查督导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报告通报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2.负责督导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和“三类”监测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能作用,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全面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3.负责拟订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实施;拟订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衔接资金规范使用和绩效评价,督导县(市、区)做好扶贫衔接资产管理。
4.统筹抓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督导做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治理工作,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制定。
5.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做好产业就业帮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志扶智、万企兴万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6.履行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四是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双月定期研究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工作报告、通报、信息共享机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成果筑牢底线行动。围绕“政府找”与“找政府”、产业“双帮”、村级集体经济、扶志扶智,点穴破局,践行“一线工作法、项目推进法、典型引路法”,全面抓实“一平台三机制”,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完善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跟踪回访的监测核查机制,建立月分析、双月调度、季度通报长效机制及部门信息共享和预警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织密筑牢返贫致贫底线。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严防帮扶措施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加强对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督促指导,充分调动镇村主责、群众主体和主人翁意识,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合力打好乡村振兴的人民战争。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考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千方百计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用好整改成果,以问题整改成效筑牢返贫底线。
2.产业就业促进增收行动。打造玉系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和市场龙头企业培育,加快土地流转,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把玉溪打造成农产品加工、集散、出口中心。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冷链、物流设施、交易平台等农业配套力度。围绕十大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打造全国烟草最优“第一车间”、高端水果基地、精品“云花”产区 6+N 产业布局,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聚焦“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企”,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适度发展规模经营,推动农产品种植园区化、家庭农场化集聚发展,走田园综合体发展的路子,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工人)”的模式,让产业帮扶覆盖所有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摸清劳动力就业底数,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的组织模式,增强培训与就业的针对性,提升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推动就业培训由大众化向个性化转变,拓展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充分发挥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就业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加大对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稳步提升产业工人、技术工人技能和务工数量及质量;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地就业,多元化保障就业,实现培训就业对有条件和有意愿外出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全覆盖,增加农村低收入口务工收入。
3.规划引领乡村建设行动。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契机,充分调动乡村群众积极性,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健全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控体系,确保2022年底实现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坚持规划引领,推进乡村建设,建设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加快推进厕所革命、一水两污、六必拆、村庄绿化净化美化等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三湖”“两江”生态化、绿色化、有机化发展,持续巩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成果,争取中央“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衔接推进“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先行示范。
4.创新改革引领城乡行动。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着力实施“双百”中心城市和“双十”县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深化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就地市民化人口、进城人口和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市民待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让农民放心进城。推进“三资”和“三块地”改革,让农民安心进城。合理布局乡村与城镇功能空间要素规划、有效理顺乡村与城镇功能关系,做好村庄规划,强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提升,实施冷链物流、快速进村,畅通城乡资金、人才、消费等要素流通渠道,搭建要素流通平台,引导人才和偏远不适宜居住村庄向重点特色村镇、产业园区、物流园区聚集,优化乡村振兴空间资源。实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城乡学校和医院共同体改革、数字乡村、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示范,推进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产业示范区等试点示范,优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布局,努力争创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试点扩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5.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行动。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以政治建设统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工作,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资源要素配置,培养乡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启动“神农英才”计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发挥村党组织“战斗队”作用,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落实基层支部党建责任清单,打造最强支部,积极补短板、挖潜力,促发展。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管理,深化乡村治理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全面推广应用乡村治理清单制。推广扶智积分制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十有”标准抓创建,持续抓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以典型引路带动乡村振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业科、督查考评科、巩固振兴科,所属单位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495,52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95,523.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124,846.40元,下降18.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124,846.40元,下降18.7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压缩幅度较大以及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10.00%的比例压缩安排,其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变化不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438,215.64元。其中:基本支出5,462,859.09元,占总支出的3.92%;项目支出133,975,356.55元,占总支出的96.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475,054.40元,下降19.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1,911.15元,下降10.07%;项目支出减少32,863,143.25元,下降19.7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压缩幅度较大以及工作业务经费每年按10.00%的比例压缩安排,其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变化不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2,859.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20,878.97元,占基本支出的79.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1,980.12元,占基本支出的20.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975,356.55元。2022年(133,975,356.55元)与2021年(166,838,499.80元)对比,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32,863,143.25元,降幅19.70%,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项目经费安排。具体项目开支是:
1.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132,958,436.37元;
2.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56,000.00元;
3.玉溪市乡村振兴局视频会议室迁移项目经费52,692.00元;
4.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向上争取资金考评奖补工作业务经费8,228.18元;
所有专项经费均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已全部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38,21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475,054.40元,下降19.36%,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项目经费安排以及工作业务经费在2021年度基础上压缩了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0,92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4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594.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336.70元、死亡抚恤246,993.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48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3,865.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620.4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7,988,68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013,326.20元、项目支出133,975,356.55元,其中包括: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132,958,436.37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56,000.00元;玉溪市乡村振兴局视频会议室迁移项目经费52,692.00元;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向上争取资金考评奖补工作业务经费8,228.1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3,1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20,386.00元、购房补贴2,7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100.00元,支出决算为37,101.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700.0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100.00元,支出决算为37,101.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00.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252.10元,下降2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95.10元,下降1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57.00元,下降73.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调研、督查、检查、验收、考核以及工作对接、会议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乡村振兴局到市局汇报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980.12元,减少879,796.26元,下降43.5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800.00元、农林水支出877,996.2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00元,农林水支出1,140,780.1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乡村振兴局(本级)资产总额1,942,259.93元,其中,流动资产59,755.59元,固定资产1,870,904.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50,299.1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1,960.7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9,755.59元,固定资产增加333,170.00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964.8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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