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83623 | 文     号 |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201000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质量监测、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建设、鉴定及验收管理服务;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防治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了1.20万余个图斑,28.70万亩种植结构调查、图斑边界的踏勘、核实动态更新工作。截止12月20日全市措施落地面积36.12万亩,措施覆盖率100%,其中安全利用区措施落地33.89万亩,严格管控区措施落地2.23万亩。今年省级下达玉溪市农作物协同监测任务249个,9月底完成采样任务249个,10初完成了制、送样工作,工作完成率100.00%。经初步核算,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22%。现已经完成了玉溪市受污染耕地技术报告和自评报告的编制以及市级和各县(市、区)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进行考核。
2.指导全国第二批生态农场申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科[2022]4号)要求,组织新平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技术骨干对云南鼎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全国第二批生态农场申报工作,现已完成推荐申报、形式审查、材料初审、现场复核、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近期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将进行授牌。
3.开展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在市、县(市、区)、农业大学多方的配合协作下,玉溪市三个种植业原位监测点和星云湖氮磷流失监测小区完成了2022年的管理和采样工作。其中澄江市原位监测点植物采样36个,雨水样14个;径流水样77个;土样18个。江川区原位监测点植物采样40个,雨水样10个,径流水样70个;灌溉水5个;土样20个。通海原位监测点植物采样80个,雨水样13个,径流水样140个,灌溉水3个,土样20个。星云湖氮磷流失监测小区径流水样采样20个,在线监测数据导出30,000余条。
4.沼气安全生产。在岁末年初、春节、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市出动专业技术检查人员1,197余人次,检查64个乡镇(街道)262个村委会(社区),排查户用沼气21,490户(口)、规模化沼气工程77座,发现安全隐患471处,进行整改454处,举办培训班46期,培训技术人员1,459余人次,群众答疑1,43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775余份。目前市内未发生沼气安全事故。
5.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按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要求,建立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台账系统,据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显示,2021年度全市秸秆产生量78.39万吨,秸秆可收集量69.8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64.9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2.94%。其中,肥料化利用36.79万吨;饲料化利用18.43万吨;燃料化利用6.97万吨;基料化利用0.48万吨;原料化利用0.15万吨。全市市场主体规模化秸秆利用企业143家。
6.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生态资源总站要求,完成玉溪市2021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分析工作。全市统计累计户用沼气池保有量12.93万户(口)103.47万立方米,本年利用4.03万户(口)32.23万立方米,利用率31.20%;小型联户沼气工程156座1.03万立方米;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及大中型沼气工程15座,厌氧发酵装置达4.63万立方米。全市累计推广节柴改灶23.74万台;太阳能热水器6.49万台21.14万平方米。
7.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2022年中央下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1,150.00万元,由江川区、通海县承担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其中江川区750.00万元,通海县400.00万元。截止12月20日,江川区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批,完成烤烟、玉米、水稻三种农作物秸秆草谷比测算和2个试验示范展示基地选址,完成秸秆收运小程序、试验示范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招投标,秸秆粉碎机采购正在公示期间,秸秆还田生态效应观测正在开展;通海县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批,完成水稻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完成秸秆收储运点建设2个、收储秸秆405.00吨,秸秆工厂化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项目已开始运行。
8.农村沼气设施摸底调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应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微信小程序开展农村沼气设施摸底调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据农村沼气设施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截止12月20日,全市累计排查沼气设施数33,125户(座),其中户用沼气池33,007户(口)、沼气工程118座;累计发现问题和隐患数28,422户(座),其中户用沼气池28,369户(口)、沼气工程53座,同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9.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认证。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农办质〔2022〕6号)省级下达我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新获证60个以上;根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发〔2022〕1号)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任务100个以上;根据《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玉农通﹝2022﹞23号)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全市认证任务112个以上。为规范“三品一标”标志使用,1月份联合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出动10余人次对红塔区超市售卖“三品一标”产品进行了用标检查,共检查了18个产品的用标,未发现违规用标情况;为扩大“三品一标”市场影响力,6月联合江川区农业农村局在江川区上头营举办了“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宣传活动,共出动了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公示12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2,999,30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307.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552.06元,增长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552.06元,增长1.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总收入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2,999,307.51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607.51元,占总支出的93.34%;项目支出199,700.00元,占总支出的6.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995.40元,下降0.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147.94元,下降2.21%;项目支出增加38,152.54元,增长23.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职工调出一个,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99,607.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9,880.61元,占基本支出的93.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726.90元,占基本支出的6.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7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财农〔2022〕172号“三品一标”认证补助资金支出2,180元。用于玉溪市三品一标补助材料上报业务培训。
2.玉财农〔2022〕20号(存量资金)面源污染普查项目支出197,520元。用于支付在线监测技术服务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9,307.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995.40元,下降0.8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职工调出一个,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47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211,479.36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79,200元,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1,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64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03,478.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167.6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05,04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17,417.9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7,926.90元,项目支出199,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1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216,905.00元,购房补贴11,23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04.00元,支出决算为26,38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717.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04.00元,支出决算为26,38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717.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控制陪同人员,厉行勤俭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640.51元,下降3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624.51元,下降4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84.00元,增长12.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环保能源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8,427.93元,车辆保险费4,459.69元,过路过桥费3,000.00元,车辆维护费1,830.00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我单位来访相关业务的人员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1,696,957.41元,其中,流动资产15,244.88元,固定资产1,681,712.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0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3.12平方米,账面原值38,098.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出租资产使用收入已在第一年度一次性上缴财政,2022年未反映收入金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1201111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2709401888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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