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634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000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发展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方案;研究我市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我市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措施;负责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项目的选列,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对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项目的国际国内合作;负责向省里及国家推荐上报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重点项目;为农业及生物资源产业化开发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梯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政策。一是组织推荐玉溪新广家禽、云南云秀花卉、云南云蓝蓝莓3户企业申报第七批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其中云南云秀花卉、云南云蓝蓝莓已入列公示名单,组织推荐云南源创科技、玉溪鸿沅农业、云南鼎成农业申报第十六批省级重点农业龙关企业,并开展第十四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预计预计2021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96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74户。二是通过开展企业贷款需求调查,并把企业贷款需求情况提供给市金融办和省厅,向省厅推荐元江张海水果、云南易门丛山等“信易贷”需求企业5户等多种方式寻求争取金融部门贷款支持,服务好农业企业。同时与建设银行联合开展一部手机云企贷业务推广活动。
2.抓好农产品加工业水平的提升。组织云南万绿生物、云南云秀花卉、云南玉溪凤凰生态食品等51户农业企业申报新增贷款贴息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促进农产品加工生产逐步恢复正常,易门工业园区曾所片区等加工聚集区稳步推进,通海高原农产品年产5.00万吨、云南环泰年产1.00万吨蔬菜小包装生产线建设完成,并开始投产上市,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预计2021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970.00亿元(含烟草制品),其中农产品加工产值450.00亿元以上、增8.00%,烟草制品业产值520.00亿元、增2.0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保持全省前列。
3.努力助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复苏增长。积极推进澄江市右所镇小湾村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组织推荐红塔区黄草坝、江川矣文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指导澄江市申报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的要求,积极开展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不断推进推动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复苏,元江哈尼云海梯田被定为2021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春季)精品景点,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推介。预计2021年全市休闲农业营业收入5.50亿元,接待人次500.00万人次以上。根据《玉溪市创建田园综合体的指导意见》(玉农领﹝2021﹞4号),启动创建玉溪市田园综合体23个。
4.实施农业产业兴村强镇行动。围绕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以村或镇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发展村镇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兴村行动。组织江川雄关、通海河西、新平戛洒等乡镇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其中江川区雄关乡已成功入列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组织推荐通海县申报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蔬菜),组织推荐元江县甘庄街道、澄江市右所镇小湾社区、江川区江城镇三百亩等8个村镇申报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组织羊街乡戈垤村、前卫镇渔村村、通红甸乡等72个村镇申报云南省2021年“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其中华溪镇华溪社区等69个镇被纳入目录;新认定玉溪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61个;配合机关党委(人事科)做好玉溪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5.按时完成乡村产业发展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农村创业创新年报、季报统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分析报告。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双百”工程重点企业进度月报表,完成主食加工企业情况、农村创业创新园(基地)发展情况、“绿色食品牌”蔬菜加工企业情况及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情况、涉农上市后备企业情况等的调查和上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7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2.57万元,增长119.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万元,占总支出的98.94%;项目支出0.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1.25万元,增长110.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9万元。与上年支出34.73万元对比43.06万元,增长123.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万元,下降68.56%,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实施完毕,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7.37对比增加41.25万元,增长110.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5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0.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52.75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0.8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5.3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4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4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7万元,增长3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35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相关单位往来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履行职能职责工作任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支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3.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9 | 0 | 3.09 | 0 | 0 | 0 | 3.09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因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三)项目支出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按照玉农发〔2019〕34号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绩效管理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科学规范、目标引领、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监督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我单位由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21年进行了1个项目绩效自评,均通过审核,自评等级为良。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7专项资金;项目资金5.50万元,全年执行数0.82万元,自评结果为良。
年度总体目标:根据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下达计划要求,安排我单位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统、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经费主要完成目标:
一是完成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培训2期,其中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培训1期、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创业创新培训1期;二是更新统计监测设备(电脑)2台;三是组织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专题调研、外出培训学习;四是组织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统计工作检查指导。
实际完成情况:一是原计划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培训1期、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创业创新培训1期,实际培训是考虑疫情防控、县区工作紧张等原因,两项目内容合并一起培训,培训完成;二是原计划更新统计监测设备(电脑)2台,但根据密码部门要求只能采购保密电脑,而采购系统中却未列入,因此无法完成;三是外出培训学习省厅未安排;四是组织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已完成,但费用已由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201111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4-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部门决算表)202209220848440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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