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549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2600601000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服务;监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业务指导、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户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经济审计管理服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全市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236个,比上年增加160个。其中县级以上示范社282(不重复统计)个;全市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规模农业经营户13005个,比上年增加709个,其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1318个,共630个(不重复统计)家庭农场被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
2.搞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数据库,健全土地流转监测机制,强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截止2021年底,全市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49.55万户,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24.20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71.70万亩,较2020年增加13.20万亩,增长22.50%。
3.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加强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行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纠纷动态,年度累计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数169件,累计调处纠纷数163件,调解率96.00%。督促各县(市、区)做好2021年度土地纠纷仲裁考评工作,完成2021年度平安玉溪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4.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股权管理台账。指导基层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及继承六项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5.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认真落实玉组发〔2021〕4号、玉组通〔2021〕4号、玉农通〔2021〕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指导村集体实施“削薄强村”工程和“一村一策”制定发展计划,结合玉溪实际提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10条措施。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监测统计机制,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全市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其中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村394个,占比58.90%。
6.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机制。抽调人员参与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确保国家18.00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参与修订出台《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指导江川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引导有条件地方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7.做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分析。按照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农(经综)函[2021] 127号)的通知要求,组织指导县(市、区)克期按质完成2021年农经统计年报15套,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农村经济经管管理站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农村经济经管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41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40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中职业年金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4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70%;项目支出38.86万元,占总支出的9.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一人,人员支出略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8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一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7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当年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分析。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财社〔2020〕210号城乡统筹支出4.42万元;制作家庭农场示范场牌匾0.58万元,农村经济组织审计文书格式印刷费3.84万元。
2.玉财行〔2021〕13号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支出5.26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4.17万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印制1.09万元。
3.玉财农〔2021〕13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专项支出3.83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2.31万元,印制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1.52万元。
4.玉财农〔2021〕13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支出25.09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维护费21.26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填报业务培训及“三资”业务培训1.7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1.54万元,教材印制0.57万元 。
5.农追字〔2021〕1号合作社与农经统计专项支出0.26万元;制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牌匾0.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一人,人员支出略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9%。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24.07万元,离休费7.97万元,退休费7.18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6.24万元,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0.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13.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0万元,离休医疗统筹费5.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城乡统筹专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转,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0.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95万元,项目支出34.4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26.23万元、购房补贴0.6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3.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控制陪同人员,厉行勤俭节约;本单位当年无公务车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控制陪同人员,厉行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我单位来访相关业务的人员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28.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5万元,固定资产109.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8.75 | 18.95 | 109.80 | 53.46 | 56.3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2)。
(二)2021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玉农发〔2019〕34号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绩效管理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科学规范、目标引领、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监督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我单位由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21年进行了3个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等级均为优。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是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农村土地承包仲裁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资金规模3.83万元,自评等级为优。
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2021年培训基层农经业务人员63人,通过培训基层农经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统一制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44400本提供乡镇使用。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资金规模5.26万元,自评等级为优。
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2021年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培训人数106人次。通过培训,建立、健全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有效提高管理效率。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费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资金规模25.09万元,自评等级为优。
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全市共代管农村集体资金48.90亿元、集体资产74.80亿元,比2011年分别增长250.00%、79.00%。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稳步增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管,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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