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99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4 |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抚仙湖、星云湖、东风水库、化念水库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管理;组织编制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开发利用的年度计划及工程项目年度计划。根据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抚仙湖、星云湖与东风水库、化念水库的蓄水、防汛及城市供水、排水、统一调度,保障中心城区及峨山化念镇工业生产、农田灌溉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峨山化念镇工业园区新增加供水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管水、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全年完成至11月30日止,董炳河入库水量895.1万立方米、赵园河入库水量199万立方米,出流改道地下水入库205.4万立方米,径流区共计来水1299.5万立方米。出流改道工程地下水正常引入东风水库330万立方米。截至11月30日,城市供水2156.9万立方米。化念水库向化念镇自来水厂供水178.8万立方米(未收取水费)。完成东风水库净化坝抽水站施工工程,工程总投资1374.2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7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63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57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9.55万元,占总收入的48.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322.45万元,占总收入的51.42%;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13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9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67%,项目支出371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33%。2019年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增加112.6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供养人员减少3人减少经费28.56万元;二是项目收入净增加141.17万元。其中:2020年减少项目收入106万元:1、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2、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59万元。同时2020年新增加项目收入247.17万元:1、玉溪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安排的2020年财政预算情况184万元(含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资金6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万元;2020年市级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170万元。)。2、以前年度盘活存量资金授权额度返还额度返还单位资金63.17万元(路坝合一和红龙路改建工程档案编制及工程验收费36.55万元;红龙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7.78万元;东风水库大坝渗流量观测工程结余资金18.83万元)。经营收入1,413.72万元。其他收入13.83万元。经营收入比上年减少了105.1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预算总支出合计2,57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基本支出737.38万元,占总支出的28.67%;项目支出51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9.91%;经营支出1,322.45万元,占总支出的51.42%。2019年度支出合计2,564.4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1,136.94万元。基本支出765.94万元,占总支出的29.86%;项目支出37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7%;经营支出1,427.55万元,占总支出的55.67%。
2020年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61万元,其中财政供养人员退休减少3人基本支出减少了28.56万元;同时项目支出增加了141.17万元。对比变动的主要原因:1、减少项目支出106万元,其中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59万元。2、新增加项目支出247.17万元,其中玉溪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安排的2020年财政预算情况184万元(含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资金6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万元;2020年市级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170万元。);以前年度盘活存量资金授权额度返还额度返还单位资金63.17万元(路坝合一和红龙路改建工程档案编制及工程验收费36.55万元;红龙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7.78万元;东风水库大坝渗流量观测工程结余资金18.83万元)。经营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05.11万元,变动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减少了4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9.82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资金减少支出28.5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了3人。自收自支资金减少105.1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减少4人。
基本支出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2.16万元。与上年371万元对比增加了141.17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年初安排预算项目支出265万元(含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160万元;大矣子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 50万元;大矣子农田淹没大米赔偿55万元。),占项目总收入51.75%;新增玉溪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安排的2020年财政预算情况184万元(含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资金6万元;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万元;2020年市级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170万元。);新增加以前年度盘活存量资金授权额度返还额度返还单位资金63.16万元。同时与上年相比减少项目资金106万元,其中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5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61万元。增加原因是:1、财政供养人员退休减少3人基本支出减少了28.56万元。2、项目支出增加了141.17万元。经营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05.11万元,2020年退休人员减少了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2%。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9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4%。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人员的工资、津贴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6%,公用经费支出4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65%,项目支出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3%。项目支出包括:(1)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160万元;(2)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3)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170万元;(4)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经费3万元;(5)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50万元;(6)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专项资金55万元;(7)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和水利救灾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6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1、路坝合一和红龙路改建工程档案编制及工程验收费36.55万元;2、红龙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7.78万元;3、东风水库大坝渗流量观测工程结余资金18.83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费经营收入支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6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69.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水费经营收入支付招待费0.31万元,汽车费用6.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支付新平县太桥村、转马都村的人员到单位考察学习招待费(共12人,陪4人)(2餐)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现场抽查工作公务接待费(1餐)(共8人,陪3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207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1.06万元,固定资产39,483.86万元(含公共基础设施37,452.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81.53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84.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1.98万元,原因:资产增加1,421.1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80.72万元;往来款等增加369.9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68.2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382.7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9.58万元。同时资产减少1833.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133.4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1,249.96万元;在建工程减少449.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070.61 | 1921.06 | 39483.86 | 1287.25 | 56.37 | 37452.32 | 687.92 | 581.53 | 84.16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预算项目实施管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等绩效管理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单位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管理考核及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各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单位绩效管理能力、水平,经研究,于2019年9月30日成立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2020年预算项目实施管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以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主动作为,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为如期完成绩效目标,一是按照省市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及时部署了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财政部、水利部管理办法等制定适用于单位的管理办法,压实单位各科室所的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
3.强化绩效评价资料汇总分析,确保评价工作质量。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符合要求,要求各科室所按时上报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各科室所报送的自评资料严格审核,对报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指导。
(二)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自评综述:我单位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资金管理规范。自评分99分。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一是个别目标未完成,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完成;自评中“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未全面设计项目问卷进行调查,统计。今后将完善该项工作。二是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今后将研究、改进。健全绩效评价机构,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有效组织,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关键。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保障。三是实际完成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一定偏离。下一步将严格申报和审核绩效目标,要把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完整、准确、规范、量化、细化、可考核。
(三)单位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50万元,由红塔区人民政府收回东风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移交玉溪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玉溪市人民政府将东风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移交给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移交实施后,达到了规范水库管理,实现水库管理权、责、利统一的要求。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大矣资社区取消水库水体养殖进行补偿。由李棋街道办事处、大矣资社区居民委员会、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共同协商签订的《补偿协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库区偷捕鱼发生率0;收回水体的渔业养殖权:4000亩;水库水质达标达到Ⅲ类标准。
2.项目二: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55万元,本着尊重历史,结合现实,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的精神。为保护东风水库水质和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证大矣资社区居民不再东风水库42米水位线以下从事种、养活动。东风水库蓄水位42米时淹没大矣资农田167.5亩的赔偿。解决大、小矣资村因耕地面积减少而带来的粮食短缺问题。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2014年3月13日由红塔区政府牵头签订的六方协议,协议六方为:红塔区人民政府、玉溪市水利局、李棋街道办事处、红塔区水利局、大矣资社区居民委员会、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协议期限:2013年至2019年,期满后由六方继续续签;2019年之后的赔偿协议因大矣资社区居民整体搬迁,协议移后签订。本年已完成按设定的绩效目标。增加水库蓄水量:1428.2万立方米;人均大米补偿:142.7公斤;提高水库供水保证率>15%提升水质:达到Ⅲ水标准 ;项目持续起到作用:长期; 大矣资社区居民满意度:100%。
3.项目三: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6万元,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标准配备东风水库应急抢险物资。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水库发挥工程性效益,保障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完成。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标准配备东风水库应急抢险物资。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水库发挥工程性效益,保障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年度设置绩效目标:东风水库防汛演练应急抢险物资储备1个批次、防汛演练应急抢险物资质量达标100%、保障水库汛期安全度汛100%、用水户满意度100%。资金执行率100%,已按计划完成。
4.项目四:市级领导机动金补助经费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5万元,化念水库位于峨山县城南部化念镇西甸头村上游,始建于1958年,总库容2318万立方米,大坝高44.04米,坝顶宽10米,长185米,径流面积363平方公里。水库承担着防洪和化念镇3万余亩农田灌溉,近万人的饮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的供水任务。通过加强水库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把化念水库和有关配套设施作为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重点,加强灌区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加强水库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把化念水库和有关配套设施作为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重点,加强灌区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作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水库蓄水量:1305.9万立方米;水质达标:三类;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长期;受益群众满意度100%;资金执行率100%
5.项目五: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确保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良性运行,保护抚仙湖水质,并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保证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供给和科学、合理调度。年均调水量3035万立方米,湿地年均处理水量409万立方米。通过从抚仙湖引水,改善星云湖水质。彻底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1、抚仙湖优质水体免受星云湖水质连带污染,2、加速星云湖生态恢复,3、将星云湖流水调到玉溪市,水资源调配更合理,满足玉溪市待续发展用水需求。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了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能良性运行,彻底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保护了抚仙湖水质,并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保证了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供给和科学、合理调度。在2020年中心城区饮用水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应急抗旱效益。1、抚仙湖优质水体免受星云湖水质连带污染,2、加速星云湖生态恢复,3、将星云湖流水调到玉溪市,水资源调配更合理,满足玉溪市待续发展用水需求。4、在2020年降雨较少,水库蓄水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出流改道工程为中心城区引入了225.6万立方米优质地下水。
(四)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玉财投〔2021〕6号文件精神及我单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成立2020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分析、明确各项目自评内容、指标内涵、自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组织实施:1.2021年4月6日前,制定实施方案;2.2021年4月7日前,召开项目科室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3. 2021年4月20日前,组织各项目实施科室所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完成填报相关报表;4.2021年4月30日前,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审核、总结,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向市水利局报送相关评价资料。要求各项目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实事求是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评价工作,并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的填报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我单位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资金管理规范。自评分99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部分人员属财政全额供养,一部分人员属自收自支,2019年以前,单位设置相应两套账进行核算,资产均在自收自支账套安置,其基本情况按企业年终财务决算的编制要求编报。从2019年起,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单位账务合并为一套账,统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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