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56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1000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16.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对东风水库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管理,承担东风水库的蓄水、防汛及供水调度工作和水文水情的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度计划及工程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东风水库工程管护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东风水库枢纽工程和配套工程、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等日常工作;负责九溪人工湿地和挺水植物带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峨山化念水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费征收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略,加快构建玉溪全域现代化水网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一是切实抓好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组织做好《玉溪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玉溪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玉溪市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规划(2020-2030年)》等一批重点水利规划,为大干快建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提供项目支撑。二是抓好水利前期工作,全力推进以新平县十里河、白沙河、亚尼河中型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支撑年度投资任务,完成“十三五”规划开工项目收官。三是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2020年在建水源工程共12件和3件水系连通工程,其中3件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扫尾,累计完成投资11.72亿元。四是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工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件,其中3件已投入使用。五是2件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渠道防渗加固总长35.2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75座,完成投资2,395万元。
2.防汛抗旱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增强。紧紧围绕降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目标,以保民生、促生产为重点,加强防汛抗旱,救灾能力显著提升。全市投入抗旱资金总额为17,481.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75亿元,投入防洪资金4,250万元,对遭受洪涝灾害损失的给予救助。江河治理进展顺利,全市在建7件江河治理项目,治理河长12.4公里,其中,5件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2件项目正在抓紧实施。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0平方千米。
3.农村饮水安全不断巩固提升。抓好民生水利建设,总投资1.5亿元,实施108件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共有3272件,受益人口177.11万人,其中千人以上供水工程246件已全部定价并收费,水费收缴率98.28%;千人以下供水工程3026件已全部定价,已收费工程2924件,水费收缴率95.55%。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达标评价,全市71个乡镇(街道)632个行政村5890个自然村全部达标。
4.水利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一是聚焦“饮水安全有保障”薄弱环节及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四项标准,构建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监督管理,全市632个行政村5890个自然村饮水安全均已达标。二是利用市级扶贫贷款资金1.5亿元,实施完成108件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项目涉及9个县市区119个行政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77户21991人,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三是抓好“挂包帮”脱贫攻坚工作。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挂包帮扶村新平县老厂乡太桥村委会和保和村委会的脱贫巩固提升,自发捐款3.08万元对对太桥村50户168人和保和村10户3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慰问;共计投入资金118.7123万元,为太桥和保和村修建应急抽提水站、管网及配套设施等项目,解决了202户1939名贫困群众的人饮安全及农灌困难。
5.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全省排名从2019年15位提升到2020年第10位,为优秀等次。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筹备“三湖”保护治理会商会7次,派发河(湖)长制任务单62次,印发督办通知21份,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落实。完成全市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89条以及名录外6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组织编制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推进退田退房退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共退出房屋422户,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共退出农田6600亩,抚仙湖沿湖2.2万余人移民搬迁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河沟491条、库塘389个、湖滨湿地5120.5亩,清除岸上岸下垃圾污物3.2万吨,铲除淤泥11.3万方。实行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坚决清存量、控增量,104个“四乱”问题均已整改销号。全面推广运用云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云南河长APP,5件河湖库被评选为省级“美丽河湖”。
6.改革创新增强水利发展活力。一是积极探索水利投融资改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特许经营权试点,采取政企合作模式(BOT)方式,成功与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9件小㈠型水库建设运营管理合作协议,为引入社会投资,弥补工程建设资金短缺,减缓地方财政压力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做好玉溪市与云南建设投资集团的水利建设合作,从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等开展多方位协作,为推进“十四五”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7.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社管综治、平安法制建设、水利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督查、工会、妇委会、水利学会等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玉溪市水利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3.其他事业单位5个: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玉溪市防汛抗旱调度中心、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79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7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37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48.38万元,占总收入的92.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322.45万元,占总收入的7.2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0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2020年决算总收入为18,374.53万元,2019年决算总收入为12,064.97万元,2020年决算总收入比2019年决算总收入净增加6,309.56万元,增幅52.3%。2020年与上一年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增加收入7,013.36万元,其中: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水利融资贷款还本资金5,325万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机关建设经费10万元;省级河湖范围划定管理75万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评估评审30万元;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价款911.41万元;2020年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558.25万元;增加横向拨款3.7万元。二是同时减少收入703.8万元,其中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76.21万元;水质监测费用支出减少39.59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51.9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工作经费减少185万元;减少大化园区前期工作经费140万元;减少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经营性收入105.1万元;减少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减少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5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24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25万元,占总支出的15.23%;项目支出14,140.67万元,占总支出的77.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322.45万元,占总支出的7.25%。2019年度支出11,681.27万元,2020年与2019年相比净增加 6,560.1万元,增幅56.16%。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7,031.63万元,其中 2020年提前下达2021年水利融资还本资金5,325万元;中央救灾资金70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4万元;行政审批服务费等项目经费8.9万元;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价款911.41万元;增加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558.25万元;增加以前年度盘活存量资金授权额度返还单位资金63.16万元;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经营性支出增加54.91万元;前期重点工作经费26万元。二是同时减少471.44万元,其中因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78.75万元;水质监测、一湖一策编制等河长制工作经费减少205.29万元;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公司划拨市级预算内大化产业园区供水保障方案前期工作经费减少33万元;市级留成水资源费减少48.4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减少47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5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8.25万元。2019年玉溪市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7.1万元,减少78.85万元,减幅2.9%。与上年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1)因人员变动、离退休人员自然减员等原因减少了人员经费104.4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购买防疫物品、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卫生城市购置保洁用品等。(3)资本性支出增加1.67万元,由于近几年资产报废后逐步更新办公设备,资本性支出逐步减少。
2020年基本支出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5.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40.67万元。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6.64万元,2020年支出数比2019年支出数净增加了6,584.03万元,增幅87.13%。与上年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支出6,976.72万元,其中: 2020年提前下达2021年水利融资还本资金5,325万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4万元;行政审批等项目经费8.9万元;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价款911.41万元;增加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资金558.25万元;增加以前年度盘活存量资金授权额度返还单位资金63.16万元;增加2020年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6万元。二是同时减少支出392.69万元,其中水质监测、一湖一策编制等河长制工作经费205.29万元;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公司划拨市级预算内大化产业园区供水保障方案前期工作经费减少33万元;市级留成水资源费减少48.4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减少47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59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政府性基金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797.45万元,其中水利融资项目3.85亿元2020年度还本付息6,886.04万元,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价款911.41万元。
3.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769.9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河湖水质监测及河长制专项工作共计215.66万元;2020年留成水资源费安排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39.1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支出5万元;市级水利机关节水载体建设10万元;﹝其他资金﹞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公司划拨市级预算内大化产业园区供水保障方案前期工作30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55万元;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50万元,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160万元。
4.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5,325万元,用于提前归还2021年水利融资还本资金5,325万元。
5.2130310-水土保持支出65.3万元,其中用于水土保持等方案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经费27.3万元;2020年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项目经费38万元。
6.2130314-防汛支出74万元,其中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用于全市防汛物资采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非工程措施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维护4万元。
7.2299901-其他支出中支出63.16万元,用于红龙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设计、代建费等7.78万元;路坝合一和红龙路改建工程档案编制及工程验收费36.55万元;东风水库大坝渗流量观测工程18.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2.94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34.44%。2020年支出数比2019年支出数净增加5,067.84万元,增幅125.97%。
2020年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5,507.06万元,其中 2020年提前下达2021年水利融资还本资金5,325万元;中央救灾资金7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14万元;行政审批服务费等项目经费8.9万元;增加以前年度盘活存量资金授权额度返还单位资金63.16万元;前期重点工作经费26万元。二是同时减少439.22万元,其中因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79.53万元;水质监测、一湖一策编制等河长制工作经费减少205.29万元;市级留成水资源费减少48.4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减少47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减少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2020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水利局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95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752.47万元,专项工作经费6,234.06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中主要用于全市河湖水质监测及河长制专项工作共计215.66万元;2020年留成水资源费安排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39.1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支出5万元;市级水利机关节水载体建设10万元;﹝其他资金﹞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公司划拨市级预算内大化产业园区供水保障方案前期工作30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55万元;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50万元;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16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2021年水利融资还本资金5,325万元;水土保持等方案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经费27.3万元;2020年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项目经费38万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用于全市防汛物资采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非工程措施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维护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6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用于红龙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设计、代建费等7.78万元;路坝合一和红龙路改建工程档案编制及工程验收费36.55万元,东风水库大坝渗流量观测工程18.83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的5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的7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 2020年市水利局改革后全局汽车编制数4辆,纳入财政供养车辆为4辆。市水资源局汽车保有4辆,车辆运行费用从经营收入中列支。2020年我部门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二是提倡公车平台租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厉行节约,环保出行。三是按照完成2020年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2019年压减30%以上的任务,压减“三公”经费,四季度除应急用车以外,主要使用公车平台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71万元,下降3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7万元,下降3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下降38.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部门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二是提倡公车平台租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差厉行节约,环保出行。三是按照完成2020年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2019年压减30%以上的任务,压减“三公”经费,四季度除应急用车以外,主要使用公车平台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9万元,占95.37%;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网”项目建设、民生水利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减灾,防汛保安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农水重点县、水利整村推进等项目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市水资源局的公务用车4辆,运行维护费用经营性收入保障。
3.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及县区人员来本部门业务对接所发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86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水利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其中办公费30.36万元,印刷费3.4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3.38万元,邮电费2.75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差旅费45.3万元,维修(护)费1.34万元,租赁费80万元,会议费5.44万元,培训费4.84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劳务费15.92万元,委托业务费153万元,工会费、福利费2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万元。
2020年比2019年468.06万元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培训费与2020年相比增加6.56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开展河长工作及“一河一档”培训费支出了8.9万元;二是 2019年用2017年向职工收取单位垫付的水电费冲减本年水电费的支出3.19万元,2020年增加1.89万元;三是增加2020年增加上一年带薪休假工资41.11万元;四是按照完成2020年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2019年压减30%以上的任务,压减“三公”经费,除应急用车以外,四季度主要使用公车平台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出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9.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42,88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1.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585万元( 含公共基础设施净值37,452.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1.5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5.01万元,其他资产112.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净减少16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2.71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减少449.8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6.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01.5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67.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8.99平方米,账面原值31.5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9.33万元;出租房屋1313.55平方米,账面原值19.7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税后收入10.2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885.79 | 2581.3 | 39585 | 1287.25 | 56.37 | 37452.32 | 789.06 | 0 | 581.53 | 25.01 | 112.95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通〔2019〕23号)等绩效管理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水利部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管理考核及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等各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全市水利部门绩效管理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水利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利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主动作为,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为如期完成绩效目标,一是按照省级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及时部署了全市绩效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财政部、水利部管理办法等制定适用于玉溪市的管理办法,压实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
3.强化绩效评价资料汇总分析,确保评价工作质量。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符合要求,要求各县(市、区)按时上报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自评资料严格审核,对报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指导。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自评综述:我部门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资金管理规范。自评分94分。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一是个别目标未完成,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完成;自评中“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未全面设计项目问卷进行调查,统计。今后将完善该项工作。二是绩效自评结果的尚未应用,今后将研究、改进。健全绩效评价机构,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有效组织,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关键。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保障。三是实际完成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一定偏离。下一步将严格申报和审核绩效目标,要把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完整、准确、规范、量化、细化、可考核。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水土保持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评审项目
预期目标:落实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决策部署,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20年预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估评审25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估评审10件、洪水影响评价5件,共40件的项目评审。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受疫情影响,全市新建生产、工程项目减少,至2020年12月底,完成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评估评审15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估评审5件、洪水影响评价2件,共22件项目上报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评审。
2.项目二:水资源局水资源管理及水源地保护工作
预期目标:委托代收水资源费;实施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水库水面垃圾打捞、蓝藻清理、水质净化;东风水库表层取数应急工程;东风水库以及保护区封闭隔离栏、标识牌牌完善,玉溪市东风湖水利风景区规划费。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围栏投资69.78万元,新增围栏4235.5米;代收市级水资源费完成473万元;完成《玉溪市东风湖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1个;东风水库水面垃圾打捞及蓝藻清理83330平方米;完成水质净化及水源地保护工作1项;水质达标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工作期限1年;保障红塔区居民的用水安全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100%。
3.项目三:水保规划及目标责任考核评估项目
预期目标: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的资料收集、复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对各县(区)考评工作,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玉溪市自评工作,编制《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玉溪市自评报告》、《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报告》、《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玉溪市自评报告》;完成本市考评并通过全省考评。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编制完成《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20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并按时上报云南省水利厅;完成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玉溪市自评工作;完成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
4.项目四: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预期目标:2020年4月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及《玉溪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的编制,课题研究结题申报率达100%,成果验收合格率100%;资金及时支付并按合同金额严格进行费用控制;编制完成的《玉溪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公开向社会发布,使成果报道率达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6%。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至2020年12月底,已完成玉溪市第三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资料及相关报告等课题研究成果并提交省水利厅审核,待省水利厅审核确定相关数据后,完成《玉溪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的编制,按要求公开向社会发布。课题研究结题申报率达100%,成果验收合格率100%。
5.项目五:市级水资源管理项目
预期目标:接受省级对玉溪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及完成实际对各县区的考核;委托水文局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及向社会公布;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农村人畜饮水水质监测、水法、水资源保护,委托昆明狼烟网络科技公司对我市取水许可系统。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项目已完成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各级考核自查报告、考核相关技术支撑资料报告。全市水资源公报已完成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委托昆明狼烟网络科技公司完成对全市取水许可证系统维护,确保了系统正常运行;经政府采购,由中国联通玉溪分公司提供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互联网平台租赁服务,已按要求完成监测相关数据接入省级流量监测平台;“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经政府采购,通过邀标,由玉溪水利建设大队承担,现已编制完成规划初稿;农村人畜饮水水质监测由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水质监测施,全年共监测共监测662件(其中枯水期监测331件,丰水期监测331件),合格482件,合格率72.81%(水利局年度目标66.89%,已完成)。
6.项目六: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贷款本息
预期目标:维护政府信用,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按期归还水利项目融资3.85亿元银行贷款本息6886.04万元,维护政府信用。
7.项目七: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经费
预期目标:各单位完成节水机关建设后,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省直机关达标标准不低于90分,州(市)、县(市、区)达标标准不低于85分,若自评未达标,自行进行整改,直至达标。进行现场检查验收,达到验收合格。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至2020年12月底,完成玉溪市水利建设施工大队(市水利局驻在地)、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节水机关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后上报省水利厅,相关绩效目标已完成。
8.项目八:第三方水质监测服务经费
预期目标:在“三湖”及“两江”流域重要断面和关键节点增设监测点位,开展水样采集及水质数据监测分析,监测数据共享。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合同开展水质监测,按月提交水质监测成果。按合同水质综合评估报告至2021年6月提交。
9.项目九: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购买64万元防汛物资,即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7套、JW7302A微型防爆电筒115套、YFW6211遥控探照灯32套、RJW7106手提式防爆探照灯42套、雨伞251把、雨衣415件、雨鞋402双、防洪编织袋138000条。物资采购后,除部分预留市级外,其余全部下拨分配各县(市、区)。以充实我市防汛物资,提高防洪能力。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买64万元防汛物资,即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7套、JW7302A微型防爆电筒115套、YFW6211遥控探照灯32套、RJW7106手提式防爆探照灯42套、雨伞251把、雨衣415件、雨鞋402双、防洪编织袋138000条。物资采购后,除部分预留市级外,其余全部下拨分配各县(市、区)。以充实我市防汛物资,提高防洪能力。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10.项目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服务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2020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4月底前以州(市)为单位汇总后录入水利部地图库。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4月以市为单位汇总划定成果录入水利部地图库。
11.项目十一:玉溪市市级山洪灾害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预期目标:对已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进行维修维护。运维对象数量35个,达到每年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时间365天,系统故障率小于10%,故障修复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已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进行维修维护。运维对象数量35个,达到每年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时间365天,系统故障率8%,故障修复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
12.项目十二:玉溪市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应付建设用地供应价款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911.41万元用于缴交划拨玉溪市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国有建设用地332.4345亩的未缴部分款项。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缴交划拨玉溪市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建设国有建设用地332.4345亩的未缴部分款项。补缴土地供应价款面积21.75亩,每亩缴纳金额41.91万元,已支付资金911.41万元,资金支付及时率达100%,维护土地供应价款政策执行率达100%。
13.项目十三: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50万元,由红塔区人民政府收回东风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移交玉溪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玉溪市人民政府将东风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移交给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移交实施后,达到了规范水库管理,实现水库管理权、责、利统一的要求。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大矣资社区取消水库水体养殖进行补偿。由李棋街道办事处、大矣资社区居民委员会、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共同协商签订的《补偿协议》。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库区偷捕鱼发生率0;收回水体的渔业养殖权:4000亩;水库水质达标达到Ⅲ类标准。
14.项目十四: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55万元,本着尊重历史,结合现实,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的精神。为保护东风水库水质和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证大矣资社区居民不再东风水库42米水位线以下从事种、养活动。东风水库蓄水位42米时淹没大矣资农田167.5亩的赔偿。解决大、小矣资村因耕地面积减少而带来的粮食短缺问题。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2014年3月13日由红塔区政府牵头签订的六方协议,协议六方为:红塔区人民政府、玉溪市水利局、李棋街道办事处、红塔区水利局、大矣资社区居民委员会、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协议期限:2013年至2019年,期满后由六方继续续签;2019年之后的赔偿协议因大矣资社区居民整体搬迁,协议移后签订。本年已完成按设定的绩效目标。增加水库蓄水量:1428.2万立方米;人均大米补偿:142.7公斤;提高水库供水保证率: >15% 提升水质:达到Ⅲ水标准 ;项目持续起到作用:长期; 大矣资社区居民满意度:100%。
15.项目十五: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安全度汛)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6万元,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标准配备东风水库应急抢险物资。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水库发挥工程性效益,保障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完成。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标准配备东风水库应急抢险物资。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障水库发挥工程性效益,保障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年度设置绩效目标:东风水库防汛演练应急抢险物资储备1个批次、防汛演练应急抢险物资质量达标100%、保障水库汛期安全度汛100%、用水户满意度100%。资金执行率100%,已按计划完成。
16.项目十六:市级领导机动金补助经费
预期目标:安排资金5万元,化念水库位于峨山县城南部化念镇西甸头村上游,始建于1958年,总库容2318万立方米,大坝高44.04米,坝顶宽10米,长185米,径流面积363平方公里。水库承担着防洪和化念镇3万余亩农田灌溉,近万人的饮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的供水任务。通过加强水库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把化念水库和有关配套设施作为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重点,加强灌区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加强水库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把化念水库和有关配套设施作为玉溪市水利工程管理重点,加强灌区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作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水库蓄水量:1305.9万立方米;水质达标:三类;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长期;受益群众满意度100%;资金执行率100%
17.项目十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资金
预期目标:确保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良性运行,保护抚仙湖水质,并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保证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供给和科学、合理调度。年均调水量3035万立方米,湿地年均处理水量409万立方米。通过从抚仙湖引水,改善星云湖水质。彻底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1、抚仙湖优质水体免受星云湖水质连带污染,2、加速星云湖生态恢复,3、将星云湖流水调到玉溪市,水资源调配更合理,满足玉溪市待续发展用水需求。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了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能良性运行,彻底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保护了抚仙湖水质,并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保证了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供给和科学、合理调度。在2020年中心城区饮用水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应急抗旱效益。1、抚仙湖优质水体免受星云湖水质连带污染,2、加速星云湖生态恢复,3、将星云湖流水调到玉溪市,水资源调配更合理,满足玉溪市待续发展用水需求。4、在2020年降雨较少,水库蓄水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出流改道工程为中心城区引入了225.6万立方米优质地下水。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玉财投(2021)6号文件精神及我单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成立2020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分析、明确各项目自评内容、指标内涵、自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组织实施:1.2021年4月6日前,制定实施方案;2.2021年4月7日前,召开项目科室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3. 2021年4月20日前,组织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完成填报相关报表;4.2021年4月30日前,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审核、总结,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评价资料。要求各项目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实事求是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评价工作,并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的填报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我部门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资金管理规范。自评分94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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