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056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02 |
玉溪市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玉溪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玉审调报﹝2021﹞9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处理意见,全力推进涉及任务整改。现将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项目支出规划编制不完整
1. 针对“市水利局编制的《部门三年项目支出总规划》中,只有2020年至2022年项目支出内容,没有测算细化各年度项目支出金额。”的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将在今后的编制预算中严格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玉政发〔2017〕8号)“…各部门应结合有关行业领域的发展规划和部门职责,研究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并准确测算收支数额,提交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平衡。”的规定,结合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编报预算的要求编制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二)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
针对:“市水利局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购入防汛灯具,同价款359800元。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市水利局对到货物品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未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手续”的整改情况:
收到发现问题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在2021年第12次党组会议上通报发现问题,要求各业务科室规范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成果等资料后支付价款。
(三)未按规定执行履约担保约定
整改情况:在2021年第12次党组会议上通报了该项发现问题,要求各业务科室今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收取履约保障金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及时退还中标方。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项目项目价款400000元
整改情况:在2021年第12次党组会议上通报了该项发现问题,要求各业务科室今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合同条款约定,并严格执行合同,对达到支付条件的支出业务科室应及时申报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项目项目价款400000元,已 在2021年 7 月7日支付。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工作,科学细化具体支出
市水利局在今后的编制预算中将严格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玉政发〔2017〕8号)“…各部门应结合有关行业领域的发展规划和部门职责,研究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并准确测算收支数额,提交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平衡。”的规定,结合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编报预算的要求编制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施情况,合理制定合同条款约定,并严格执行合同,对达到支付条件业务科室应及时申报支付。
(三)尽快制订招标相关、合同签订、验收、保管及领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现市水利局已初步制定了内控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并设计业务控制制度,制定资产管理、采购、经费支付审批等流程,规范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管控风险。
玉溪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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