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6862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6-06-26 |
我市筑牢野生菌中毒防控屏障
我市筑牢野生菌中毒防控屏障
从源头管控、宣传引导、医疗救治等环节精准施策
随着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风险持续攀升,中毒事件进入高发期和易发期。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市结合地域采食特点,压实层级责任、细化部门分工,从源头管控、宣传引导、医疗救治等环节精准施策,全力筑牢野生菌中毒防控屏障。
我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层级责任,构建起“市级统筹、县区主责、乡镇落实、村社兜底”的四级责任体系。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共治合力。市政府食安办统筹督导考核,规范菌品市场流通;卫健部门发布预警通告,开展基层医护专项培训,动态研判区域风险等级;林草部门在入山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将防控宣传纳入护林员日常巡护;教体、住建等部门严管校园、建筑工地食堂,严禁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菌,并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市政府新闻办、广电部门做好野生菌中毒防控科普宣传;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分别落地保险快速理赔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引导宣传,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多语宣传+入户讲解+新媒体传播”模式,利用应急广播(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载体,将宣传触角延伸至每一个自然村、每一户家庭、每一个工地、每一所学校。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医、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围绕重点人群实施靶向引导。
针对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以及涉旅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我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农(集)贸市场开办方须对入场野生菌销售者进行登记巡查,严防亚稀褶红菇、鹅膏菌等剧毒野生菌流入市场,防止野生菌销售者违规使用农药、保鲜剂、防腐剂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野生菌时须对野生菌种类及品质进行认真查验识别并拍照备查,留存销售者信息,确保可追溯,加工过程必须炒熟煮透。
医疗救治方面,卫健部门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药品、设备、人员准备,开通中毒救治“绿色通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对可疑野生菌中毒患者留观或简单处理,须在采取必要急救措施后立即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疾控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据悉,我市已将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宣传有死角、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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