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3171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2-17 |
玉溪已有88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
2月16日,记者从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过摸排检查,截至2月14日,我市有88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
疫情发生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生产。对准备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企业,督促其提前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体温监测和健康防护等工作体系,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为督促复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市民生活需求,确保“舌尖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摸排,准确掌握复工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及人员情况,并围绕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保障供应特点,强化对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把食品生产源头关;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保障供应。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提示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活动;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返岗复工人员健康排查、错时就餐、就餐分餐制等措施,严密防控疫情风险,打好复工复产第一仗,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复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力度,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行为。执法人员先后到云南滇雪粮油有限公司、云南玉溪凤凰生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高鲁山水业有限公司等复工企业,对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从目前已经检查过的复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看,绝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从业人员各种信息进行摸排登记,落实健康晨检、体温测量、车辆清洁消毒等措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良好;生产行为上整体能够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有个别企业存在生产车间个别消毒杀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更衣间物品摆放混乱等问题,我们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市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工作群等开展宣传,让食品生产企业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掌握防控要求,增强疫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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