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627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5-11-26 |
某单位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包(五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包(五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KZX2025-018
2.项目名称:某单位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包(五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28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食堂主副食品食材,包括:米类、面类、肉类、干货、牛奶、豆类淀粉制品、调料、果蔬类、鲜(冻)水产品类、蛋类、豆制品、腌菜类、饮料类、水果。(具体详见第五章主副食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二年)。
8.服务地点:玉溪市通海县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提供书面承诺;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8投标单位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1.9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备案。请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查询结果以采购机构核查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策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要求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规定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服务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他形式下,投标人的招标报价即为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填写“小微型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和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23:59时。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进行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开标参与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六、公告发布期限及公告发布媒介
1.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军队采购网及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精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2包现收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根据《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自2024年4月1日起,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的,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的,在开标当日由项目属地交易中心进行网络查验,确实符合规定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如查验提供虚假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的,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本项目通过全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进行招标(采购),保证金提交采用线上缴纳方式进行。投标人务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办事指南】“更多”-选择“我是投标人/投标人”点击查看更多,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2.0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操作流程)。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
银行转账:
采用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以系统显示为准
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保函、保证保险:
(1)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银行纸质保函或购买电子保函:①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购买分配绑定;②投标人线下购买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按系统要求上传。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会显示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人应在异议菜单栏上传纸质保函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确认后,手动修改开标一览表中保证金缴纳状态。
(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①投标人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点击‘保险(保函)办理’,提交程序按照保证保险操作说明进行办理,保证保险的办理应符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②投标人线下购买纸质保证保险的,纸质保证保险按系统要求上传。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会显示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人应在异议菜单栏上传纸质保证保险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确认后,手动修改开标一览表中保证金缴纳状态。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
7.3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
7.3.1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点击【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技术支持资料。
7.3.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某单位
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螺峰路3号
联系方式:许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联系方式:0877-498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师
电 话:0877-4981999、14787766252
日期: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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