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4217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玉溪
近日,来自市医保局的消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玉溪,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真正实现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购药机制,是指国家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且同样享受医保报销政策,而在以往,若定点医疗机构缺药,患者去药店购买则需要全自费。市医保局表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是“双通道”药品配备的主体,是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将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由药店向辖区内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开通“双通道”业务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评估认定、结果公示及协议签订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悬挂“双通道”医保标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向市医保行政部门备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各医保经办机构将加强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协议的监督管理,适度竞争、能进能出、动态调整。
我市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同通用名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并根据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同时将符合门诊医保支付使用的玉溪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目前,我市已将国家医保2021版药品目录中275个(其中西药213个,中成药62个)医保谈判药品(含同通用名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主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和抗肿瘤用药,价格平均降幅在60%以上,大大降低了群众的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目前,“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正按程序遴选确定,确保5月30日前各县(市、区)辖区内不少于1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玉溪日报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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