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6113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2-07-06 |
县纪委县监委交叉审理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今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了《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就近交叉、以案代训的原则,由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统筹,指定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1名案件审理室领衔人员组成案件交叉审理组,统一到案件审理室集中办公,对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进行交叉审理。
交叉审理组按要求完成形式审理后,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程序开展审理工作。审理中,交叉审理小组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充分听取案件承办部门意见,强化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和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等问题的,列出补证清单,由办案单位补充调查。
易门县纪委县监委相关人员表示,要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据悉,今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抽调两名基层办案人员参与交叉审理工作,交叉审理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7件,协助审理8件,配合审理留置案件1件。(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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