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768929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7-12-27 |
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今年以来,易门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执法监管等为主要任务,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易门县境内所有河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结合实际,县委、县政府拟定《易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市级对易门县扒河设置市级河长的基础上,全县河库渠实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编制全县河库渠三级名录,河长制实施范围涵盖县域河库渠,其中河流30条、库坝85座、干渠14条。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以及总督察、副总督察,全县河库渠15名县级河长分别由县委常委和县政府领导担任。7个乡镇(街道)分别制定乡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目前,全县共有2名市级河长,设立15名县级河长、59名乡级河长、74名村级河长,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永庆 特约通讯员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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