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4610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4-16 |
县纪委县监委畅通诉求渠道
“您好!这里是元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承办部门会按照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原则,尽快核查并及时答复您。”这是元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告知检举人其反映的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的一个片段。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让《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基层落地生根,县纪委县监委切实加大对实名信访举报回复工作力度,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不断提高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效率,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反馈,着力提升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的原则,对反映的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较为严重的实名举报,优先进行初步核实,确有违纪、职务违法犯罪事实并需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的,实事求是、依纪依法优先立案审查调查,切实提高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效率和质量,努力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实名举报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树牢信访举报“保密工作无小事”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程序意识、细节意识和防范能力,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严格管理实名举报形成的材料,严防私自扣压、销毁或将举报材料和有关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或其他人员、单位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一季度,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中检举控告类32件,业务范围内的实名检举控告件受理办理情况告知反馈率达100%。(玉溪日报通讯员 翟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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