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1546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6-14 |
红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6月7日,红塔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暨区总河长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暨市总河长会议精神,总结红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张小良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瓦庆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是确保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现实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客观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精准施策,将全区河长制不断推向深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理顺河库保护管理职责,在整改提升中不断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河长要切实压实责任、协同配合,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改善全区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为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春和街道、高仓街道党工委书记就履行乡(街道)级总河长职责进行述职,北城街道古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就履行村(社区)级河长职责进行述职。
据悉,2017年3月以来,红塔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全区建立了三级河长制,实现了每条(座)河库渠都有河长的目标。截至去年12月,红塔区按期完成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相关工作,通过了省、市评估验收。2018年红塔区紧紧围绕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这一目标,抓住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突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玉溪日报通讯员 史敏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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