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185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1 |
2023年度抚仙湖开湖捕捞通告与2021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的通告对照解读
2021年度抚仙湖 开湖捕鱼的通告 | 2023年度抚仙湖 开湖捕捞通告 | |
开湖捕鱼时间:自2021年7月5日中午12:00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00时止。 | 开湖捕捞时间:自2023年8月1日中午12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午12时止(共5个月)。 | |
捕捞方式及种类: (一)银鱼刺网捕捞。银鱼刺网捕捞种类为银鱼,不得捕捞除银鱼外的其它鱼类。 (二)放大线垂钓。不得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的花鲈鲤、抚仙鲤、抚仙金线鲃等珍稀鱼类,若钓到必须立即放归抚仙湖。 | 捕捞方式及种类: (一)银鱼刺网捕捞。银鱼刺网捕捞种类为银鱼,不得捕捞除银鱼外的其它鱼类。 (二)放大线垂钓。不得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的花鲈鲤、抚仙鲤、抚仙金线鲃等珍稀鱼类,若钓到必须立即放归抚仙湖。 | |
捕捞水域: 渔民在划定水域范围内捕捞,不得跨界捕捞。原江川、华宁区域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管辖,在原江川、华宁水域捕捞。原澄江辖区的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管理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管辖,在原澄江水域捕捞,不得跨界捕捞。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及综合行政执法各中队出入航道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禁止捕捞。
| 捕捞水域及管辖: 渔民在划定水域范围内捕捞,禁止跨界捕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出入航道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及尖山小学周边区域(以北300米、以南500米、以东1300米水域范围)禁止捕捞。澄江辖区的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含托管的海关、海镜社区)区域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管辖,原江川区域的渔船由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管辖。 | |
捕捞许可证办理及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捕捞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本次开湖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为:银鱼捕捞(刺)网1000元/年/船;垂钓杆(线)100元/年/杆(线)(娱乐性手杆垂钓除外)。
| 捕捞许可证办理及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 《捕捞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为:银鱼捕捞(刺)网1000元/年/船;垂钓杆(线)100元/年/杆(线)(岸上娱乐性手杆垂钓除外)。渔船无水密舱的一律不予办理捕捞许可证。 | |
办证时间及地点: 办证时间:从2021年7月1日上午8:30时起开始办理。 办证地点:①原澄江辖区的立昌至海口片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三中队(右所镇象鼻村),联系电话:0877-6710044;②原江川辖区的明星至小凹片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三中队(路居镇胡家湾村),联系电话:0877-8551061; ③原华宁辖区的海关至海镜片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二中队(海口镇塘子村),联系电话:0877-5557056。 | 办证时间及地点: 办证时间:从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时起开始办理,办证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1张大一寸照片、原捕捞许可证进行查验和签注。 办证地点:①原龙街、右所、海口片区: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综行政执法一大队三中队(右所镇象鼻村),联系电话0877—6710044;②原路居片区: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三中队(路居镇胡家湾村),联系电话:0877—8551061;③原海关、海镜片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海镜中队(海口镇塘子村),联系电话:0877—5557056。 | |
开湖捕捞要求:开湖捕捞期间,严格遵守“七禁”:一是禁止无证捕捞;二是禁止涂改、买卖、出租、转让或者转借捕捞许可证;三是禁止电力拖捕;四是禁止使用燃油机动船、电动拖网或者污染水体的设施捕捞;五是禁止定置大漂网、渔枪、地笼、漂钩(延绳钓)等禁用渔具、捕捞方法或不符合规定的网具捕捞;六是禁止毒鱼、炸鱼、电鱼;七是禁止没有水密舱的、未配备安全航行设备的、达不到安全航行要求的渔船入湖捕捞。 |
相关文件及解读: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关于抚仙湖2023年开湖捕捞的通告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关于抚仙湖2023年开湖捕捞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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