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47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完成《玉溪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玉溪市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和城市更新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实施中心城区“双百+”、县城“双十+”行动,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55.32%。通海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住建领域经济指标健康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7.00亿元,增长13.80%,排名全省第11位;完成房地产业投资229.00亿元,增长9.90%,排名全省第3位;完成公共设施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63.66亿元,全市住建领域完成投资292.00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近三分之一,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15万平方米,增速-12.20%,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18.00%,排名全省第4位。积极培育“四上”企业,房地产业新入库26户,全市规上房地产企业达192户;建筑业新入库36户,新晋申一级资质企业30户,二级资质企业15户,全市建筑业企业累计607户;建立完善“强链、补链、延链”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绿色建材全产业链发展。
3.城市更新有序推进。全年开工城市更新项目122个,完成投资106.07亿元。启动老旧小区改造326个,开工率100.00%,已完工195个小区,完成投资4.95亿元,峨山县练江南苑小区连片改造列为省级示范项目,猊江小区被住建部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国100个联系点之一。红塔区、易门县、元江县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取得成效。棚户区改造开工7709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率达94.79%。
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全市共新建市政道路11条,打通了16条“断头路”,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达9公里。开工“美丽县城”建设项目126个,竣工65个。新建污水配套管网68.11公里,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达10座,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32%。全市投运的规范化垃圾处理厂共8座,无害化处理率达95.97%。新建城镇燃气管网46.2公里,全市累计达到463.7公里,新增通天然气居民用户58463户,累计通天然气居民用户达到79694户。
5.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开通“玉溪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和“市民通”APP,城市管理案件处置率达96.64%;普查窨井盖19.50万个,整治3188个;完成智慧停车信息采集平台、智慧停车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接入平台停车泊位3836个。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检和爱国卫生“三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市累计清除1.92万个垃圾点,清除垃圾21.19万吨,累计建成使用的各类公厕达4229座,洗手台达5575座,停车位达20.13万个。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668.10公顷,绿地率35.7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5平方米。
6.民生保障逐步改善。排查整治22.50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490户。烂尾楼清理整治及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化解取得实效,新平民族文化园项目复活,玉水金岸破产重整取得突破,全市59个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处置化解57个。“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示范企业创建持续深化,住宅小区临违建筑清理整治效果明显。全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34亿元,发行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8.45亿元,占全市专项债发行15%。
7.行业安全生产取得实效。持续开展三年行动,排查安全生产隐患7094项,整改率100.00%,开展城镇燃气、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市住建局积极参与完成大理漾濞“5.21”抗震救灾工作,受到省住建厅的通报表扬。
8.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审批事项 7个主项、11个子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零跑腿办理、不见面审批、证照电子化。水气报装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到 61个工作日以内。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多审合一、联合验收,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办理项目627个,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受理消防审批项目318件,办件数同比增加59.00%。招投标管理、定额造价、城建档案、租赁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9.认真抓好人民防空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结合“9.18”警报试鸣活动,加大《人民防空法》宣传力度,积极探索人防宣传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加大人防易地建设审批监管力度,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应收尽收,全年共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80.00万元。
10.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加强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指导推动工作开展。严肃纪律规矩,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平安建设等教育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在浙江举办了全市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研修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
1.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其他事业单位:
1. 玉溪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2. 玉溪市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所;
3.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4.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5.玉溪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6.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7.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8.玉溪市城建档案馆;
9.玉溪市数字城市管理中心;
10.玉溪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2,43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34.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3,685.91万元,下降40.7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7,02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61万元,占总支出的3.99%;项目支出93,149.97万元,占总支出的96.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106.90万元,下降36.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导致相应工资福利支出金额发生变动,二是因疫情,取消职工外出培训,单位内部培训厉行节约,培训费同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94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149.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103.81万元,下降37.17%,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大幅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支出数(万元) |
2030603 | 建追字〔2021〕2号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按审计决定退回4420工程提前支付的设计费 | 9.84 |
2030603 | 建追字〔2021〕2号特定项目建100非税专项资金 | 7.10 |
2030603 | 玉财建〔2020〕292号特定项目经2021004专项资金 | 100.00 |
2030699 | 玉财建〔2020〕293号特定项目经2021004专项资金 | 100.00 |
2069999 | 玉财建〔2021〕96号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20及2021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专项资金 | 30.00 |
2069999 | 玉财建〔2021〕96号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下穿昆玉铁路、昆玉河铁路防护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4.18 |
2069999 | 玉财建〔2021〕138号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20及2021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专项资金 | 158.00 |
2069999 | 玉财建〔2021〕138号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专项资金 | 18.00 |
2069999 | 玉财建〔2021〕138号玉溪市“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专项资金 | 14.00 |
2110302 | 玉财建〔2021〕144号、270号污水处理服务费缺口资金专项资金 | 400.00 |
2110302 | 玉财建〔2021〕155号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 | 200.00 |
2120102 | 资追字〔2021〕1号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 | 71.88 |
2120102 | 玉财建〔2021〕183号玉溪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经费 | 14.86 |
21201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 | 42.34 |
2120107 | 玉财建〔2021〕81号玉溪市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专项经费 | 30.00 |
2120107 | 〔其他资金〕两污办工作经费 | 12.34 |
2120110 | 玉财建〔2020〕286号2018年晋升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奖励 | 80.00 |
2120199 | 〔其他资金〕2020年“两新”工委党建工作经费 | 0.24 |
2120399 | 玉财建〔2021〕175号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8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1〕118号火车站保障房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 | 3,458.40 |
2120399 | 玉财建〔2021〕68号、273号红龙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 | 3,5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1〕144号红龙路建设项目电费 | 17.81 |
2120399 | 玉财建〔2021〕10号重点项目春节维稳资金--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PPP项目建设资金 | 2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1〕10号重点项目春节维稳资金--红龙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7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红龙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 5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玉江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款 | 424.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科创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 424.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儿童医院10KV电源接入应急工程 | 2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白龙路延长线工程 | 3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红塔大道综合管廊PPP服务费 | 560.37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金水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1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中心沟下段整治工程 | 200.00 |
2120399 | 玉财建〔2020〕285号重点项目维稳资金--九溪人工湿地项目租地费 | 291.63 |
2120399 | 〔其他资金〕中心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资金 | 5,756.81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6,999.9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44号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征地拆迁专项资金 | 10,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58号农危改政府购买服务(一期)采购专项资金 | 7,626.9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203号、221号、222号、244号农危改政府购买服务(二期)采购专项资金 | 17,7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298号高仓立交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240号玉溪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6,0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175号、273号红龙路道路改扩建(一期)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 | 2,7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175号玉溪市红塔大道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资金 | 400.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175号、293号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老城片区海绵工程项目专项资金 | 2,073.00 |
2120899 | 玉财建〔2021〕175号玉溪大河上游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400.00 |
2121499 | 玉财建〔2021〕23号、26号、28号、47号、48号、70号、71号、87号、91号、103号、105号、133号、135号、157号、158号、173号、207号、235号、265号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 | 2,708.62 |
2210105 | 玉财建〔2021〕100号、112号、192号、250号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专项资金 | 506.47 |
2210106 | 建追字〔2021〕3号2021专户存量火车站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款经费 | 43.90 |
2210106 | 〔其他资金〕火车站片区保障性住房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 540.34 |
2210106 | 玉财建〔2020〕74号火车站片区公租房租金非税收入支出专项资金 | 1,136.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3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10%。与上年对比减少28,385.04万元,下降49.86%,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安排当年新建工程项目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拨款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1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的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市发改委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天然林保护、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退耕还林、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
资源综合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88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3%,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项目支出需要。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7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预算的2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3万元,完成预算的3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制度;二是因新冠疫情的原因导致调研活动、来访接待等工作的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31万元,增长4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86万元,增长3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万元,增长170.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随着使用年限增加,为维持良好车况而发生的维护费用增加,年度公务来访人员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3万元,占88.65%;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占1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机要通信车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县区单位到我单位调研、考察、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31万元,减少25.9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39.31万元、差旅费33.31万元、咨询费6.00万元,水费1.75万元、电费2.83万元、维修费21.03万元、邮电费5.54万元、劳务费20.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80万元、房屋租赁费180.28万元、会议费4.33万元、培训费63.68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工会经费14.05万元、福利费12.44万元、劳务费33.14万元、委托业务费69.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47,316.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64.81万元,固定资产5,491.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3,697.52万元,无形资产462.6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04.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70.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16.33平方米,账面原值102.3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5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5项,账面原值193.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9万元;出租房屋1,165.10平方米,账面原值25.7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9.2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7316.00 | 17664.81 | 5491.06 | 3736.31 | 350.83 | 1403.92 | 223697.52 | 462.61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注:部分涉密项目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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