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60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1701000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体育场馆等大型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规划;统筹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教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管理市本级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及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职业院校资助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
4.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学体制、激励机制改革;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报批、审批工作。
5.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6.统筹全市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市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参加和举办市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
7.拟订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师资格等其它社会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生学籍。
8.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9.指导教育督导和评估,强化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责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10.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11.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12.负责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县(市、区)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配合编制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
13.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团、协会组织。
14.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15.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分层分类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8期96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00%。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示范培训班,培训100人。扎实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解决优质资源布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实施学校党建“育人先锋”行动,深化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开展党员教师技能大比武。推进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市226所学校已按要求完成了领导班子配备。以“清廉学校”建设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组织开展第二批50所“清廉学校”建设创建工作,推进24所“清廉学校”建设示范点创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领导班子联系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用好“教育体育回音壁”,妥善处理网络舆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2.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
坚持德育为先。推进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压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暨“行走的音乐思政课程”活动,举办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玉溪市分课堂,通过“3+X”模式,打造具有玉溪本土特色的思政“精品课”。评选“新时代玉溪好少年”20名,推荐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915个。加强体育美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自主招生工作,全市体育自主招生学校从2021年的9所增加至17所,进一步畅通青少年成长成才通道。广泛开展“奔跑吧·少年”六一主题健身周等体育活动,持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开展玉溪市第三届初中学生艺术展示活动,评选音乐美术一等奖作品1,477个。精心打造聂耳少儿管弦乐团、民乐团和教师合唱团,举办“2023年聂耳杯”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李甜嘉等3名同学参加“红土地之歌”省总决赛分获一二三等奖。稳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率达100.00%。启动“处境不利儿童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研究”,组织心理教师到市第二人民医院见习。开展“玉溪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系列课堂·让爱更有智慧”家庭教育讲座,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持续抓好家庭教育,落实玉溪市中小学家访工作制,进一步提升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谋划教育事业发展方面。高规格召开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制定出台《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十大工程41条重点措施,对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建立县(市、区)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述职办法和市、县(市、区)常委挂钩联系学校制度,明确建立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等举措,全面助推玉溪教育高质量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面。出台玉溪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施28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点工作措施。推动实施部属、省属高校帮扶县中项目,实施市内高中梯度式帮扶。推进普通高中晋级升等,元江一中认定为一级三等高中,全市有一级高中14所,实现县(市、区)一级高中全覆盖。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出台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县中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支持市内所有民办高中招收复读生,多渠道减少优质生源外流。建立普通高中高考目标包保责任制,由市教育体育局班子成员包保市直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指导学校有效做好高考备考,开展培优工作。2023年高考,玉溪市进入全省理科前50名2人,600分及以上人数244人,全市一本率25.38%,本科率60.95%。职业教育方面。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玉溪卫生学校主动融入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促进中高职院校融合发展。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684人,超额完成500人的招生计划,实现首年招生“开门红”。深化产教融合,成立云南烟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推动玉溪市市域产教联合体建立。圆满承办2023年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共有169所职业院校5,000余名师生参与14个竞赛类别、65个竞赛项目的比赛。玉溪市荣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53个、二等奖32个、三等奖29个。义务教育方面。玉溪率先在全省启动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市政府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共同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十四条措施,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在玉溪召开,推广“玉溪经验”。按照2026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建立专班推进、蹲点指导等6项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红塔区、江川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红塔区正准备迎接国家级督导评估。易门县、澄江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已通过市级评估,积极推进省级督导评估准备工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56%,比全省(97.39%)高1.17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方面。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办园模式得到省教育厅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5.23%,比全省(92.46%)高2.7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公办幼儿园占比54.14%,比全省(45.23%)高8.9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1.85%,比全省(88.52%)高3.3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
4.体育事业稳步推进
省十六运会方面。省十六运会圆满落下帷幕,省市主要领导对赛事组织工作及闭幕式给予高度肯定。本届省运会设青少年组、大学组、职工组、大众组4个组别比赛,来自全省16个州(市)、38所省内高等院校、38家州(市)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公司工会代表团19,352人组队参赛,共产生金牌1,088枚,奖牌3,195枚。玉溪作为东道主兑现了“设施一流,环境一流,组织一流,服务一流,成绩一流”的庄严承诺。群众体育方面。全市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100.00%,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00%。全市共有体育场地 9,088个,总面积559.23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49平方米。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进一步提升,达到39.00%以上。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超过3.5人。全市15个公共体育场馆完成信息化建设,并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成功举办玉溪市环城跑活动、星云湖端午龙舟挑战赛、玉溪市职工运动会、格兰芬多自行车节等赛事活动。完成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共监测32,400人次。竞技体育方面。组队参加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9个大项比赛,获得1金4银2铜的优异成绩。启动省十七运会新周期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组建19个项目运动队,配备教练员69人,在训运动员948人。组队参加20余项省级青少年(校园)体育赛事活动,获得金牌61枚、银牌50枚、铜牌54枚。承办2023中国足协杯玉溪赛区比赛、2023中乙联赛玉溪赛区比赛、第25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二级联赛全国总决赛等赛事100余场次。开展批授国家二级运动员21人、三级运动员1人。体育产业方面。举办“活力玉溪 创赢未来”玉溪市“体育+”重点产业招商大会,大会共签约项目61个,拟投资合计180.00亿元,其中投资5.0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11个、10.0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有6个。成功申报2023云南省体育旅游精品项目4个、体育文化优秀项目2个、2023年云南省体医融合中心建设试点单位1个。华体(玉溪)公司、方升体育、大满贯体育、云湖水上运动等一批本土优秀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全市共有体育产业市场主体3,324户,较2022年增加1,443户,增长率为76.71%,从业人员10,000余人。
5.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向上争取资金方面。实际到位上级资金78,962.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857.03万元,省级资金28,105.94万元。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玉溪弘玉高中、玉溪实验中学、高铁新城小学、泷水塘幼儿园等实现招生办学,新增学位4,860个(中学学位2,700个,小学学位1,620个,幼儿园学位540个),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新增学位2,100个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62亿元,同比增长4.40%。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方面。全市投入中央、省、市学生资助项目预算资金53,680.68万元,资助学生454,276人次。教育督导工作方面。完成通海县、新平县履行教育职责市级复评,正在督促做好整改,提请省督导部门进行复评。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春季秋季学期综合督导等工作。学校管理和教育科研方面。出台玉溪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玉溪市学校常规管理自检自查重点任务清单,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提升管理质效。指导县(市、区)恢复初中晚自习。成立玉溪市高考信息研究中心,加强“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研究和备考指导,研究分析近3年高考试题情况。与昆明、曲靖联合开展高三年级联考,加强新高考“3+1+2”模式研究,努力实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制定实施玉溪市2023年高考备考百日冲刺方案,建立校领导和教师联系服务尖优生制度,初步构建小初高一体化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名师资源整合利用,组织开展了高三学生21个科次的复习指导讲座。智慧教育方面。2023年,玉溪基础教育信息化综合水平发展指标排名全省第1位。推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在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和新平县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试点应用工作。遴选推荐优秀学生作品70件、优秀教师作品89件参加全省中小学师生信息素养大赛,教师组荣获一等奖10个,二等奖22个,三等奖47个,学生组荣获一等奖7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2个。校园安全工作方面。开展防震、防火等逃生演练、自救互救应急演练615场,参与19.62万人次。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等专项行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共计派出督导检查组46个、暗访组9个,检查学校221所,暗访学校31所,指出问题隐患314个,提出工作建议336条,整改率达91.00%。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未发生涉校师生刑事案件、食品安全事件、公卫事件和“一票否决”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大规模涉教涉校“上省进京”信访事件,全市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下降10.70%。
6.教师教练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印发《玉溪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系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通报师德违规违纪典型问题16起。全面推动校长职级制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全部实行“县管校聘”,交流教师1,687名,有效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市直高中建立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和轮岗交流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和动力。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602名,提前招聘教师174名。全市现有省级教学名师32名,市级教学名师85名,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11个,市级名师工作室30个,市级教育行业专家工作站23个。探索推动市级训练单位、各县(市、区)少体校与普通中小学校建立教练员、教师互派交流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提升。目前,全市多个县(市、区)采取教练员进学校、学校引入社会力量、学校场地对外开放等模式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产生了良好效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体育产业发展办公室)、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与青少年体育科、教育督导科、德育科、安全科、人事科;参公管理机构1个:玉溪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4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电化教育中心、基建与装备管理中心、玉溪市学校党建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80,070,14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21,751.88元,占总收入的96.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8,393.64元,占总收入的3.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958,770.82元,增长66.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343,829.83元,增长76.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85,059.01元,下降30.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安排增加省十六运会筹办专项资金3,310.6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省总工会划拨省十六运会组委会赛事资金补助18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80,930,646.4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6,476.02元,占总支出的25.80%;项目支出60,054,170.38元,占总支出的74.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047,583.57元,增长65.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2,388.45元,增长1.22%;项目支出增加31,795,195.12元,增长112.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安排增加省十六运会筹办专项资金3,310.6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76,476.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03,412.94元,占基本支出的8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3,063.08元,占基本支出的1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54,170.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财政拨款安排50,401,613.59元,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经费65,417.20元;招生考试专项经费2,686,642.92元;本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116,995.09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补助经费835,900.00元;玉溪体校、少体校清产核资工作经费100,000.00元;人才专项经费1000,000.00元;省十六运会筹办专项经费9,999,864.35元;市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430,000.00元;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足球场)的补助资金4,000,0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项目资金37,386.00元;主体育场建设项目建设补助资金4,360,000.00元;(体彩)省十六运会筹办专项经费23,106,420.67元;云南省社区运动会专项经费837,406.86元;全民健身路径专项经费省对下结转补助资金198,800.00元;青少年体育活动专项资金136,137.00元;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专项资金40,000.00元;全国、全省青少年锦标赛专项经费1,029,340.00元;全民健身专项经费3,672,234.00元;云南省青少年U系列拳击锦标赛专项经费320,000.00元;竞技体育与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454,308.00元;体育产业发展专项经费300,000.00元;云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228,200.00元;云南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专项经费353,422.50元;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79,280.00元;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专项经费13,859.00元。其他资金安排3,652,556.79元,学生资助工作经费230,000.00元;教师资格考试经费1,622,556.79元;省十六运会组委会赛事资金1,8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92,34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4%。与上年相比增加15,979,647.73元,增长61.9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安排省十六运会筹办资金及体育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518,02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3%。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4,465,131.57元,占教育支出的93.22%,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以及组织开展教育各类考试项目。
(2)普通教育支出952,895.09元,占教育支出的6.14%。
学前教育支出116,995.09元,主要用于基础教育科本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组116,995.09元。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35,900.00元,主要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835,900.00元。
(3)职业教育支出100,000.00元,占教育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玉溪体校、少体校自查清查工作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支付人才专项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914,86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6%。主要用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体育类人员基本支出2,484,999.48元,体育事业项目支出18,229,864.35元,包含:省十六运会筹办专项经费11,799,864.35元,足球场地设施建设6,43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3,62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各类社保经费以及离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6,07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9,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728.00元,决算为87,39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8.00元,决算为28,9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520.00元,决算为58,415.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84%,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41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728.00元,支出决算为87,39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8.00元,决算为28,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520.00元,决算为58,41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919.60元,增长1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26.00元,增长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93.60元,增长21.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2022年年末未能支付,导致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7,398.60元,比上年增加11,919.60元,增长15.7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26.00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导致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93.60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列支上年度未能支付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体育局机关接待执行公务、上级部门检查和考核、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6,725.35元,比上年增加224,575.22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年末未能支付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44,113.28元、水电费76,349.75元、邮电费45,569.70元、物业管理费436,800.00元、差旅费536,558.00元、维修(护)费146,964.06元、租赁费5,000.00元、会议费104,827.00元、培训费62,830.00元、公务接待费58,415.60元、劳务费67,083.48元、委托业务费372,204.25元、工会经费177,830.16元、福利费12,866.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83.00元、其他交通费536,440.6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84.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8,70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21,058,254.24元,其中,流动资产6,347,269.87元,固定资产14,282,347.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8,637.0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7,47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77,751.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9项,账面原值1,742,044.8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6,7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37,05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37,05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37,05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备注说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1701111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0918083405426.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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