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43737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31 |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玉溪市司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司法厅(局)长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依法治市为总抓手,以创建法治玉溪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会精神,为玉溪“一极两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切实把全局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玉溪的安排部署上来。积极组织对“一极两区”的发展定位进行专题研究、阐释,开展专题读书班、分组研讨会、专题辅导等各具特色的学习贯彻活动。对照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会对玉溪作出的“一极两区”的定位,找准自身定位,结合市司法局职能职责,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现场会精神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依法行政,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积极做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年首次集中学习相关材料起草准备工作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工作。印发了玉溪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全市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共1571场次102128人参加,征订《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5472本。
2.切实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质效。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做好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五年规划和实施纲要、“八五”普法规划和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发挥好依法治市、县(市、区)办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加强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日常各项工作的协调联系,定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工作。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立法工作。牵头起草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玉溪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举办了2期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到复旦大学开展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全国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和司法行政有关工作督查。制定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稳步推进《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立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文明办开展《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配合省级做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等10部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制定印发《玉溪市“三湖”保护条例立法修法筹备工作方案》,为“三湖”保护治理提供强有力法治支撑。
4.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及时发布《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的通告》,于7月1日起全市同步集中行政复议权,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牵头起草《玉溪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文件印发全市贯彻执行。成立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从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市直单位连人带编划转6名人员用于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力量。一年来,全市各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办行政复议案件383件,案件录入率100%;各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应诉案件46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14%。
5.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和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609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12055卷,市级集中评查65卷。其中:优秀案卷29卷,合格案卷34卷,不合格案卷2卷,优秀合格率96.92%。省级抽查的30件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100%,优秀率86.7%。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市共组织11批2302人次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培训工作。配合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和抚仙湖、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梳理公布玉溪市第一批7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1447件次。
6.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启新一轮全面普法工作。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了2021年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明确了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推动落实。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制定印发了玉溪市“八五”普法规划,召开了全市第九次法治宣传工作会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全面启动了“八五”普法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湖”保护治理等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7055份,粘贴宣传标语1652条,制作、播出公益广告105条,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2314场次。通过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建设5个村级、3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示范点。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21,全市有14个村(社区)获得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红塔区玉兴街道北苑社区、通海县秀山街道大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三)紧扣市域现代化治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加强10个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全系统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强化县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发挥74个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96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0336人,2021年,全市人民调解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57次,调解矛盾纠纷9437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9%。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2021年1至12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信访纠纷318次67件,受理信访纠纷54件,调解信访纠纷39件,成功28件,已履行调解协议24件。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采取多种形式落实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共接受法院委派调解案件2297件,调解成功1064件。
(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民生保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1.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建与所建融合发展。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成立了律师行业党校和律师学院。深入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2021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831家,办理刑事辩护1052件,民事、经济代理7834件,提供法律援助2470件,代写法律文书6371件。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主观题考试的组织工作,再次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目标。
2.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789个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融合发展。12348热线平台共接听热线电话3044通。共安装“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120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认真抓好8个法律援助中心、10个公证处、5个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2021年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4249件,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5件,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5次。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903件,涉及标的199.46亿元。玉溪仲裁委员会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14件,涉案标的13869.08万元,在审结的100个案件中,调解和解结案49件,裁决结案51件,调解和解率49%,共向各类市场主体降低收费49.47万元。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经省司法厅核准,华宁县公证处和市国立公证处分别于2021年4月1日和8月1日按照合作制公证机构的管理模式正式运行。
3.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持续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设立“玉溪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07件,其中:刑事案件4900件、民事案件1503件、行政案件4件。开展法律咨询8116人次。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市、县(市、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不适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需要。机构改革后,县级没有做到“编随事走”,依法治市、县(市、区)办和原法制办的职能没有承接的股室;行政复议案件收办数量激增,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的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匮乏,工作队伍力量严重不足。
(二)基层司法所力量薄弱。目前,我市75个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矛盾非常突出。少数基层司法所无独立办公用房,制约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玉溪、平安玉溪,为推动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一极两区”定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真正做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推动法治玉溪再上新台阶,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
1.统筹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扎实推动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完成。制定好我市《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文件;制定实施《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认真开展立法审查工作。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继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效能。继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好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做好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玉溪考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务工作。
3.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展延伸“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涵外延,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
玉溪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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