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3737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31 |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玉溪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统筹推进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以高质量司法行政工作助力“玉溪之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切实扛起使命担当,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实施。全面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职能,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溪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及时出台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推动各协调小组扎实开展工作,推进新时代玉溪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走向深入。
2.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研究起草《玉溪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和《玉溪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草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2022年度立法计划和2022-2026年立法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持续抓好有关规章、法规草案的起草等工作,不断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草案)》、《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3.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采取以4个候选县区重点推进,其他5个县(市、区)梯次推进的方式,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市级评估验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入开展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指导新平县戛洒镇开展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试点成效受到司法部高度认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全市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711件,组织13批3663人次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配套制度,全力办好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市75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指导督促县(市、区)、各单位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办行政复议案件119件,受理104件。全市各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6件。
4.全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细化“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建立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修改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推动宪法、民法典常态化宣传,组织线上普法专项答题活动、举办玉溪市“三湖”保护法治宣传短视频征集大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启动我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玉溪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玉溪市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共52个村(社区)获命名表彰。目前,玉溪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5个。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向省司法厅申报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项目3个。
5.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组织全市证明事项清理,开展“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专项督察工作,全市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95051件次。二是对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部分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相关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2022年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进行培训。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为律师和有需求的民营企业搭建网络平台,提供法治体检,推动依法维权、依法治企。为民营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相关方面事项公证4件。及时调处调处涉企矛盾纠纷504件,调处成功504件,成功率达100%。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共受理仲裁案件63件,涉案标的10742.69万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效能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89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实现深度融合、双号运行,共接听法律服务电话2322通(其中夜间接听电话495通),满意率评价为99.52%。全市762台法律服务机人(云岭法务通122台、乡村法务通640台)落地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学校、车站、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
2.加强法律援助、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44件,其中:刑事案件1958件、民事案件1008件,受援对象7144人。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6973件,涉及标的139亿元。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4819件,援助鉴定13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市仲裁委秘书处共受理仲裁案件77件,以调解和解结案36件,以裁决结案34件。
3.推动律师行业新发展。推进“党建”、“所建”同步发展,抓好律师行政管理,持续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清理规范。持续提升律师队伍能力素质,继续开展律师执业集中教育培训。制定出台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公司律师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有58个律师事务所,截至12月,执业律师603名,共办理案件11494件,提供法律咨询2999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400.92万元。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组织工作,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目标。
4.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化解矛盾纠纷基础作用。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专项活动,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292次,预防纠纷2316件,调解矛盾纠纷9686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9640件,成功率达99%以上,履行9640件。涉及当事人22162名,协议涉及金额12978.4972万元。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2件3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25人。
5.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工作研究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列出试点工作任务清单。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召开法治建设专项组会议,明确责任。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主动跨前一步,积极探索“多元调解融合发展”新路子,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之前。推进市县乡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制定《玉溪市司法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方案》,成立玉溪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指导新平县成立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特别是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人才队伍紧缺,专业素质有待提升。基层司法所力量薄弱,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
2023年,玉溪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工作任务并扎实推进落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玉溪新发展格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持续推动“玉溪之变”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讲政治,始终保持坚定不移的正确方向
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政治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筑牢机关干部思想根基。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实现职级晋升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释放制度的激励效应。着力抓实从严管党治警,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持续净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抓实“一把手”监督,真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四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推进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标提质提效。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的排查整治。五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二)夯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工作的保障水平
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全面发挥司法所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一是以全国模范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为建设标杆,推动全市司法所争先创优。按照《全省规范化司法所三年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4))》的要求,全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的建设工作。从机制建设、基础设施、队伍配备、职能履行等方面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水平。要对照《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的要求,巩固完善已建成的18个规范化司法所,集中财力、物力,确保完成2022年申报的11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克服等靠思想,在有独立办公用房的司法所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2024年前全市的规范化司法所达70%以上。二是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工作能力,确保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三)强改革,踔厉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改革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严明刑事执行工作责任、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法律服务管理责任、行政复议办案责任,确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扎实成效。一要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注重发现总结县(市、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亮点并提炼推广,全面推进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与人民检察院的协调对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源头治理,逐步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比例。二要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玉溪市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规范公证服务秩序,提升公证服务效能,促进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抓重点,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出实效
1.全面推进法治玉溪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好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玉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通过“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进一步规范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提前谋划出台要点方案,筹备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要推动各协调小组适时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开展事项督办、报告工作进展,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按照“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分工,督促各单位主动承担起法治建设责任,确保我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认真完成好省对市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和市对各县(市、区)以及各部门的考核任务,同时要结合玉溪法治建设实际,完善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机制,科学制定指标体系,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以考核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要认真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整改任务,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即将下发的整改方案,及时制定我市整改责任清单,严格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整改落实任务。
2.不断推动政府立法提质增效。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利用有限的政府立法资源,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工作。要科学编制2023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统筹推进《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玉溪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草案)》和《玉溪市献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开展立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3.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面提速法治政府建设。去年市级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市级专家团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9个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按照省创建工作要求,对候选县进行了调整。新平县、峨山县要切实做好接受省级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创建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并做好争创全国示范县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常态化地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一是要在工作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发挥好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作用,利用好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方法,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二是要在打造亮点经验或者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上下功夫。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亮点经验的总结提炼,力争示范项目创建上取得突破。三是要在示范创建任务清单上下功夫。指导各县(市、区)根据2022年开展情况,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提高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精准性,拿实招、发全力,切实把短板补齐,把强项炼化为工作亮点,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全局。
4.优化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知晓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作用,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要主动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率。
5.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六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一是抓好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保证年内集中培训不低于6学时。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联合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好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压实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政法部门普法责任。推动基层调解及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全面发展,为“服务+普法”提供坚实的基层法治基础。二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把专项普法工作相关配合单位纳入第一批普法责任报告评议单位名单。三是抓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对照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及分工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级各部门抓好中期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迎接省对市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打造“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平台,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诉前委派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强化对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努力打造品牌调解工作室。
8.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在7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1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完善仲裁制度,建立仲裁案件咨询专家库,落实重大疑难案件的专家咨询制度。强化专业性仲裁员队伍建设,做好金融、知识产权等不同职业及专业领域的仲裁员选聘工作。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法律援助事项“容缺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监督和管理,开展司法鉴定等级评估,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五是拓展在线公证服务。积极推广“零接触”公证在线受理平台的运用,扩大公证服务渠道。在全市75个司法所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全方位、多维度为群众提供在线公证服务。五是加强律师工作。深化拓展律师行业“五化建设”,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督促广大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发展水平。持续深化律协自身建设和行业管理水平,力争把协会打造成5A级社会组织。继续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玉溪考区的考务工作,努力实现“六连优”。
(五)树品牌,全力打造司法行政特色亮点
要找准制约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壁垒,不断展现司法行政机关新作为、新担当。力争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一是深入实施党建引领行业发展“四大工程”,继续保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全省走在前列。二是认真总结新平县戛洒镇被司法部确定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利用省司法厅2023年将在玉溪和楚雄开展“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契机,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力争在全省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玉溪市司法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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