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051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各项工作。2024年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做好法治督察。对照法治督察方案要求,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方面的5项督查内容进行自查,并报送自检自查报告。
(二)推进科学立法,配合做好涉农领域立法工作。一是推进《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工作。按照立法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经过实地调研、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形成了《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二是配合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立法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玉溪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等立法检查、调研、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三是做好规行政范性文件清理入库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对4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一般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并入库。
(三)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印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普法日历》,对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专题活动,推动宪法及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2024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次,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口袋书、宣传单、宣传袋、科普图书等宣传材料4000余份。三是设置普法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在市农业农村局一楼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及宣传海报,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发布法治信息35篇,在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刊载信息6篇。及时组织编写以案释法案例7个,利用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8个。四是强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2024年,全市已选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422户,已完成全市648个涉农行政村全覆盖,每个行政村不少于2人的要求,逐步形成了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文明风尚。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6次,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1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解读1次;开展“三湖”保护条例宣讲1次;举办法治讲座及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1次,市级农业农村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9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2024年案卷评查和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共90余人参加培训,对涉农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培训。组织观看庭审活动2次,累计180余人参与观看。
(五)强化行业监管,切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强化执法监管。统筹开展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持续打击侵犯品种权、非法捕捞、私屠滥宰、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药残超标、农村村民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869人次,检查企业11989家次,整顿市场1104个次,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6件,罚款36.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6万元,查获物资8099.1公斤,查获设备8台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二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的有关安排,2024年申领执法证1人,考试通过1人。三是开展案卷评查。2024年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8件、行政许可案卷7件,共评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8卷、合格案卷8卷,不合格案卷2卷;行政许可卷合格卷7卷。3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四是推广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运用的视频培训和“区块链”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培训,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一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案件审批领导参加培训,逐步录入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五是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提升行政执法三年行动,加强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能力提升,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报送任务推进情况表、问题线索台账、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报告、中期评估报告等材料。在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中,玉溪市荣获团体二等奖、优秀组织奖,两名队员分别荣获个人二等奖、三等奖。六是强化执法联动。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害农专项整治行动、违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等联合执法行动,做好案件线索移送、交办及部门联勤联动、行刑衔接等工作。七是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研究制定了部门随机抽查计划4个,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5个,认领省农业农村厅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3个,编制下发了9个检查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计划9个,检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30户;省级抽查计划3个,检查企业5户。八是组织开展曲江流域玉溪段农业问题整改工作,坚持市县联动,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合力推进曲江流域玉溪段农业问题整改。市级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发现问题线索21个,累计下发联合执法检查问题交办单5件,完成问题整改21个。
(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梳理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市农业农村局涉及行政许可17项。2024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9件,容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0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0项。二是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赋权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将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两项审批事项赋权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塔产业园区等8个开发区,委托协议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工作措施清单,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七)强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中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玉溪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 39 项规章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把集体讨论审议作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必经程序,聘请刘应成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及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4年,对《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玉溪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等11件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玉溪市城乡畜禽产品安全预警能力建设”设备采购合同书(市农业农村局-云南融启商贸有限公司)》等14件协议(合同)出具了审查意见,对2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召开听证会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各县(市、区)行政执法机构空编严重,执法机构改革划转的部分执法人员没有行政执法经验,年龄偏大,甚至没有执法证,对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服装、执法装备、执法经费均不到位,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2.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受众面广泛、分散,普法工作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普法精准度不够;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够,利用新媒体、视频等开展普法活动还比较少。
3.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仍需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够,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及时。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提升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装备配备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三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持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持续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普法平台、普法视频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组织面向业务人员、执法人员、农业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述法工作。
(二)加强工作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局党组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制定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持续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对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单位意见时及时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报备率达到100%。
(四)持续做好普法工作。落实好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好普法活动。完成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完成省级“八五”普法联系点的工作。
(五)强化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持续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广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
(六)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好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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