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12195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开日期 | 2019-12-13 |
澄江县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澄江县,设立县级澄江市,以原澄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澄江市的行政区域,澄江市人民政府驻凤麓街道凤翔路北26号。澄江市由云南省直辖,玉溪市代管。
相关阅读:
- 市四套班子领导慰问驻玉部队 2025-07-30
-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暨主任会 2025-07-30
- 市、区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 2025-07-30
- 澄江市“百名干部进小区”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5-07-30
- 元江县牲畜定点屠宰厂暂养圈经营权及配套土地使用权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29
- 县纪委监委全力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5-07-25
- 元江县以高效精准工作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2025-07-24
- 《元江县彝族志》出版发行 2025-07-24
- 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廉洁文化建设新路径 2025-07-24
- 县纪委监委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