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081195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100525-0008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05-25 |
2010年全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玉溪市2010年纠风工作意见》,全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抓好医德医风教育。要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医务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卫生价值观,牢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加强法治纪律教育,增强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意识。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执业精神。要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各级医院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医德考评工作。
(二)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要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以规范开处方、用药、检查为重点,提高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促进合理治疗。要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承担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单位,要认真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他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工作、积极探索。
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完善护理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要严格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实行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执行院务公开制度,要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坚决防止医疗乱收费行为。
(三)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各级医院要坚持依法行医,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认真抓好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医疗质量。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
(四)认真抓好临床路径、按病种收费管理等医改试点工作
要认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玉溪市人民医院、江川县人民医院是开展临床路径的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他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工作、积极探索。
探索医院收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收费管理。在保证治疗质量的基础上,以控制医疗总费为目标,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收费公开、透明,限制开大处方、过度大检查、过度治疗的行为。
(五)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一项治本之策,要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认真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竞价、统一配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防范重大问题发生。
(六)继续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金收入、储备、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要加快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七)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要重点从严查处以下四类问题:(1)从严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2)从严查处索要“红包”、乱收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3)从严查处违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4)从严查处因责任心不强、违反技术规范而造成重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问题。对发生严重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论涉及谁,该待岗的待岗,该解聘的解聘,该吊销执业证书的吊销执业证书,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对医疗机构也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该取消荣誉称号的取消,该降低等级资格的降级,该停业整顿的整顿,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行风案件,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纠风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和完善行政领导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纠风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业作风建设作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监管不严和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或医疗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要严格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全过程。要抓住重点问题,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明确,部署工作落实,解决问题突出。要改进监督检查方法,保证督促检查的经常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督查,对问题较多而工作不力的,要督促其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抓好医德医风教育。要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医务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卫生价值观,牢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加强法治纪律教育,增强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意识。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执业精神。要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各级医院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医德考评工作。
(二)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要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以规范开处方、用药、检查为重点,提高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促进合理治疗。要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承担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单位,要认真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他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工作、积极探索。
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完善护理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要严格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实行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执行院务公开制度,要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坚决防止医疗乱收费行为。
(三)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各级医院要坚持依法行医,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认真抓好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医疗质量。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
(四)认真抓好临床路径、按病种收费管理等医改试点工作
要认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玉溪市人民医院、江川县人民医院是开展临床路径的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他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工作、积极探索。
探索医院收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收费管理。在保证治疗质量的基础上,以控制医疗总费为目标,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收费公开、透明,限制开大处方、过度大检查、过度治疗的行为。
(五)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一项治本之策,要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认真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统一竞价、统一配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防范重大问题发生。
(六)继续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金收入、储备、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要加快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七)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要重点从严查处以下四类问题:(1)从严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2)从严查处索要“红包”、乱收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3)从严查处违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4)从严查处因责任心不强、违反技术规范而造成重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问题。对发生严重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论涉及谁,该待岗的待岗,该解聘的解聘,该吊销执业证书的吊销执业证书,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对医疗机构也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该取消荣誉称号的取消,该降低等级资格的降级,该停业整顿的整顿,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行风案件,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纠风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和完善行政领导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纠风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业作风建设作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监管不严和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或医疗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要严格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全过程。要抓住重点问题,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明确,部署工作落实,解决问题突出。要改进监督检查方法,保证督促检查的经常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督查,对问题较多而工作不力的,要督促其进一步强化措施,改进工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卫生局 发布人: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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