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5344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5-18 |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玉溪市城乡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 听证会听证结果公告 (第 3 号)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听证会听证结果公告
(第 3 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5月12日组织召开了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及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市政府委托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该听证。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召开听证会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制定了具体的听证工作方案,并作了以下准备工作:
1.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4月13日,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举行〈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的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2.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4月25日前,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代表、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和旁听人员。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代表17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6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法律顾问、专业技术人员等11人),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人1名,记录员1名。还邀请了玉溪日报等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
3.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4月26日,通过相同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举行〈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同时,在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于5月8日将《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4.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5月12日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5月12日上午9:00—12:00,听证会在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刘红进主持,听证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城乡规划科科长尹绍忠。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17名听证代表,15人到会,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1名,新闻媒体1家到会。
按规定,听证会实到会的代表少于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听证会不能进行,今天听证会实到会代表人数大于三分之二,符合规定,听证会可以举行。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是听证主持人介绍了参会人员情况和听证会纪律,告知听证代表权利义务;
二是听证主持人就举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作了说明;
三是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就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的修订情况作了说明;
四是各位听证代表对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发表意见和提问;
五是听证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城乡规划科科长尹绍忠回答了提问;
六是听证会监察人对该听证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之规定作了监察意见。
七是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了简要总结。
二、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到会15名听证代表针对《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中的规划篇、建筑篇,计算规则等是否合法,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等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一致认为玉溪市上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和发布于2016年,至今已实施近5年时间,期间国家层面如居住区设计标准等相关重要技术规范进行了重大修订和新增,原规定中部分重要内容已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二)各位听证代表就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归纳为以下7个方面:
1.《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管理最有效的技术性文件依据,是规范和引导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城市空间形象塑造的必备手段,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根据今天听证会上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和吸纳,进一步完善《规定》的内容,为保证我市城乡有序开发建设提供重要的法律和技术支撑;
2.明确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尤其是针对8个方面的城市体检存在的“城市病”明确更新政策建设和管控措施,并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作出具有针对性的规定;
3.在居住街坊控制指标表中绿地率最小值的规定为不小于35%,按照《云南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玉溪市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中“2025年全市规划城区绿地率不低于40%,居住区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7%”等要求,建议将绿地率最小值修改为37%;
4.将公交站台和公交首末站纳入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范围,建议道路新建和改扩建,预留公交港湾位置,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域文体中心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规划位置首末站,每个首末站面积一般为1000~3000平方米,建议在新建小区,商业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公交首末站,方便居民出行,建议将此内容纳入市政公用范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相对接,建议以后者为标准进行用地分类;
6.增加村庄规划中的相关指标(人均指标、户均指标)为“多规合一”三区三线的规定具有指导和约束的作用。
7.对绿地率计算、建筑高度计算、结构板计算、计容面积计算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
(三)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充分吸收采纳,将新一版《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修订好,让其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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