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58346 | 文     号 | 530400-005692-20140110-0094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1-10 |
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 ...
关于印发玉溪市开展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
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玉溪市开展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玉溪市开展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我市公路开展“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专项整治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玉溪市清理和拆除违规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3〕16号)、《玉溪市道路交通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办2013年5月2日第32期)的精神和要求,为全面提升玉溪公路的通行服务水平,改善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建设美丽新玉溪,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工作会精神,全力推进公路及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绿色生态走廊,提高公路的通行和保障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玉溪市品位,改善全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达到以下7个主要目标:
1�拆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
2�做好公路破损路面的修复;
3�清除公路两侧垃圾等堆积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4�打击污染公路、非法占用、破坏公路的行为;
5�清理整治公路指示标识含糊不清、中英文标识混乱。
6�加强规范治超工作,规划、布局、建设治超站点。
7�实现市内主要干线公路路容路貌良好、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具有良好景观和视觉效果,达到更加优良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玉溪市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左广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姜兴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俊、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江云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抚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督查室、市高等级公路公司、玉溪公路管理总段、玉溪路政支队、昆磨路政支队主要领导及各县区政府县区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级相关单位领导及县区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县区长担任副主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三、实施范围及责任主体
(一)整治范围:玉溪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
专项整治期间重点为上述道路中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总结经验,各县区拟定辖区内所有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二)整治内容:
1�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拆临拆违工作,确保无新增临时违法建筑,并根据实际进行植树绿化,具体内容如下:
(1)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确定,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其中玉溪境内昆玉、玉元高速公路、玉江高速公路、通建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为不少于30米。
(2)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玉溪市清理和拆除违规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3〕16号)规定,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2�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开展公路植树绿化工作,建设绿色生态走廊。
(1)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做好路面清扫、水沟清理,边坡维护,保持公路平整通畅。
(2)做好公路及公路两侧绿化物的养护管理,修剪枯枝、清除杂草、及时清除公路及公路两侧的堆积物,保持公路整洁美观。
(3)在拆临拆违的基础上,对公路两侧土地进行植树绿化。绿化的土地由辖区政府提供,植物栽种及后期管护责任人由县区政府明确。树种选择经济适用、易成活、易生长的树木。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之内(高速公路两侧20米,一级、二级公路两侧10米,县乡道路两侧6米),适宜种树绿化的,原则上因地制宜种树绿化。
3�彻底清除公路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垃圾及各种堆积物。各县区要安排公路沿线乡镇统一规划、建设垃圾倾倒地点,并设置明显标识,宣传、引导村民倾倒垃圾,防止垃圾乱堆乱倒在公路及公路两侧。各县区拆临拆违的建筑垃圾严禁倾倒堆放在公路及其建筑控制区内。
4�加强对非交通标志、标牌,平交道口的清理整治。对未经批准设置的非交通标志、标牌,擅自搭建的平交道口一律予以拆除或封闭。确需设置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
5�清理整治公路各主要路口的指示标识,避免出现指向含糊不清、中英文标识混乱的情况。如:玉溪境内的交通指示标识不得单独出现“玉溪”字样,应由“红塔区”或者“玉溪中心城区”代替。公路沿线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自然村需要交通标识指示的,应写明“xx县(区)xx乡(镇、街道)”或者“xx县(区)xx村(社区)”,指示标识需要标注字母的,一律标注英文。各县区要明确专人,对辖区主要公路上的交通指示标识进行清理更改。
6�依法治理“违法搭建”、“违法采挖”、“违法加水”、“违法
占道经营”等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行为。依法打击收费公路偷逃费行为,治理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7�对公路基础设施被盗、被破坏的重点区段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整治。加强重要公路桥隧的保护工作,加大巡查密度,确保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
8�对散体物料(砂石、渣土、矿料等)运输车辆掉落、遗洒、飘散等污染公路的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公路两侧建筑工地、砂石(矿)料场的管理。住建和国土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场地管理,杜绝污染公路的行为。
9�整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
(1)各县区治超工作要在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各个具体执法管理单位,必须服从指挥,服从大局,不得推诿扯皮。
(2)为了加强县区的治超工作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一个县区只能有一支路面治超联合执法队伍。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牵头单位,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运政,养护)等共同参与、联合执法、治超政策统一、治超资金集中收缴、统一使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对我市公路的破坏。
(3)为了筹集和用好治超资金,在我市辖区内开展治超工作收取的罚没款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一律缴入地方财政,作为治超专项资金。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一是治超执法成本支出;二是市县两级治超办工作经费(宣传、责任考核奖励、日常管理);三是辖区治超站点建设、破损路面修复、安保资金。治超专项资金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具体收缴及使用办法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4)专项治理期间要发挥现有治超检查站点的作用,采取相对固定和流动稽查堵漏的方式开展治超工作。同时,每个县区要在主要干线公路上规划设置建设1-2个治超检查站点(含卸货场),站点选择上按照“能覆盖,能管控,不重复、相配合”的要求选点。治超站点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由各县区治超办负责,按程序报批。治超站点建设标准可参照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公路超限超载检查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组织实施。
(三)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辖区内相关单位(含省驻玉的交通部门)在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等主要干线公路的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8月1日到2013年9月30日止,全部公路的路域环境整治及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到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并开展宣传、动员、调查统计工作阶段(2013年8月15日前)。
1�各县区党委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开展宣传,对整治工作进行安
排部署。
2�在全市拆临拆违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尚未拆除的临时、违章建(构)筑物进行详细核查登记,并提出拆除期限。
3�对重点公路破损路面的修复进行调查统计,包括修复的项目、面积、预计投入修复资金,修复的时间计划等。
4�各县区制定在公路两侧计划绿化的面积、栽种树木的数目,及完成计划时间表。
5�发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发动宣传,印制宣传单(册)、张贴标语或者发布公告。
各县区的工作方案及上述表格(表格见附件2―6),请于2013年8月15日前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017747,邮箱:YXSZLB@163.com)。
(二)专项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8月16日-2013年9月30日)。各县区按照方案对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进行全面集中专项整治。
(三)扩大治理阶段(2013年10月1日-2014年7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地方实际,将治理工作扩展到其他国、省、县、乡道路,在明年7月底以前取得良好效果,全面完成绿色生态走廊建设任务。
(四)考核整改阶段。经过整治,全市主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在国庆节前初见成效,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国庆节前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全市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及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在明年7月底前完成,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四、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了确保我市境内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得到依法整治,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各县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继续保持、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一是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建立管护责任制。无论是省管,还是地方管,要明确各条路(段)“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整治工作责任人、责任单位,在重点路段实行插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路域环境整治和治超工作资金;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对保障道路畅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玉溪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精神,打破常规,敢于担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认真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各县区要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倒逼目标,倒排计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取得成效。
(三)注重实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做好细化方案,突出重点,快速推进,短期内见到实效,长期内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实施常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配合,紧密联系沟通,形成合力。省驻玉的养护、路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按照辖区政府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与其他部门一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拒不配合、干扰阻挠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附件:1�玉溪市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违法违规建筑物现场勘查记录
3�公路及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照片
4�公路及建筑控制区内拆临拆违工作统计表
5�重点路段破损路段修复情况统计表
6�绿化情况统计表
7�治超站点规划布局情况表
附件1
玉溪市公路“清门户,除垃圾,保畅通,
还路权,美家园”路域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 广 副市长
副 组 长:姜兴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 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江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长虹 市监察局局长
莽成柱 市财政局局长
梅荣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金翔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宁 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陆绍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资 武 市林业局局长
曹仕祥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焦 平 市工商局局长
武继昌 市抚仙湖管理局局长
张正友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 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柏继武 市高等级公路公司董事长
王新华 玉溪公路管理总段总段长
马保庆 昆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新华 玉溪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张小良 红塔区政府区长
卢维江 通海县政府代县长
钱 兴 江川县政府代县长
李朝伟 澄江县政府县长
黄云� 华宁县政府县长
马云峰 易门县政府县长
朱尤锋 峨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刀有忠 新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伟 元江县政府代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何 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杨江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专职副主任:张赶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 主 任:何永平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招永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岳崇华 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市监察局派出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
黄家荣 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钱 春 玉溪公路管理总段副总段长
李新华 玉溪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杨云波 市交通运政处处长
杨 光 玉溪日报社副社长
朱星宇 玉溪电视台台长
马利兴 红塔区政府副区长
孙军伟 通海县政府副县长
普朝鹏 江川县政府副县长
师燕忠 澄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国录 华宁县政府副县长
范永光 易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孙汝泽 峨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雪波 新平县政府副县长
瓦庆超 元江县委常委、副县长
办公室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名单如下:
市财政局(文亚辉、王林)、市交通运输局(李文元、张开亮、郑丽英、杨峻松、徐杉华、普江泉、沈素萍、李全、陈红兵、马开林、王羡东、王发明、施学文、马云聪、李兴德、张绍勇、马金辉、乐丽、肖翔、李宜蓉)、市公安局(普立群、杨江飚、何庭建)、市监察局派出第三监察分局(杨潇)、市国土资源局(李汶)、市规划局(覃保国)、市广电局(陈娜)、玉溪路政支队(罗来平、李永斌、李涛、杨玉泉)、玉溪公路管理总段(丁丽菊、刘素萍、普绍元、廖春丽)、昆磨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旃春宏、周乔友)、玉溪日报社(蒋跃)。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组长:黄家荣,副组长:李文元
成员:李兴德、普江泉、陈红兵、肖翔、李宜蓉、杨玉泉、
丁丽菊
工作职责:负责方案拟定、数据报表统计汇总、专项整治活
动的协调、宣传、会议筹备组织等综合性工作。
(专项治理期间,综合组人员集中统一办公,各单位接文后,指派相关人员到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到,联系电话:2017747)
二、宣传组
组长:何永平,副组长:杨光、朱星宇
成员:蒋跃、陈娜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
三、督查组
组长:岳崇华,副组长:杨云波
成员:李永斌、徐杉华、马开林、张绍勇、沈素萍、杨潇、
王羡东、王发明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各条公路治理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资金筹备组
组长:招永兴,副组长:文亚辉
成员:杨峻松、王林、郑丽英、乐丽、李涛、刘素萍
工作职责:负责资金筹备、拟定治超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五、执法维稳组
组长:杨江云,副组长:李新华
成员:李全、杨江飚、何庭建、普绍元、旃春宏、周乔友、
马金辉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推进路域环境执法工作,并做好执法维稳工作。
六、设施建设推进组
组长:张赶良,副组长:钱春
成员:普立群、张开亮、陈红兵、罗来平、马云聪、施学文、
李汶、覃保国、廖春丽。
工作职责:负责治超站点的规划、布局、选址、建设。负责督查公路沿线乡镇垃圾倾倒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道路交通指示标识的设置。负责指导、推进公路养护、绿化、清扫工作。
附件2
违法违规建筑物现场勘查记录
建设单位(个人) |
| 土地性质 |
| 建筑结构 |
| 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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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
| 建筑层数 |
| 使用功能 |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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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所在线路及 里程桩号 |
| 建设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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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平 面 示 意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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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记录时间 |
| 勘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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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路及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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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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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公路 线路及里程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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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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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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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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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公路及建筑控制区内拆临拆违工作统计表
辖区:
序号 | 建设单位或 个人名称 | 建筑物所在线路及 里程桩号 | 公路两侧临时、违章建筑情况 | 计划采取的措施(拆除、规划搬迁) | 拆除期限 | |||||
使用 性质 | 土地 性质 | 建设 时间 | 建筑 结构 | 建筑面积(�) | 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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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总建筑面积 � |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附件5
重点路段破损路段修复情况统计表
辖区:
序号 | 线路名称 | 养护单位 | 修复项目 | 修复面积(�) | 预计投入修复 资金(万元) | 计划完成 修复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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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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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附件6
绿化情况统计表
辖区:
序号 | 线路名称 | 已绿化里程(公里) | 计划绿化 里程(公里) | 绿化树木数目(株) | 绿化资金(不含土地费,单位:万元) | 绿化责任单位 | 租用绿化土地的资金(万元)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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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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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附件7
治超站点规划布局情况表
县区 名称 | 路线名称 | 全长(km) | 起点 | 止点 | 路面宽度(m) | 路面结构 | 管养里程(km) | 治超点桩号位置 | 占地面积(亩) | 估算资金(万元) | 备注 |
红塔区 | 玉江高速 | 24.5 | 玉溪 | 江川 | 26 | 水泥 | 10.4 | K10+400 | 15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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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 | 老G213线 | 271 | 刺桐关 | 界止坡 | 8 | 沥青 | 48.345 | K3+500 | 5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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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 | 玉通线 | 31.1 | 玉溪 | 通海 | 12 | 沥青 | 14 | K4+600 | 1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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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 | 翠大线 | 25.7 | 翠峰 | 大街 | 21 | 水泥 | 25.7 | K10+800 | 6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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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 | 澄阳线 | 30.116 | 东门 | 阳宗 | 16 | 水泥 | 30.116 | K17+200 | 7.5 | 2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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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 | 马澄线 | 22.2 | 马金铺 | 澄江 | 12 | 沥青 | 22.2 | K19+800 | 6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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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 | 通建公路 | 62.7 | 通海 | 建水 | 24 | 沥青 | 14.45 | K2+900 | 1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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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 | 华盘路 | 39.944 | 温泉 | 盘溪 | 12 | 水泥 | 39.944 | K1+700 | 5.25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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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 | 安易线 | 40 | 安丰营 | 易门 | 23 | 沥青 | 40 | K12+900 | 15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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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 | 易峨高 | 30.1 | 易门 | 峨山 | 16 | 沥青 | 30.1 | K11+550 | 45 |
| 2200万元(已建) |
峨山 | 易峨高 | 60.1 | 易门 | 峨山 | 16 | 沥青 | 60.1 | K70+300 | 16.7 | 720 |
|
新平 | 新三路 |
| 新平 | 三江口 | 10 | 沥青 |
| K44+000 | 20 | 1310 |
|
元江 | 联络线 | 8.12 | 收费站 | 老213岔路口 | 24 | 水泥 | 8.12 | K6+600 | 10 | 2200 |
|
合计 |
| 64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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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45 | 11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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