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284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1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40003100011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财政
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玉溪市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已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溪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玉溪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市各级财政运行难中求进、总体平稳,债务风险基本可控,社会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一、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81亿元,为预算的115.93%,比2023年增长17.10%;支出完成279.74亿元,为预算的111.68%,比2023年增长12.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81亿元,转移性支付收入152.50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2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0.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43亿元,调入资金25.2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0.3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8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8.91亿元,收入总计403.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07亿元,调出资金16.3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1.9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0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41亿元,支出总计376.74亿元,年终结转26.31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67亿元,为预算的102.86%,比2023年增长6.53%;支出完成76.63亿元,为预算的113.55%,比2023年增长14.1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67亿元,转移性支付收入152.50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2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0.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6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5.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17亿元,调入资金0.3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1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8.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8.91亿元,收入总计298.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3亿元,转移支付支出132.0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3.1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6.31亿元),上解支出28.0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4.4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9亿元,调出资金0.19亿元,支出总计283.66亿元,年终结转14.73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3亿元,为预算的75.5%,比2023年下降22.3%。支出完成2.09亿元,为预算数的51.6%,比2023年下降22.5%。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亿元,转移性收入1.3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4亿元,收入总计6.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亿元,上解支出4.11亿元,调出资金0.17亿元,支出总计6.37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79亿元,为预算的90.68%,比2023年增长67.28%;支出完成126.34亿元,为预算的162.47%,比2023年增长73.6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79亿元,转移支付收入9.6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90亿元,调入资金16.38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51.43亿元,收入总计249.1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34亿元,调出资金2.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9.34亿元,支出总计230.15亿元,年终结余18.9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27亿元,为预算的162.06%,比2023年增长60.57%;支出完成16.17亿元,为预算的286.19%,比2023年增长120.6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7亿元,转移性支付收入9.6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1亿元,调入资金0.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1.43亿元,收入总计178.4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7亿元,转移支付支出10.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5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5.76亿元,调出资金0.33亿元,支出总计173.72亿元,年终结余4.68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61亿元,为预算数的13%,比2023年下降65.2%;支出完成0.73亿元,为预算数的23.5%,比2023年下降82%。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61亿元,上年结余0.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10亿元,调入资金0.16亿元,收入总计0.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73亿元,上解支出0.05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10亿元,支出总计0.88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7.59亿元,为预算数的100.14%,比2023年增长7.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4.84亿元,为预算数的95.99%,比2023年增长2.69%。本年收支结余12.7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7.9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6.38亿元,为预算数的109.09%,比2023年增长8.80%。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8.56亿元,为预算数的101.77%,比2023年增长8.14%。本年收支结余7.8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9.55亿元。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2.13亿元,为预算数的469.75%,比2023年增长510.94%;支出完成0.20亿元,为预算的26.80%,比2023年增长48.06%。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13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7亿元,收入总计22.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0亿元,调出资金19.18亿元,支出总计19.38亿元,年终结余2.8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1亿元,为预算数的101.68%,比2023年增长184.20%。支出完成0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1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收入总计2.74亿元;支出完成0亿元,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支出总计0.03亿元,年终结余2.71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收支。
(五)市本级其他报告事项
1.市本级预备费情况。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1亿元,2024年共支出0.08亿元,均用于应急救灾储备和补助。年终已全部调减平衡预算。
2.结转资金拨付情况。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2023年度结转资金9.17亿元,其中,结转市本级8.75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0.98亿元,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0.39亿元,储备粮玉溪直属库建设项目资金0.20亿元,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专项资金0.20亿元,森林防火高危(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项经费0.15亿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0.14亿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配套专项资金0.11亿元,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0.08亿元等;市对县转移支付0.42亿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0.09亿元,烤烟生产应急资金0.08亿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0.06亿元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4年,市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1亿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6.89亿元,按预算法要求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89亿元。
4.“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4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20.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1.45万元,下降3.1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4.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9.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95万元;公务接待费266.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动政府运行成本降低;二是部分单位推行“食堂接待”或工作餐制度,降低接待费用。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均未超年初预算数。
5.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市本级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89亿元,已全部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安排的项目主要是:市交通运输局澄川高速公路项目专项资金0.69亿元,市发展改革委项目、规划、咨询等综合服务经费0.15亿元,市农业农村局抚仙湖现代标准化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项目工程专项资金0.14亿元,市土储中心土地收储专项资金0.06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征地拆迁经费0.05亿元,市财政局一般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0.05亿元,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智慧政务经费0.05亿元,市土储中心科教创新城片区一级开发整理专项资金0.03亿元,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市级配套项目资金0.02亿元等。
(六)债务相关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76.37亿元,比2023年末增加131.3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380.66亿元,比2023年末增加64.35亿元。
2024年,全市争取到债券转贷资金180.3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65.03亿元,其中,市本级104.10亿元,县级60.93亿元。市本级争取到债券转贷资金89.1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04.10亿元。
(七)绩效管理相关情况
2024年,市财政对新增项目全覆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玉溪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重点审核,涉及财政资金0.27亿元,2025年建议整合其他资金进行奖补,暂不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对“三湖”保护、高标准农田2个重点项目,共涉及预算资金20.74亿元,开展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并按照绩效监控情况对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和县区发出提示函,要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聚焦民生、环保、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专项债券重大项目,对1个部门整体,10个重点项目和华宁县财政运行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的有1个,评价结果为“良”的有4个,评价结果为“中”的有7个,共涉及预算资金70.73亿元,对评价为“中”的,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二、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有力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坚定信心、担当作为,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预算管理,切实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努力促投资、优环境,不断激发经济发展动能。全面梳理2024年省对下预算项目,引导全市各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24年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152.50亿元,比上年增长4.33%,有效支撑扩投资、促发展。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8.67亿元,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13.41亿元,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经济增长潜能。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安排市级重点项目前期费1亿元,强化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支持重点项目申报和实施。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8.49亿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全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金额13.14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59.46%,助力中小企业释放活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健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民生投入,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努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资金投入力度提升民生保障温度。全年民生支出224.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6%,比重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45.49亿元,有力推进学前教育增量提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立足就业是最基本民生,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20亿元,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支持稳就业工作。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服务保障人民健康,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3.70亿元,下达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4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资金11.69亿元,惠及369.88万人次。继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32亿元,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三)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安全发展
坚持重心下移、财力下沉,全年下达对下补助资金132.03亿元,达年初预算的128.58%,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健全“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和提示,完善“三保”库款监测和控制机制,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守牢债务风险底线,推进各领域化债工作,全年按时足额偿还法定债务本息64.30亿元(再融资债券36.47亿元,财政资金安排27.83亿元),争取上级化债政策支持,债务规模得到大幅压降,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争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保障资金5.12亿元,有效保障粮食安全。
(四)推进财政监督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要求,聚焦民生资金欠拨、乡村振兴、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和纵深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整改问题57个,整改资金6.42亿元。进一步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持续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按照10%的比例压缩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缩车辆维护费标准,压减支出1.49亿元,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0.50%;持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全市盘活存量资金9.80亿元,其中,市本级2.89亿元,全部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全面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合理划分市、县收入,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进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全市1222家单位全部实现公务差旅无纸化办理和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财税数据分析和治理体系,运用“智税理财”平台,组织和查补税款1.56亿元。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2024年,全市财政运行平稳,但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多重减收和增支因素叠加,财政预算平衡压力空前;基层财政困难持续加深,各项矛盾问题相互交织;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与挑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加快推动形成财政运行安全平稳、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资金资源统筹高效、财政经济良性互促的财政治理格局,以财政之为赋能全市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100011111
01--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250915035857490.pdf
03--2024年玉溪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说明.pdf
04--2024年玉溪市及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变动情况说明.pdf
05--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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