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5541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8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40003100011000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8月30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局长 高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玉溪市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溪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玉溪市财政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大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支出强度,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为经济社会稳步恢复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全市各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债务风险基本可控,社会民生得到有力保障,为持续推动“玉溪之变”发挥了积极的财政作用。
一、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7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5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91%,增长的主要原因:上年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影响,收入基数较低,2023年恢复性增长。支出完成248.0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1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39%,增长的主要原因:2023年全市集中资金补齐惠民生短板,在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领域支出力度较大,较上年增支11.7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76亿元,转移性支付收入146.1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0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1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59亿元,调入资金9.2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12.18亿元,收入总计428.15亿元。支出总计402.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24亿元,调出资金11.6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2.6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亿元。年终结转25.43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8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79%;支出完成67.1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9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全市集中资金补齐惠民生短板,在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领域支出力度较大,且大多集中在市本级支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8亿元,转移支付收入146.1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0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1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0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3.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88亿元,调入资金1.4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2.18亿元,收入总计362.20亿元。支出总计353.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5亿元,转移支付支出142.75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13.6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7.18亿元),上解支出28.2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9.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4.5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1亿元,调出资金1.34亿元。年终结转9.17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7.37%。支出完成2.6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7.8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06%。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1亿元,转移性收入0.97亿元,调入资金0.5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9亿元,收入总计7.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亿元,上解支出2.41亿元,调出资金2.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4亿元,支出总计7.8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1.0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7.96%,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市场行情不景气影响,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预期。支出完成72.7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2.0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1.59%,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未实现预期,相应调减支出。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73亿元,转移支付收入2.3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95亿元,调入资金11.6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70.87亿元,收入总计135.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77亿元,调出资金4.4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42亿元,支出总计128.65亿元。年终结余6.89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8.2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0.24%;支出完成7.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2.8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7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1亿元,转移性支付收入2.3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55亿元,调入资金1.3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0.87亿元,收入总计86.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3亿元,转移支付支出3.0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3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62亿元,调出资金0.54亿元,支出总计85.96亿元。年终结余0.51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9.8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6.95%;支出完成4.0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8.9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86%。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74亿元,转移性收入0.06亿元,上年结余0.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75亿元,调入资金2.51亿元。收入总计5.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亿元,转移性支出0.24亿元,地方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82亿元,支出总计5.11亿元。年终结余0.01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5.0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5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3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70.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7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3%。收支结余6.63亿元,年终结转85.24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175.01亿元(其中,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01.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73.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0.49亿元,收入总计255.50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89.6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80.60亿元,支出总计170.2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5.24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7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6.3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3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13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33%。收支结余6.63亿元,年终结转51.7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97.76亿元(其中,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3.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64.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09亿元,收入总计142.85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4.8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66.25亿元,支出总计91.1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1.72亿元。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5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9.47%;支出完成0.1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5.4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0.00%。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2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6亿元,收入总计3.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3亿元,调出资金3.51亿元,支出总计3.64亿元。年终结余0.07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9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2.8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4.97%。支出完成0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5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收入总计0.98亿元;支出完成0亿元,转移支付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0.94亿元,支出总计0.98亿元。收支平衡。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0.5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00%;支出完成0亿元。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5亿元,收入总计0.55亿元;支出完成0亿元,调出资金0.55亿元,支出总计0.55亿元。收支平衡。
(五)市本级其他报告事项
1.市本级预备费情况。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1.50亿元,2023年共支出0.68亿元,主要用于抗旱应急资金0.03亿元,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径流区跨区域联合人工增雨经费0.02亿元,疫情防控补助经费0.04亿元,2023年市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0.09亿元,消化历年暂付款0.5亿元。年终已全部调减平衡预算。
2.结转资金拨付情况。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8.88亿元,其中,市本级已拨付7.9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82亿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0.57亿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0.36亿元,“三湖”保护治理0.32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0.27亿元,外向型农业发展百强企业资金0.26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0.19亿元,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0.18亿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0.16亿元;市对县转移支付0.90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0.2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0.18亿元,数字玉溪建设政务云项目资金0.10亿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04亿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0.04亿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03亿元等。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3年,市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7亿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0.91亿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1亿元。
4.“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87.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45万元,增长2.2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1.63万元(市政府办1.90万元、市政协1.93万元、市发改委0.65万元、市民政局4.77万元、市商务局2.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1.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1.28万元;公务接待费358.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4.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来访考察、上级调研等开展较少,2023年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均未超年初预算数。
5.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5.04亿元,已全部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安排的项目主要是葛井苑一期建设项目资产征收补款专项经费2.00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0.59亿元,晋红高速公路土地作价入股本息专项资金0.24亿元,火车西站市政道路设施项目站前广场项目专项资金0.13亿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耕地保护专项资金0.17亿元,省十六运会筹办专项经费0.10亿元,老城片区海绵城市工程项目0.08亿元,“三品一标”认证补助资金0.05亿元,以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公交安保人员经费,火车站保障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资金,实训基地前期工作经费,土壤防治专项资金等。
(六)债务相关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744.99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79.27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增加25.70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4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增加58.80亿元,存量债务增加0.33亿元;减少部分为:政府债券还本5.49亿元、存量债务化解0.47亿元;净增加79.2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316.31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36.54亿元。增加原因是:新增一般债券0.4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增加39.09亿元,存量债务增加0.01亿元,减少部分为: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债券还本2.95亿元、存量债务化解0.01亿元;净增加36.54亿元。
2023年,全市争取到债券转贷资金183.05亿元,分别为新增专项债券25.70亿元、再融资债券156.9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40亿元。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74.05亿元(再融资146.60亿元,财政资金安排27.45亿元),一是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25.59亿元;二是债务置换偿还本金48.46亿元,其中,市本级30.15亿元,县级18.31亿元。市本级争取到债券转贷资金99.28亿元,分别为新增一般债券0.40亿元、再融资债券98.88亿元,有效降低了市本级政府债务融资成本、延长了债务期限。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02.06亿元(再融资89.94亿元,财政资金安排12.12亿元),一是政府债券还本付息71.91亿元,二是债务置换偿还本金30.15亿元。
(七)绩效管理相关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选取了3个2024年新增的重大项目,涉及金额0.52亿元进行事前绩效重点评估,经评估,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可行性不高,资金测算不精准、资金投向效益不高等,暂不予纳入2024年初安排预算,对10个重点项目,涉及金额58.84亿元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对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对执行进度慢,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发工作提醒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聚焦民生、环保、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专项债券重大项目选取1个部门整体,7个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0个重点项目支出,共涉及预算资金272.55亿元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的有9个,评价结果为“中”的有9个。
(八)增发国债资金争取情况
2023年,玉溪市共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5.37亿元,涉及项目47个,其中,2023年下达资金8.42亿元,2024年下达资金6.95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项目5个,资金2.83亿元;红塔区项目3个,资金1.73亿元;江川区项目5个,资金0.49亿元;澄江市项目5个,资金0.62亿元;易门县项目11个,资金1.78亿元;峨山县项目4个,资金1.63亿元;新平县项目9个,资金4.28亿元;元江县项目4个,资金1.79亿元;高新区项目1个,资金0.22亿元。目前,增发国债资金已全部下达县(市、区)和市直项目部门。
二、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强化系统联动,加强内外协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市人大的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顺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紧盯重点领域,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重点项目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及时安排市级重点项目前期费0.60亿元,支持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成功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上级财政补助6.25亿元。二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14.13亿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全力化解拖欠企业账款。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偿债方案,采取自筹资金、资产处置、争取中央再融资债券资金等方式筹集还款资金,全市化解无分歧拖欠企业账款37.52亿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存量资金盘活。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2023年,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9.35亿元,其中,市本级5.04亿元,全部统筹用于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保障。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面梳理2023年省对下预算项目涉及的20个领域专项资金590.34亿元和专项债券重点投入的10个领域1000亿元资金情况,引导全市各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23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206.35亿元,比上年增长3.12%。其中,争取到专项债券项目13个,资金25.70亿元,主要投入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
(二)强化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民生投入持续加大。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达196.8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34%。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增量提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落实财政教育支出45.20亿元;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1.03亿元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0.08亿元等惠农补贴政策,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下达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0.97亿元;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成功申报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落地。二是有力助推乡村振兴。继续加大巩固衔接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18亿元,华宁、易门、峨山、新平4个县获得省级对序时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达标奖励0.21亿元;全省率先探索派驻45个乡村振兴金融助理为3.73万户农户发放贷款,投放金额35.53亿元。三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对县级“三保”支出预算的审核和指导,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对县(市、区)支持力度,2023年,全市预算共安排“三保”资金预算153.02亿元,下达对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3.22亿元,以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市级安排5000万元紧急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县级“三保”和防范县级财政风险,确保县级“三保”不破底线,2023年“三保”保障基本平稳。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积极争取体制倾斜支持。推动省级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打破原有的基数和划分方式,重新合理确定分享机制。经全力争取,省级同意免除玉溪市2023年30%的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上解。二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2023年,玉溪市探索实践通过系统控制确保基层工资发放优先保障的管理机制,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明显上升,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提高;持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成功办理全国首笔非税收入电子退库业务,极大提高了非税收入资金退付效率,真正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完成非税收入资金便捷缴款及退款业务办理。全省首家建立综合治税分析的“智税理财”平台,实现财政支出效益监测、经济分析研判、税收情况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征管保障,持续提升税费征管质量。三是支持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2020年以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0.26亿元,用于全市75个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2023年对75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顺利完成乡镇财政提升建设任务,切实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四)严肃财经纪律,践行厉行节约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断提高支出效率。严肃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组织开展部门检查、财政专项检查、调研督导30余次,检查上报问题100个,涉及金额0.55亿元,健全完善各类财经制度93项;扎实开展财会监督,2023年组织全市1349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编报工作,不断提高单位内控意识;组织170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网络备案审核,组织开展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二是抓实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制定《玉溪市本级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两年行动计划(2023-2024年)》,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的消化计划,加大暂付款消化力度,从严控制财政往来款规模。2023年,财政暂付性款项较上年减少4.65亿元,下降8.76%。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按15%的比例压减预算单位工作业务经费,2023年压减工作业务经费0.17亿元,极大减少资金沉淀;2023年预算编制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0.5%。
(五)防范化解风险,统筹发展与安全
一是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制定《玉溪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年行动计划》和1个全市总体方案、6个子方案,形成盘活资产、过紧日子、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政府债务、平台和非平台类国企债务化解“1+6”总体框架,构建起市、县两级上下衔接联动、全覆盖开展、分领域推进的协同工作格局。2023年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25.59亿元(再融资债券98.14亿元,财政资金安排27.45亿元),开展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工作4笔。二是金融乱象整治持续深化。制定出台《玉溪市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玉溪市关于加强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实非法集资风险定期分析、定期研判及合力处置,2023年,共排查涉非涉稳风险28个,完成处置16个,发出风险提示函32件次。从严从实防范金融机构风险,实行实质风险较大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定“一家一策”风险化解方案。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财政厅及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紧平衡愈加明显,防风化债压力较大,破解存量问题和防范化解新的风险矛盾日益突出,体制机制亟待突破。我们将高度重视问题挑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040003100011111
01--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240918035305164.pdf
03--2023年玉溪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说明.pdf
04--2023年玉溪市及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变动情况说明.pdf
05--2023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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