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7908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12 |
关于玉溪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玉溪市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31日在玉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局长 李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1-9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烟草经济增长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诸多不利局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直各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下,全市财政系统上下一心,紧紧围绕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5577”总体思路,凝心聚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努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支撑运转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4.1亿元,增长4.5%,完成年初预算的67.7%,慢时间进度7.3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12.9亿元,增长6.1%,完成年初预算的83.9%,超时间进度8.9个百分点。
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2.3亿元,增长5.4 %,完成年初预算的71.2%,慢时间进度3.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5.6亿元,增长14.4 %,完成年初预算的63.3%,慢时间进度11.7个百分点。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5.1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0.3亿元,增长5.9 %,完成年初预算的69 %,慢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0.1亿元,降低1.7%,完成年初预算的61.9%,慢时间进度13.1个百分点。
二、2018年市本级及高新区预算调整建议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2亿元,支出安排7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2亿元,支出安排2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08万元,支出安排108万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亿元,支出安排8.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亿元,支出预算安排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00万元,支出安排60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对财政预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根据预算法第七章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为使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更加准确、合理,现提出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市本级收支规模调整建议。
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建议维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收支目标。平衡情况:按照现行省对市、市对县财政体制计算,调整后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亿元,转移性收入128.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调入资金7.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6.2亿元,收入总计23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亿元,转移性支出12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9.8亿元,支出总计235.3亿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具体调整事项。
(1)收入方调整事项。
①税收、非税收入维持年初预算规模。但受市场变化、企业经营和政策调整影响,税种和收费事项间有调整。较年初预算增长的主要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专项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为68.6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4亿元,主要是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反映困难,上级财力性补助增加。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69.5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减18.9亿元,主要是受一次性专项补助波动较大影响,以及省级加大扶贫力度,统筹各方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非贫困地区专项补助相应减少。
④上年结转结余调整。上年结转结余与年初预算一致,为0.2亿元,不做调整。
⑤调入资金调整。调入资金调整为7.8亿元,比年初预算数3.3亿元增加4.5亿元,主要是基金调入增加。调入资金构成情况是2017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2亿元、国有土地纯收益调入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亿元。
⑥一般债券转贷资金调整事项。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6.2亿元,与年初预算比调增36.2亿元,主要是年初无法测算,所以年初预算未列此项收入。其中:省级转贷我市置换一般债券35.2亿元,市本级安排置换债务还本支出25.5亿元,转贷县区9.7亿元。省级转贷全市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市级安排“点亮玉溪”项目支出0.78亿元,转贷县区0.22亿元用于“云南省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2)支出方调整事项。
预算执行中,发生了一些确需当年新增加支出事项,合计6.2亿元。主要是玉溪一中校园改扩建项目应缴土地款0.2亿元、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应缴土地款0.5亿元、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项目应缴土地款1.3亿元、江川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及河长制经费0.9亿元、江川区创卫经费补助0.2亿元、通海县地震救灾援助专项补助0.1亿元、治理淘汰黄标车专项0.66亿元 、玉溪直达北京普速列车,玉溪直达郑州、杭州高铁开行费0.2亿元、乡镇干部职工基本工作生活条件改善经费0.26亿元、“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和旅游厕所改造0.16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0.15亿元、玉通公路大修及县区路域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0.12亿元、市直学校C级不安全校舍改造经费0.09亿元、2017年玉蒙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玉溪承担部分0.08亿元、《财富》全球可持续论坛承办合作经费0.06亿元、儿童医院新建项目周边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资金0.05亿元等。其中,经市政府批准动支预备费安排0.9亿元,经市政府批准用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0.2亿元,本次提请审议新增4.8亿元(以上明细情况详见附表四)。新增加支出总共列支市本级支出3.6亿元,对市本级支出规模会造成影响;列支县区级支出2.6亿元,对市本级支出规模无影响。
另一方面,为深入贯彻各级党委对增收节支的相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效益,对市本级已列入年初预算的部分支出进行了压减,共压减支出1.7亿元(详见附表五),主要是压缩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导专项资金0.36亿元、县区党校基础设施改扩建补助经费0.13亿元、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7亿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经费0.18亿元等。加之上级专款减少,列支本级支出相应减少,对本级支出规模有一定影响,建议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维持不变,不做调整。只根据以上具体变化情况,对明细功能科目进行相应调整。
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调整为67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2亿元,主要是加大了对县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②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7.4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7.8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我市专项转移支付比年初预计减少,对县区的补助也相应调减。
③债务转贷支出调整。债务转贷支出9.8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9.8亿元,主要是年初对债务转贷收支均未做预计。
④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债务还本支出28.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8.1亿元,主要是年初对置换债券收支均未做预计。
(3)项目调整事项(详见附表七)。
①预算项目调整事项。项目调整26笔,涉及金额357.9万元;
②项目级次调整事项。项目级次调整7笔,涉及金额2,179.55万元;
(4)其他事项。
①年初安排预算时为确保人员正常增资、抚恤补助以及其他人员经费变动及时到位,预留人员经费1.79亿元。截至10月底共安排人民警察值班津贴0.07亿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调整增加0.1亿元、抚恤补助等其他人员支出0.36亿元。结余1.26亿元,暂不做调整,以确保10-12月人员变动需增加支出。
②债券整改事项。2018收回2017年及以前年度置换一般债券整改资金1亿元,用于置换年初预算一般债券还本支出。收回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增一般债券整改资金2.1亿元,安排玉溪一中校园改扩建项目应缴土地款0.2亿元、玉溪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应缴土地款0.5亿元、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项目应缴土地款1.3亿元、“点亮玉溪”项目0.1亿元。
③市交警支队年度执行中新增加淘汰黄标车项目,由于工作推进较快,急需拨付项目资金用于兑付群众,特此申请财政提前按相关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3.高新区收支规模调整建议。
高新区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0.3亿元,减4.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5.9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5亿元,降29.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0.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0亿元,增9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0.3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6.9亿元,增503.4%。主要是按照市政府增收节支相关要求,压实责任,加大了收储土地的处置力度,收支均出现大幅增长。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1亿元,转移性收入1.1亿元,上年结余3.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0.4亿元,收入合计5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亿元,转移性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0.7亿元,支出合计55.1亿元。收支平衡。
专项债券调整情况:
(1)2018年省级转贷我市置换专项债券4.7亿元,市本级安排置换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转贷县区3.3亿元。
(2)2018年省级转贷全市新增专项债券25.7亿元,市级安排玉溪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2亿元、玉溪科教创新城(核心区)职教片区(一期)土地储备6.2亿元,转贷县区17.5亿元。
(3)2018收回2017年及以前年度置换专项债券整改资金0.02亿元,用于置换年初预算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2.高新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1.7亿元,降55.9%,比年初预算降3.7亿元,降72.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0.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2.5亿元,减72.5%,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亿元,减76.4%。
(三)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按人员、标准编制的预算,受政策变动费率调整、社会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核定增长、参保扩面等因素影响,收支均发生变化,需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亿元(同口径),增0.05%,转移性收入8.6亿元,上年结余75.2亿元,收入总计108.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5.2亿元,比预算数增加1.3亿元(同口径),增9.6%,转移性支出12.3亿元,支出总计108.7亿元。滚存结余81.2亿元。
2.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年初预算为零,本次不作调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1.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国有企业主要是:原口径缴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7户企业,加上按照玉发〔2017〕15号文件开展 “1+1+N”改革整合重组新设立的玉溪运营公司、玉溪农林投资公司、玉溪物流投资公司、玉溪交通投资公司、玉溪科教投资公司、玉溪旅游投资公司、玉溪大健康公司7户企业和新划入市国资委监管的玉溪市家园公司,共计15户国有企业。受经营效益变化影响,需进行调整。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1,065万元,减88.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8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变动,调出资金35万元,收支平衡。
2.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37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230万元,比年初预算降62%;支出调整为37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230万元,比年初预算降62%。
以上调整为截至目前掌握的情况,若本次调整方案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仍发生其他调整变动的,再次年人代会上再作报告。
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玉溪财政经济发展既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重大机遇,也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前所未有的困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全力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着力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高度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任务、创新方式、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县乡财政增收激励机制,极大限度的调动县区财政增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加大收入质量的考核,挤出财政收入水分,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以票据管理为依托,以非税信息平台为支撑,以非税稽查为手段,全力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收入应收尽收。要做好债务管控工作,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二)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切实增强内生动力。
着力夯实财源基础,加大产业投入,围绕打好“三张绿色牌”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财政导向和杠杆作用,创新财税扶持机制,支持引导培植和壮大财源,以产业发展带动财源建设,不断做大收入“蛋糕”。充分发挥好产业类项目资金及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突出资金绩效,多措并举抓好七大重点产业,全力推动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切实铸牢支柱税源,支持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开辟新税源。坚决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纳税大户,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不折不扣落实好市政府增收节支工作措施。
把财政增收节支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采取“增收一点、节支一点、盘活一点、争取一点”的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财政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困难,确保方案中14条措施目标顺利完成。重点确保全年完成市本级税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盘活市级国有经营性(闲置)资产收入0.2亿元以上、市级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年内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5亿元以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亿元以上、压缩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不低于3亿元等关键指标顺利实现。
(四)切实做好向上争取工作,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一是梳理上级下达的资金,与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相似相近的进行置换,腾出市级可用财力;二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争取最大限度的上级返还和奖补;三是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和协调汇报工作,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给予我市更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五)强化支出进度考核,形成合力抓支出。
加快支出进度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职责,也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职责。需进一步强化支出进度考核,严格按《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玉办通〔2017〕5号),通过考核来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启动,加快预算执行。
(六)节约资金提升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应缴尽缴。二是对于部门因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中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节约资金提升效益的原则,当年本级财力安排至年底仍未支出的,一律收回平衡预算;年初收回存量重新安排的项目资金,至10月底仍未形成支出的一律收回平衡预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和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2018年财政收支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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