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59671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60222-0002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02-22 |
关于玉溪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31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交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财政支出持续提速增效,各项重点支出及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亿元,转移性收入99.7亿元,上年结余1.7亿元,调入资金5.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2.7亿元,收入总计32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3亿元,转移性支出13.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6.8亿元,支出总计323.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5.4亿元,转移性收入2.7亿元,上年结余3.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3亿元,收入总计61.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6.7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8.7亿元,支出总计5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8亿元。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8.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4.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亿元,转移性收入111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9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亿元,收入总计262.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亿元,转移性支出113.7亿元,债券转贷下级支出61.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5.7亿元,支出总计261.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4.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3.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5.4亿元,转移性收入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3亿元,收入总计49.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6亿元,转移性支出3.4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债券转贷下级支出22.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6.5亿元,支出总计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6%,转移性收入11.7亿元,上年结余42.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8%,转移性支出3.3亿元。滚存结余55.1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万元,调出资金39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5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始终坚持忠诚为党、公正理财,干净干事、廉洁理财,担当尽责、高效理财,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作用,深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通过服务大局、增强定力,改革先行、激发活力,创新机制、提升动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财政收入在逆境中实现较快增长,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亿元,比上年增长9.9%,增幅在全省排名第三位。二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健全财政法制体系,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和预算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面达到了100%。三是铭记公与私的“警戒线”。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审慎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健全对民生资金、企业扶持资金等重点资金的监管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和规范管理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智慧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根据近年来查处的经济案件和对部分项目、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重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玉财监〔2015〕18号),从“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强源头治腐和廉政建设,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二)竭尽全力组织收入保运转。在经济整体下行、税收增长乏力、支出需求较旺的严峻形势下,为充分挖掘潜力,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和支出需要,市财政局党组围绕实现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收支目标任务,多次召开县区财政局长会议,分析研究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办法抓落实。同时,加大对县区工作的督查力度,分析情况,研究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县区加快收支进度,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抓好常规收入控管、应收尽收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立足于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非税收入动态监控和收入催缴力度,达到了税收收入减少非税收入弥补的目的,既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又保障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促发展。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在奋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始终把争取上级支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2015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资金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1.17%。在上级支持资金的助推下,财政保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为实现玉溪跨越式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二是以贯彻落实国发〔2014〕43号文件为突破口,吃透政策,摸清家底,抓住机遇,争取省下达我市债券资金13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债务压力。三是在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协调对接,争取到中央债券投资资金6.5亿元,缓解了稳增长过程中资金紧张的局面,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在争取中央体制支持上实现了新的重大突破,澄江、江川、华宁3个县首次被纳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以来想解决而未解决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瓶颈问题。在全省22个国家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中,玉溪市3个县所占比重达14%。
(四)着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上级专款下达缓慢的客观环境下,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着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在预算安排和执行方面,统筹支出安排,加快支出进度,做大支出盘子,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3亿元,比上年增长7.7%。在资金调度方面,通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往来款支持,为我市国库资金调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15年全市需求保障没有因资金调度而出现大的波动,对发展需求和项目实施进度所需资金实现了应保尽保,且是多年来库款最为充裕的一年。由于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各县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落实、促跨越的精力更加集中。在资金整合方面,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要求,通过积极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2015年全市共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5.5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使“死钱”变成了“活钱”,“零钱”变成了“整钱”,“小钱”变成了“大钱”,发挥了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生命线,是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着政策、环境、要素等诸多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但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增量、优化存量、提升总量的重要措施没有改变,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发展步伐、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战略地位没有改变。市财政局始终围绕市委的战略思路,按照全市招商引资暨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会议的安排部署,秉持“政策一宽再宽、利益一让再让、服务一改再改、环境一造再造”的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了新常态下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的工作,全市财政运行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稳步推进,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得到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各级人大及政协的监督指导,得益于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增长放缓、工业品价格下跌、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已成为常态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层次等,都需要大量财力投入,各项刚性增支政策集中出台,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平衡压力加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专项资金项目繁杂、多头管理和零星分散等问题突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些部门财务基础管理薄弱,预算执行不严格,管理水平亟待提升;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增大,风险不容忽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创新举措,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我市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创新活市、开放兴市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整合财力资源,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做到着力保障正常运转,着力促进调结构转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节约善用财力;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为实现“十三五”开局提供良好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6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1.1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2.2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1亿元,转移性收入104.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09.4亿元,收入总计35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2亿元,转移性支出15.5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03.5亿元,支出总计351.2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7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113.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5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11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32.7亿元,转移支付收入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亿元,债券转贷收入51.4亿元,收入总计89.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35.5亿元,基金调出2.8亿元,债券还本支出51.4亿元,支出总计89.7亿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3.4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减1.7 %,转移性收入8.4亿元,上年结余82亿元,收入总计143.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4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6%,转移性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51.6亿元。滚存结余92.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4.2万元,支出安排84.2万元,调出资金30万元,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8.5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3.6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5亿元,转移性收入116.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09.4亿元,收入总计28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亿元,转移性支出118.5亿元,债券转贷下级支出36.6亿元,债券还本支出66.9亿元,支出总计285.6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2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9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6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7亿元,转移性收入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51.4亿元,收入总计62.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7.9亿元,转移性支出3.2亿元,基金调出0.4亿元,债券转贷下级支出13.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8.1亿元,支出总计62.9亿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6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1.1 %,转移性收入6.3亿元,上年结余55.1亿元,收入总计7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9亿元,比2015年快报数增长9.5%,转移性支出4.2亿元,支出总计16.1亿元。滚存结余60.9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8.2万元,支出安排78.2万元,调出资金30万元,收支平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在安排2016年市本级预算时,总体把握和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努力做大预算盘子。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力抓好财源培植和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地方收入安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相衔接。同时,将上级提前预告的财力性补助和部分专项资金纳入了预算,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跟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保障重大项目、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城镇化建设和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点支出需求。三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级专项资金安排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确保重点项目及民生改善需求的同时,对其他项目通过调整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安排,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遵循“分类指导、市场引导、动态管理、激励约束”的原则,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改革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产业发展支持体系,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奖补、产业发展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手段,形成有力有效的政策组合,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
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开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改革,促创新。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结合市情实际,主动跟进衔接,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科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要求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做好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编工作。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分类、分层次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强化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激活财政存量。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推进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健全完善产业扶持发展政策,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鼓励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与发改和项目部门的对接,有重点的选择一批试点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在推进税制改革方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营改增”扩围改革。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展情况,做好市和县区政府间部分重点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抓发展,促增长。围绕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财税政策加力增效的着力点,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稳增长、促发展、补短板、添后劲。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继续通过预算安排、预拨资金、盘活存量、整合专项,做大财力总量,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五网”建设、“六城”同创、三区一港、互联网+等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PPP)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环保、能源、交通等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稳步推进各项惠民工程,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淘汰过剩产能。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三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各级关于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努力扩大就业,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支持特色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推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四是落实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优化整合科技专项,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五是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和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和“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筹措和落实资金,全力推动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确保到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目标。
(三)抓管理,促增收。面对当前经济形势,财政增长减缓,保障压力加大。为此,我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视收入组织工作,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工作信心,准确把握经济财政走势和国家税制改革影响,密切跟踪监测经济财政运行走势,加强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效应分析,深入研究经济运行和财税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着力提高财政收入预研预判能力,切实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在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深挖征管潜力,对现在减税和清费等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强化税收稽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堵塞跑冒滴漏,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收入运行情况,加强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分析解决税收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既要做到应收尽收,又要防止虚增空转等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在确保财政收入保持合理较快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切实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的征收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四)抓争取,强保障。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争取上级资金是缓解我市运行困难、破解发展难题的最有效途径。做好向上争取这篇文章,需要各部门继续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项目的申报部门、实施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必须相互联动,步调统一,密切配合,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和协调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省的盘子,特别是上级已答应补助支持的项目要尽快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到位。作为财政部门,在履行好自身职能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和安排下达。
(五)抓投入,重民生。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财力,统筹支持实施好民生工程和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财税政策,优化政府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和补贴制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动落实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计划。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认真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协调抓好“六城”同创资金筹集工作,着力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各县县城扩容提质、重点镇建设;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为契机,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实施全面改善中小学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继续支持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程。完善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财政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六)抓监督,重效益。坚持法治思维,全面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融入财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切实增强各级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抓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行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动态监控,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围绕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强化财政绩效监督管理。完善预算管理绩效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七)抓队伍,强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把“三严三实”融入财政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和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手握戒尺,守住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围绕市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防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不断增强公心谋事、公正理财、公平待人的理念。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一”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年初与分管科室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年内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年底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反思,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党课和道德讲堂的作用,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绘就了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务实苦干、开拓创新,认真落实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创新活市、开放兴市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
2015年玉溪市及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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