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59646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51029-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0-2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省级转贷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28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局长 莽成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省级转贷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1-9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纪恒在玉溪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向上争取工作,切实加强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支撑运转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9月,全市辖区内实现财政总收入333.2亿元,同比减少9.5亿元,减2.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219.4亿元,同比减少7.7亿元,减3.4%。其中:增值税(75%部分)入库46.9亿元,同比增收2.1亿元,增长4.8%;消费税入库172.5亿元,同比减少9.8亿元,减5.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亿元,同比减收0.3亿元,减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亿元,同比减少6.1亿元,减3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2.9亿元,同比增支13.6亿元,增1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4亿元,同比减少6.4亿元,减37.9%。
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5.3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3亿元,支出安排9.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98.6万元,支出安排148.6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对财政预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使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更加准确、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提出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建议维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收支目标。
受省级转贷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补助调整影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分支出科目发生变化。主要是:一是由于年初预算已将部分到期债务还本支出安排到市级公共预算支出“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科目中,收到置换债券之后,年初预算安排的“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科目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新增债券主要用于路网建设、生态建设、农村公墓建设、ppp项目引导支持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职业教育及扶贫攻坚项目平台配套资金,依据其用途,“交通运输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等科目支出相应增加;三是由于上级政策调整,部分专项补助有所变化,部分支出科目相应变化。
按照现行省对市、市对县财政体制计算,调整后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亿元,转移性收入204.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2.7亿元),收入合计256.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亿元,转移性支出19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县区61.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7亿元),支出合计256.2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5.4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9亿元,下降5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6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7亿元,下降43.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今年无较大新增土地交易项目,支出相应调减。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亿元,转移性收入6亿元,上年结余2.3亿元,收入合计1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亿元,转移性支出5.1亿元,支出合计13.7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无明显波动,建议维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收支目标。
三、省级转贷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按照国发43号文件关于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精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争取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工作,多次向省财政厅反映玉溪困难,得到了省财政厅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到债券转贷资金13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25.5亿元,新增债券6.5亿元),比2014年的转贷债券6.5亿元增加125.5亿元,增长了19.3倍。
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25.5亿元(一般债券86.8万元,专项债券38.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债务本金。我市已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债务本金,其中,置换市级债务42.25亿元、转贷县区83.25亿元。
新增债券6.5亿元(一般债券5.9万元,专项债券0.6亿元),根据省财政厅的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第一批3.1亿元用于呈澄、澄川、弥玉、大开门至水塘高速公路等路网建设相关费用;第二批3.4亿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0.3亿元,生态建设1.3亿元,农村公墓建设、ppp项目引导支持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及扶贫攻坚项目平台配套资金1.8亿元。资金拨付按省级债券发行进度安排。
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全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宏观调控,着力健全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
(一)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对完成全年收支目标的重要性认识。
各级各部门均须积极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初既定的收支目标圆满完成,为“十二五”收官划上圆满句号,为“十三五”开局和明年的财政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二)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省人民政府出台的稳增长27条政策措施和市人民政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以赴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尽快扭转经济下滑的不利局面,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
(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
税务部门要以实现目标任务为核心,科学分析把握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采取有力举措,克服不利因素,努力实现年度财税收入目标。财政部门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掌握财税政策变化情况,针对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在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充分发挥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重要补充作用。
(四)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对各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认真督促部门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深入分析预算执行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拨付资金的同时,坚决杜绝违规“以拔作支”、虚列支出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矛盾会更加突出。财政部门既要“做大蛋糕”,还要“分好蛋糕、管好蛋糕”。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开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严格预算监督,硬化预算约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实现全年财政收支目标,意义深远,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和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2015年财政收支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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