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60037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50827-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8-27 |
关于玉溪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关于玉溪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1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局长 莽成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玉溪市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玉溪市地方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玉溪市2014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集中精力打好产业建设年、改革创新年、基础设施建设年和生态文明建设年攻坚战,努力克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畜禽疫病高发等困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着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平稳,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民生投入持续加大,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税改革深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市地方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一)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3.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7.6亿元,增长7.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7.3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1亿元,增长11.3%。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6亿元,转移性收入93.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亿元,调入资金7.2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6.5亿元,收入总计221.2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7.3亿元,转移性支出11.7亿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0.5亿元,支出总计21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亿元,净结余0.9亿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2%,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5.8亿元,增长32.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9亿元,增长49.1 %。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亿元,转移性收入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亿元,收入总计34.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亿元,转移性支出-0.2亿元(省级清算土地出让计提收入返还),调出资金3.7亿元,支出总计3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8亿元(结余主要是部分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按规定尚不具备列支条件,需结转下年安排)。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一)市本级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9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3%,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2亿元,增长4.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0.7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15%,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16亿元,增长35.7%。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9亿元,转移性收入105.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调入资金2.9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6.5亿元,收入总计162.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7亿元,转移性支出99.1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支出1亿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16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亿元,净结余0.9亿元)。结余结转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尚未采购完毕,需结转下年安排支出。二是部分上级补助项目不具备当年执行完毕的条件,需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三是经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在年终结算时增加了对我市的财力补助。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8%,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4.5亿元,增长5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6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88%,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6.3亿元,增长10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亿元,转移性收入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亿元,收入总计2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亿元,转移性支出5.4亿元,调出资金2.3亿元,支出总计2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亿元(结余主要是部分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按规定尚不具备列支条件,需结转下年安排)。
(三)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亿元,转移性收入4.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4.3亿元,收入总计5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亿元,转移性支出2亿元,支出总计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1.7亿元。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转移性收入32.5万元,收入总计8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3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万元。
(五)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201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7.6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市级以玉财预〔2013〕88号、玉财预〔2014〕50、51号文件将资金及时足额下达相关县区,极大地缓解了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
2.均衡性转移支付。201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1.9亿元,比上年增长2.2%,市级以玉财预〔2013〕88号、玉财预〔2014〕51号文件及时将资金足额拨付县区,并要求县区将转移支付资金切实用于提高县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改善民生。
3.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1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2.2亿元,增长9.1%,市级以玉财预〔2014〕36、65号文件及时将资金足额拨付县区,弥补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和居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形成的实际支出与机会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财政工作成效显著
201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奋力攻坚克难,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统一部署,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市本级在以往编制两本预算的基础上,2014年试编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首次形成了四本预算提交人大审查,为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预算信息公开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公开政府预、决算的基础上,市级及县区基本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与往年相比,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部署,在市本级和八县一区启动了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通过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资产、债务和预算管理,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科学安排财政收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通过修明渠、堵暗道,把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今后玉溪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五是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继2013年“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试点扩围工作,将邮政电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全市共有“营改增”纳税人5892户,实现“营改增”税款入库1.7亿元。通过实施“营改增”,不仅达到了规范税负的要求,而且在试点行业内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总体上实现了区域整体税负下降,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较好地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重点加大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控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等管理,按照中办、国办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落实,全年“三公”支出下降29%。节约下来的资金投入到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建设等民生工程、惠民项目中,确保向老百姓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促进经济平稳发展。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杠杆的调控作用,按照集中精力打好产业建设年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16条稳增长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增加民生投入,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围绕实施工业园区战役,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资金0.6亿元,工业园区建设成果进一步显现。二是投入资金带动企业科技研发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推动6户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扶持20余个外贸进出口企业,2014年全市进出口总额突破9.7亿美元。四是围绕稳增长、促就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用足用够国家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尽可能向低限收取,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充分发挥政策效力,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安排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4亿元,用于186件水利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六是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加大核桃种植业扶持力度,市级安排资金0.3亿元,比上年增加0.2亿元,种植核桃补助从40元/亩提高到80元/亩,不断发展壮大核桃产业,让核桃产业成为农民增收新渠道。七是围绕保护抚仙湖,安排市级专项资金0.2亿元,用于抚仙湖径流区种植业结构调整,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稳定保持抚仙湖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和农业产业发展。
(四)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财政局不断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55.7亿元,增长13%,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5%。一是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32.1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创新模式破解教育投资难题。全市教育支出32.2亿元,比上年增长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同时,在教育支出进一步加大的基础上,还整合预算内资金0.2亿元、融入信贷资金5亿元,以推进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为玉溪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落实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全年累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3.7 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切实落实了中央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政策,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新农合参保率达98.4%。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2.4亿元,全市共投入保障性住房支出7.9亿元,重点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
(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是缓解我市资金供求矛盾,破解资金瓶颈制约的有效途径。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玉溪市财政局积极向上汇报反映玉溪实际困难,得到了省财政厅的理解和认可。一是争取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转贷资金6.5亿元、是上年的14.4倍,均衡性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9.52亿元、比上年增长17.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36亿元、比上年增长20.1%。二是积极利用上级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网上申报省级扶持项目271个,比上年增加101个,增长59.4%。当年争取省级资金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2014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累计争取上级支持资金114.6亿元,比上年增长24.6%。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全市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支持发展保障有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市委加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不断推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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