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59661 | 文     号 | 530400-005695-20150216-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2-16 |
玉溪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关于玉溪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等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着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平稳,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民生投入持续加大,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税改革深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3.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4.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3%。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6亿元,转移性收入92.7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调入资金7.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5亿元,收入总计220.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7.3亿元,转移性支出1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5亿元,支出总计22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结转下年支出0.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9.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3.5亿元,转移性收入6.8亿元,上年结余4.5亿元,收入总计34.8亿元。基金预算支出27.6亿元,调出资金3.7亿元,支出总计31.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亿元。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2.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5.8%。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9亿元,转移性收入104.6亿元,调入资金2.9亿元,债券转贷收入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162.1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6亿元,转移性支出99.6亿元,债券转贷下级支出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16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2亿元,转移性收入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亿元,收入总计22.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2.6亿元,转移性支出5.6亿元,调出资金2.3亿元,支出总计2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9%,转移性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3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6%,转移性支出2.3亿元。滚存结余42.7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转移性收入33万元,转移性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年终结余50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4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按照中央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新一轮财税制度改革。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我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市本级在以往编制两本预算的基础上,于年初试编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初步形成了四本预算提交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为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预算信息公开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公开政府预、决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市级64个一级预算单位已有57个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八县一区中,4个县区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余县大部分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与往年相比,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部署,在市本级和八县一区启动了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试编工作于8月结束并按时上报省财政厅。本次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单位主体包括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通过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资产、债务和预算管理,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科学安排财政收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政府债务清理工作,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通过修明渠、堵暗道,把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今后玉溪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五是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继2013年“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试点扩围工作,将邮政电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全市共有“营改增”纳税人5892户,实现“营改增”税款入库17360万元。通过实施“营改增”,不仅达到了规范税负的要求,而且在试点行业内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总体上实现了区域整体税负下降,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杠杆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增加民生投入,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围绕促进产业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16条政策措施要求,加快构建结构优化、保障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市级当年新增预算安排2000万元,从部门专项经费中切块1000万元,用于省、市各项政策补助和奖励。二是围绕保护抚仙湖,安排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抚仙湖径流区种植业结构调整,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稳定保持抚仙湖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和农业产业发展。三是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核桃种植业扶持力度,市级资金安排比上年增加1920万元,种植核桃补助从40元/亩提高到80元/亩,不断发展壮大核桃产业,让核桃产业成为农民增收新渠道,成为推动玉溪经济发展新动力。四是围绕稳增长、促就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用足用够国家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尽可能向低限收取,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充分发挥政策效力,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
(三)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针对玉溪“增、消两税”税返低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少的问题,市党政主要领导先后五次率财政部门到省财政厅汇报对接工作,通过汇报对接,省财政厅充分认可玉溪的财政困难,对玉溪的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很大支持,并将继续加大补助力度,统筹整合省级资金安排,对玉溪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给予具体支持。二是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累计争取上级支持资金114.6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其中:争取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转贷资金6.5亿元、是上年的14.4倍,均衡性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9.52亿元、比上年增长17.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36亿元、比上年增长20.1%。三是积极利用上级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网上申报省级扶持项目271个,比上年增加101个,增长59.4%。当年争取省级资金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通过做实项目争取工作,为促进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加大“三农”及社会事业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55.7亿元,增长13%,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5%。一是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32.1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创新模式破解教育投资难题。全市教育支出32.2亿元,比上年增长3.8%。以推进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为重点,整合预算内资金2067万元,融入信贷资金5亿元,为推进玉溪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落实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全年累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3.7 亿元,比上年增长8.1%,连续11年落实中央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政策,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4%。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新农合参保率达98.4%;省、市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604万元,人均达35元。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2.4亿元,全市共投入保障性住房支出7.9亿元,重点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
(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切实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一是按照中办、国办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玉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好各项厉行节约措施,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大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力度,将“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并按此目标分解到市本级和各县区,通过严格落实,全年“三公”支出下降29%;三是坚持有压有保,通过压缩“三公”经费,把节约下来的资金投入到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建设等民生工程、惠民项目中,确保向老百姓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四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支出审核报销制度,坚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的情况,较好地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
(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全面转变干部作风。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纠“四风”与建制度并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用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推动财政工作开展,用财政工作成绩检验活动成效,做到了“四个促进”:一是促进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党性意识达到新境界。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促进了机关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实现新转变。过去是服务对象上门多,现在是财政干部主动上门服务。过去多数时间在办公室,现在多数时间在基层搞调研、查民情、听民意。过去一些办事拖拉的现象没了,对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和服务对象的诉求做到了速办、速结、速复。三是促进了财政职能进一步转变,财政管理取得新突破。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创新理财模式,放大资金倍数,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四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营造了和谐稳定氛围。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抓牢抓实社管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受整个经济下行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增收基础还不牢固;重点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等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税体制改革亟需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积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勤俭节约意识仍需加强。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钉钉子”的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在此,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指导和监督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站位要高、目标要实、做得要好”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着力培植壮大财源,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促进民生改善和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增收节支提效,加强财政科学化管理,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玉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5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1.5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1.8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5亿元,转移性收入11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亿元,收入总计23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8亿元,转移性支出13.1亿元,支出总计234.9亿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1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2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2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27亿元,转移支付收入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5亿元,收入总计36.5亿元。基金预算支出35.2亿元,县区基金调出1.3亿元,支出总计36.5亿元。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1.3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9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亿元,转移性收入1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亿元,收入总计1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亿元,转移性支出109.1亿元,支出总计174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3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3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2.3亿元,转移性收入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亿元,收入总计20.4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5.3亿元,转移性支出5.1亿元,支出总计20.4亿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3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36.7%,转移性收入4.6亿元,上年结余42.7亿元,收入总计6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1亿元,比2014年快报数增长7.9%,转移性支出2.8亿元,支出总计11.9亿元。滚存结余53.7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98.6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98.6万元,上年结余50万元,收入合计148.6万元。支出安排148.6万元。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增速回升缓慢、信贷政策持续偏紧、上级大幅压缩专款补助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断出台的复杂局面,2015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十分繁重,财政运行形势仍不容乐观。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主要是受国内经济增长趋缓,企业利润增幅下降;钢材、建材、采矿业等产品价格在低位徘徊,房地产市场疲软,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减收严重;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营改增”扩点扩围减税让利,省中烟公司“两统一、两整合”改革等等,都将对我市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范围的扩大和标准的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民生支出规模将不断扩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支出的需求将快于财力增长幅度,收支矛盾将不断加剧。此外,偿还债务的压力逐年加大,地方政府债务已进入一个还本付息的高峰期,且按照国发43号文件规定,所有政府负有偿债责任的债务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刚性需求,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增大。
四、强化措施,干在实处,确保2015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于推进全市整体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按照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强化措施,干在实处,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推进经济持续增长。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加强政策研究,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的办法和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一是坚持项目带动。抓住国家和省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桥头堡、“一带一路”、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用足用好政府债务清理过渡期政策,通过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争取项目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带动作用,加快棚户区改造、晋红公路、大化产业园区、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二是支持产业提升。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措施,加大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电子商务、旅游、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创新创业资金等资源向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三是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汇集多方力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全面落实各种涉农补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造林绿化工程,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抓好“三湖”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节能减排和环保监测,建设体现“五位一体”要求的美丽乡村,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二)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宗旨,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民生支出稳步增长,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经费保障措施,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加快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保障体制,切实保障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实施,着力改善教育发展条件。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各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努力拓宽社会投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采取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增加教育投入。二是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到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与全国同步实施。三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筹试点,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着力改变“以药养医”状况,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四是继续加大社会管理创新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三)把多方聚财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做好向上争取这篇文章。要发展就要投入,要大发展就要大投入,而投入资金的来源靠自身积累太慢,靠银行信贷太难,唯有争取上级资金来得最快、最直接,也最实惠。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就显得尤为重要。做好向上争取这篇文章,需要各部门继续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项目的申报部门、实施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必须相互联动,步调统一,密切配合,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和协调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省的盘子,特别是上级已答应补助支持的项目要尽快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到位。作为财政部门,在履行好自身职能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和安排下达。
(四)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坚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释放改革红利,为发展增添新动力。一是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从2015年开始,政府的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预算公开总的要求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情况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现预算审核的重点由收入预算、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若有超收,只能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冲减赤字和偿还债务;若出现短收,需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削减支出,上述两项措施若不能实现平衡,可申请省级救助,对申请省级救助部分必须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中予以安排偿还。四是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做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统一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目标、报告方式、报告内容和报告程序,提供高质量的政府财务信息,既有助于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摸清家底,判断财政运行的效果和可持续性,提高财政透明度,也有助于评估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满足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需要。五是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加强对“营改增”、消费税、房产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改革的前瞻性研究,未雨绸缪,主动应对。尤其是加强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税体系的研究,深入调研、测算对接、做好准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五)把依法理财作为内在要求,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依法理财作为推进玉溪依法治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工作落到实处,把督促检查落到实处,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财政专户,盘活各领域财政“沉睡”资金,盘活的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提高国库直接支付比重,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防范财政支付风险。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规范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花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坚持严查宽管,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的成效和作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六是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防范政府财政风险。
(六)把反腐倡廉作为长期任务,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形成与财政职能和责任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包括物资采购)、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班子成员谈心交心,不断提高班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结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梳理、修订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规章制度,形成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结合实施内部控制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采取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控制、流程控制等手段,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构建财政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防控廉政风险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七)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着力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党的群众路线是永不褪色的生命线和永不过时的传家宝。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深化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认识,把党的群众路线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一是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个根本,扭住“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抓作风改作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勤用“四盆水”洗尽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狠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整治学风不正、会风不严、文风不实、话风不纯现象,促进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坚持群众满意的价值标准,突出问题导向,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增强服务群众效果。二是牢牢把握党员领导干部这个核心,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好“六个表率”,坚持“四个不变”,强化“四个意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牢牢把握纪律教育这个关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用铁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自觉做到“六不”:不让一天闲过,不让一事拖拉,不让一样恶习上身,不让一笔赃款进家,不让一个自己接触过的群众不满,不让一个亲属和身边人员惹出闲话,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适应新常态,激发新动力,不断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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