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834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3 |
玉溪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800000
玉溪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县(市、区)财政局及高新区财政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9.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规章制度。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负责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承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玉溪市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教和文化科、行政科、政法科、经济建设科、金融涉外科、综合与研究科、债务科、财政监督科、条法税政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科技信息科、金融服务科、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 玉溪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 玉溪市会计管理局
3. 玉溪市财政局投资合作中心
4. 玉溪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市财政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5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玉溪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玉溪市会计管理局、玉溪市财政局投资合作中心、玉溪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夯实发展基础上着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及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为抓手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常态化推进存量资金清理,进一步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深入实施“一县一策”财源工程。努力抓好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强化形势分析和研判,提升收入组织的前瞻性。
2.在提升资金效益上出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资金监测预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强化对县(市、区)的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券促稳发展作用。围绕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运行体系,打造多元服务平台。
3.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用力。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民生支出重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大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支持乡村振兴及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及健康玉溪建设。
4.在做好风险防范上发力。全面落实债务监管责任,持续推进“一债一策”化债方式及任务和责任清单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审计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督,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强化资金动态跟踪问效。实行重大非法集资风险清单制管理,全整治金融乱象。
5.在提高治理能力上聚力。以创新为抓手,以实效为目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改革成果运用,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把握玉溪经济和产业发展特质,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
6.在严守财经红线上加力。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更好节用裕民,自觉维护财经秩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干部和资金双安全。注重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分类制定措施,建立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维护财经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3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10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财务总收入5,56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26.0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9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724.93万元,增长44.89%。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2年因全市网络信息相关经费由网信办统一列入预算,故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未纳入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中,2023年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为293.25万元,因此该项目支出比2022年增加了293.25万元。2.2023年新增预算项目:玉溪市“智税理财”平台项目建设资金965.00万元。3.2023年新增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专项资金175.83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平台补助经费90.00万元。4.2022年市财政局办公区搬迁,新办公区租赁费为339.61万元,租赁费较2022年增加235.41万元。5.2023年较上年增加单位资金预算40.9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5,52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2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2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683.03万元,增长43.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因全市网络信息相关经费由网信办统一列入预算,故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未纳入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中,2023年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为293.25万元,因此该项目支出比2022年增加了293.25万元。2.2023年新增预算项目:玉溪市“智税理财”平台项目建设资金965.00万元。3.2023年新增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专项资金175.83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平台补助经费90.00万元。4.2022年市财政局办公区搬迁,新办公区租赁费为339.61万元,租赁费较2022年增加235.4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预算总支出5,567.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26.01万元,单位资金4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6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544.42万元,增长16.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市财政局办公区搬迁,新办公区租赁费为339.61万元,租赁费较2022年增加235.41万元。2.市财政局成立国库支付中心,人员增加,且退休人员增加,故人员工资、社保费、生活补助等相关基本支出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694.31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180.51万元,增长2.30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2年因全市网络信息相关经费由网信办统一列入预算,故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未纳入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中,2023年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为293.25万元,因此该项目支出比2022年增加了293.25万元。2.2023年新增预算项目:玉溪市“智税理财”平台项目建设资金965.00万元。3.2023年新增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专项资金175.83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平台补助经费90.00万元。4.2023年较上年增加单位资金预算40.9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6.64万元,其中: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2,446.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财政局2023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财政局正常工作运转。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的工作业务经费及非税安排的运转支出372.88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项目支出30.00万元是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监督管理经费。
“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1,348.25万元,主要是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293.25万元、玉溪市“智税理财”平台项目建设资金965.00万元、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平台补助经费90.00万元。
“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道交基金委托管理服务。
“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8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事业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支出。
“2019999”财政委托业务支出93.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深化改革项目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35万元,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9.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开支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管理局、会计管理局、投资合作中心3个参公单位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开支离退休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及调出市本级职工单位应承担的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2.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210”卫生健康支出205.96万元,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支付中心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9.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213”农林水支出175.83万元,其中:
“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出175.83万元,是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专项资金,补助新平县94.58万元,补助元江县81.25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203.23万元,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0.5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2.6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未参加福利分房职工的住房补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73.60万元,项目支出1,652.41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1)工资福利支出2,386.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0.87万元、津贴补贴645.74万元、奖金39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3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5.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2万元、住房公积金190.5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6.32万元,其中:办公费113.75万元、印刷费8.48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13.00元、邮电费7.20万元、物业管理费142.00万元、差旅费70.00万元、维修(护)费288.25万元、租赁费339.61万元、会议费10.00万元、培训费82.00万元、公务接待费9.70万元、委托业务费231.40万元、工会经费27.60万元、福利费27.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34万元,其中:离休费12.48万元、生活补助249.36万元;(4)资本性支出15.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265.8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90.00万元,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平台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
“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出175.83万元,是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2户农村金融机构实施补贴,其中,新平县94.58万元,元江县81.2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2022年也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市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万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0次,共计接待900人次。
市财政局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局内函校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吃请,坚持节约、热情、真实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自车改以来核定1辆机要应急通信用车,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及保养可能进一步增加,但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需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无公务应急使用时严格规定必须停放在单位,车辆保管人、使用人和驾驶人不得违反规定将车辆停放在任何住宅小区和其他非规定场所,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实行封存停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财政深化改革项目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和规范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组织预算项目入库评审,合格储备项目增长率不低于5.00%。加快完善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开展1个部门整体及30个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率100.00%。开展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各1次(覆盖全部预算单位1,353个)和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整改复查1次(覆盖全部预算单位1,353个)、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次、财政专项监督检查1次。满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保证财政性资金及时支付与清算,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行为,提高各代理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的积极性,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高效运转。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等相关规定,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开展资产清查1次,通过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家底”,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夯实管理基础。
(二)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项目
2023年,购买业务系统、信息系统硬件质保及运维等财政信息化建设,包括:华为政务云机柜租用+购买视频会议和信息系统设备质保项目、财政业务专网网络安全服务购买项目、玉溪市财政业务专网边界安全加固项目、互联网上网行为管理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行端前置系统运维、购买玉溪市部门决算业务管理平台(网络版)运维服务、购买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玉溪市本级运维服务、购买玉溪市本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服务、玉溪市政府服务采购数字化平台(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工程市场)服务、购买债务系统现场驻点运维服务、购买玉溪市财政业务资料库运维服务、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系统运行使用维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改造(公物仓)服务。通过以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保障2023年全市财政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政府采购工作、债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正常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财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系统可用性达98.00%,解决和处理预算单位和财政业务人员使用常见问题100.00%,疑难问题95.00%,需要软件开发支持问题90.00%,响应问题及时性≤2小时,市本级预算单位业务人员使用财政业务系统满意度达90.00%。
(三)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监督管理项目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具体任务,安排部署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解放思想,立足实际,推动金融改革取得实效,继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金融工作方针、路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全市人民群众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
(四)道交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在预算年度内,做好玉溪市道交基金垫付项目,达到垫付案件量不少于4起的数量目标,达到所有案件均按时垫付的时效目标,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赔偿义务人进行追偿,完成目标期内完成追偿案件不少于1起,建立完善救助基金申请审核垫付业务档案,保证每年度终了时相关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玉溪市“智税理财”平台项目
玉溪市“智税理财”平台拟由玉溪市财政局牵头,玉溪市税务局、市委网信办协同配合,以玉溪市“政务云”为基础,将税收征管保障数据交换平台由1.0版升级到2.0版,端口向全市2区1市6县(含75个乡镇街道)开放共享,避免县(市、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在2.0版的基础上建设税收征管保障数据中台和数据治理体系,通过集中、拓宽和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强化税收征管保障数据分析。在建设税收征管保障专题应用的同时,平台同时将数据工具、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应用支撑、基础应用等模块沉淀为共性的服务组件,并预留好模块端口,为下一步与其他平台协同运用做好准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4.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2.30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1.2022年市财政局办公区搬迁,新办公区租赁费为339.61万元,租赁费较2022年增加235.41万元。2.市财政局成立国库支付中心,人员增加,故公用经费、工会费、福利费等相关基本支出也随之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含会计局、非税局、投资合作中心、国库支付中心)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00.75万元、印刷费8.48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13.00万元、邮电费7.20万元、物业管理费142.00万元、差旅费70.00万元、维修(护)费15.00万元、租赁费344.41万元、会议费10.00万元、培训费82.00万元、公务接待费9.70万元、委托业务费98.20万元、工会经费27.60万元、福利费27.6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资产总额1,69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59.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17.5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28.7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71.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6.33平方米,账面原值380.3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部缴入市级财政,故本单位资产处置收入为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6.77万元,其中出租出借资产2,415.7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6.77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说明
市财政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市财政局2023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800111
玉溪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2023020305455936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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