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103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801000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县(市、区)财政局及高新区财政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9.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规章制度。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负责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承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金融项目招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掷地有声抓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有力。一是疫情防控责任落到实处。统筹安排各类疫情防控资金,不断加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资金保障工作,有序推进疫苗接种,按要求上解2021年疫苗费用专项资金,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全面推进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等关键岗位人员第三针疫苗接种工作,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健全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支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惠企行动深入开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通过“减、免、缓”的政策叠加,共为企业社保减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负”。三是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支持推进“三湖”保护治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建设,为打好污染防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提高。完成抚仙湖“十三五”规划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四是把产业培育放在优先位置。加大产业投入在财政资金安排中的比重。争取到的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市级安排重点项目前期费,80.00%以上投向工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园区、仓储物流等产业类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下达科技专项资金,进一步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数字化建设,有效助力“数字玉溪”建设。
2.精准发力增后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坚持财源培植和财税征管两手抓、两手硬,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冲击,多渠道拓展财源、组织收入,有效扭转收入下滑趋势。一是健全财源培植新举措。出台《关于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重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市、县、乡三级发展经济、增产增收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力提升全市乡镇财政“造血”能力。有效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税收征管级次划分,出台《玉溪市市属国有企业税费征管级次划分方案》,有力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跨越发展;二是拓宽收入入口。及时兑现上年度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奖励,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深入开展银政合作,对重点银政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促。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车购税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市级安排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北城至研和、江川至红塔、通海至龙朋等一批高速公路前期经费投入,为项目开工打下基础。安排现代化全域水网、新元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前期经费,助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3.厉行节约保重点,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年初预算压减各部门工作业务经费,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对各部门一般性支出形成的结余,年终收回平衡预算,按收回工作业务经费的70.00%压减相关部门次年经费额度。常态化推进存量资金清理。以三条高速公路PPP整改为突破,实现了对一批PPP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整改。削减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及物管费用,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有效处置一批老旧公房,规范罚没收入管理,在全省率先开出首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
4.矢志不移守初心,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一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成效显著。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向上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市级安排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二是民生保障加力提效。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9.50%左右。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有效支持了“三农”和贫困地区发展。逐步健全财政资金投入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保障机制,支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对县(市、区)支持力度,制定县级“三保”提示函和“三保”管理方案,确保不发生拖欠“三保”问题,不发生与“三保”有关的社会舆情风险。四是教育事业全面推进。紧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大力支持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成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目标。着力补齐高中教育短板,争取到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市级安排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筹措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落实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求。
5.多措并举防风险,财政管理水平提质增效。一是多举措做好风险防范。紧盯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建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防止发生债务违约。全面梳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督促各县(市、区)做实做细偿债计划,确保政府债券本息全部按期足额偿还。不断强化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日常风险监测及非现场监管并定期开展现场检查,预警金融风险。二是多层面抓好资金监管。充分运用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将财政监督关口从事后前移到事前和事中,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大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开展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对专户资金核算范围、归口管理、变更、撤销及备案是否按照专户类型摆放资金等情况进行自查,明确整改时间,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三是多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建立财政资金申报与项目、政策、绩效信息关联的机制,做好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组织市级70个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及所属部门实施的1,073个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70个部门整体自评优良率为100.00%,项目总体优良率为88.91%。
6.守正创新聚活力,财政改革亮点纷呈。全省率先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全省推广使用积累了经验。全省率先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开出了云南省第一张非税电子票据,完成全省首家非税电子收缴一体化不动产收费互联网缴费,24小时内完成所有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达到发达地区水平,为下一步云南省按照“玉溪模式、玉溪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两项改革工作奠定基础。全省率先推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有效激发基层内生动力。全省首家建设面向目录以外、限额以下的政府服务采购数字化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服务采购,率先走出增收节支新路子。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玉溪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6个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切实理顺各领域市县两级关系。启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系统,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试行电子化审批管理,对存量银行账户实行电子化备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产业基金创立工作有效推进,起草《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完成与省金控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协议审核,为争取省级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对玉溪市收益性良好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进行投资引导、培育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成70个市本级部门整体绩效指标501条,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2,385条,完善11类市本级共性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不断得到加强。提高政策“契合度”,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预约办”、“手机办”等不见面社保经办服务,确保为民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局机关本级。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局(玉溪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会计管理局、玉溪市财政局投资合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2.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7万元,占总收入的0.34%。收入比上年减少824.71万元,下降15.5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玉政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将市财政局位于聂耳路35号办公区房屋资产及土地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给玉溪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做好产权转移相关工作,需缴纳相关税费,市财政局资产科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玉财资〔2020〕146号)780.00万元,剔除该项因素,总收入与上年相比下降0.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7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62万元,占总支出的76.01%;项目支出1,132.75万元,占总支出的23.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比上年减少72.59万元,下降1.5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根据玉政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将市财政局位于聂耳路35号办公区房屋资产及土地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给玉溪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做好产权转移相关工作,需缴纳相关税费,市财政局资产科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玉财资〔2020〕146号)780.00万元,2020年12月缴交相关税费427.00万元,在2021年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资追〔2021〕1号)352.88万元,1月支付293.8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34.18万元;2.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9.62万元。比上年增支141.98万元,增长4.12%。支出增长主要原因:1.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支135.06万元,增长15.1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支39.97万元,增长14.83%,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助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1%。办公费人均支出7,949.94元、水费人均支出505.26元、电费人均支出2,172.47元、邮电费人均支出2,685.23元、差旅费人均支出6,682.87元、会议费人均支出934.58元、培训费人均支出2,266.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2.75万元。比上年减少214.57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1.根据玉政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将我局位于聂耳路35号办公区房屋资产及土地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给玉溪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做好产权转移相关工作,需缴纳相关税费,市财政局资产科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玉财资〔2020〕146号)780.00万元,2020年12月我局缴交相关税费427.00万元,在2021年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资追〔2021〕1号)352.88万元,1月支付293.8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34.18万元;2. 2020年建设玉溪市财政局预算标准化平台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及预算标准化平台网络安全建设项目实施,共支付211.70万元,本年无此项目支出。
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支出136.3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建了市本级工资统发系统和部门决算平台预算2个新系统;完成了财政信息系统设备维保与运维服务工作;完成了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债务系统、采购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行前置系统5个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及服务费的支付;完成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工作及资金的支付。保障财政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转。
国库支付手续费及绩效管理经费支出423.9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出台5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成全市70个预算部门1,073个项目自评,完成了70个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共纳入指标库3,229条绩效指标。绩效评价20个重点项目和部门。各代理银行按照代理协议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时办理授权支付率为100.00%。提高预决算公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面和及时率达100.00%,强化预决算公开检查考核工作。维护财经秩序,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完成财政监督检查4次。
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监督管理经费支出69.4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市金融办牵头制定《玉溪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普法和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监督管理经费83.00万元,实际支出69.4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制作3个花灯视频宣传抖音,二是印制全市非法集资宣传册及布袋,三是在媒体平台推送短信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减少72.63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1.2020年根据玉政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将市财政局位于聂耳路35号办公区房屋资产及土地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给玉溪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做好产权转移相关工作,需缴纳相关税费,市财政局资产科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玉财资〔2020〕146号)780.00万元,2020年12月缴交相关税费427.00万元,在2021年拨入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资追〔2021〕1号)352.88万元,1月支付293.8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34.18万元;2.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3%。其中: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经费支出。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2,286.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4.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181.7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道交基金委托管理服务专项资金支出。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69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等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99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支付手续费及绩效管理经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科学技术(类)支出1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玉财建〔2021〕66号玉溪市“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专项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0.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1.8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7.卫生健康(类)支出16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3.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8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金融(类)支出8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
“2179999”其他金融支出,主要用于玉财金〔2021〕82号省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20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3.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预算的6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因公出国(境)费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6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6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没有超预算,因为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统一预算,但实际执行中相关经费由单位列支,无预算、无支出。2.公务接待费,一是由于疫情影响,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完成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的任务。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一是由于疫情影响;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66万元,下降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细项看,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完成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的任务。市财政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局内函校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吃请,坚持节约、热情、真实的原则,因此接待费没有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疫情影响;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文件规定保留一辆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市财政局留用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云F·N5936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制定印发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和车辆使用台账,包括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油料使用管理台账。留用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无公务应急使用时严格规定必须停放在局办公区固定车位上(应急通信专用车位),车辆保管人、使用人和驾驶人不得违反规定将车辆停放在任何住宅小区和其他非规定场所,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实行封存停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占25.67%;公务接待费支出9.99万元,占7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改革,减税降费,政府债务清理,审计署、省审计厅相关审计,各县(市、区)到市级配合检查及汇报各项工作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2.24万元,比上年增支124.26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2021年租赁费增加78.97万元(本年支付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费104.20万元),差旅费增加25.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5.06万元、印刷费8.00万元、咨询费6.00万元、水费5.41万元、电费23.25万元、邮电费28.73万元、物业管理费141.96万元、差旅费71.51万元、维修(护)费60.93万元、租赁费104.45万元、会议费10.00万元、培训费24.25万元、公务接待费9.99万元、劳务费158.03万元、委托业务费68.49万元、工会经费25.61万元、福利费22.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财政局资产总额3,724.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99.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12.9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110.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008.25平方米,账面原值110.9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8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724.35 | 111.5 | 3,099.90 | 1,546.37 | 34.80 | 1,518.73 | 512.95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制定《玉溪市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办〔2019〕27号),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则,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跟踪、自评和评价结果运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整体支出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计划工作基本已实现预期目标。1.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新建了市本级工资统发系统和部门决算平台预算2个新系统;完成了财政信息系统设备维保与运维服务工作;完成了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债务系统、采购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行前置系统5个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及服务费的支付;完成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工作及资金的支付。保障财政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转。2.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开展项目评审,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和规范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加快完善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2021年出台5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成全市70个预算部门1,073个项目自评,完成了70个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共纳入指标库3,229条绩效指标。绩效评价20个重点项目和部门。各代理银行按照代理协议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时办理授权支付率为100.00%。提高预决算公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面和及时率达100.00%,强化预决算公开检查考核工作。维护财经秩序,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完成财政监督检查4次。3.金融监督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力度。4.公开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国库支付手续费及绩效管理经费:2021年出台5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成全市70个预算部门1,073个项目自评,市本级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部门数量有70个,占市本级部门数70个的100.00%,市本级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项目数量有1,276 个,占市级项目数1,276 个的100.00%。完成了70个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共纳入指标库3,229条绩效指标。绩效评价20个重点项目和部门。各代理银行按照代理协议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时办理授权支付率为100.00%。提高预决算公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面和及时率达100.00%,强化预决算公开检查考核工作。维护财经秩序,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完成财政监督检查4次。
2.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专项经费:(1)通过购买2021年市本级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运维工程师全年支持和保障市本级财政和单位用户正常使用一体化系统,及时解决系统应用过程中发生各类问题;通过购买设备质保与运维服务,提供网络及安全设备维护、存储设备维护等服务,运行维护期间,系统可用率达到98.00%,维护过程中未造成失、泄密事件、数据丢失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保障了玉溪市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2)通过购买2021年度玉溪市财政局网络安全服务,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网络安全设备巡检、财政专网VPN冗余测试等服务,通过购买专业安全服务,提高了全市财政专网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3)完成了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玉溪子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费的支付,完成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运维经费的支付,系统建设完成率100.00%;(4)2021年度市级共支付电子化财政票据管理软件使用费6.62万元;(5)通过购买债务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债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了运维服务费的支付;(6)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人行国库前置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及时办理财政资金支付率为100.00%。通过以上信息化建设与软硬件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的开展保障2021年全市财政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正常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财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系统可用性达98.00%,解决和处理常见问题100.00%,需要软件开发支持问题90.00%,响应问题及时性≤2小时,市本级预算单位业务人员使用财政业务系统满意度达95.00%。
3.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监督管理经费:按照“金融工作要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改革取得了实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三项要求,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我市企业一级市场融资比例,为使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法集资所运用的手段及危害,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对非法集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2021年市金融办牵头制定《玉溪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普法和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监督管理经费83.00万元,实际支出69.4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制作3个花灯视频宣传抖音,二是印制全市非法集资宣传册及布袋,三是在媒体平台推送短信息。
4.道交基金委托管理服务专项资金:2021年度该项目完成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和法定连带责任人暂时无支付能力而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3笔,金额9.88万元,完成垫付抢救费用2笔,金额11.20万元。总共垫付金额21.08万元。相关垫付案件已按照绩效目标规定时效进行支付,案件费用的申请及材料符合《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计划工作基本已实现预期目标。1.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运维,新建了市本级工资统发系统和部门决算平台预算2个新系统;完成了财政信息系统设备维保与运维服务工作;完成了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债务系统、采购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行前置系统5个系统运维服务工作及服务费的支付;完成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及网络安全服务工作及资金的支付。保障财政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转。2.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开展项目评审,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和规范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加快完善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2021年出台5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成全市70个预算部门1,073个项目自评,完成了70个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共纳入指标库3,229条绩效指标,绩效评价20个重点项目和部门;各代理银行按照代理协议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时办理授权支付率为100.00%;提高预决算公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面和及时率达100.00%,强化预决算公开检查考核工作;维护财经秩序,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完成财政监督检查4次。3.金融监督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力度。4.公开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31801111
玉溪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306074238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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