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259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29 |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机构改革的信息融合、流程整合为切入点,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事宜,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和保密审查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单位指定信息联络员,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定期上报工作信息,为信息公开提供基础信息资料,通过抓年初计划要点落实、年中检查督促、年末考核总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8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模块公开信息255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20条,玉溪市征地信息系统公开信息73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模块中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通知公告238条(预决算公开4条、行政许可和处罚双公示49条、通知21条、部门公告85条、公示专栏76条、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2条、新增规范性文件1条)、政府文件8条,设置玉溪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专栏入口链接,充分发挥了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服务和宣传作用。
我局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为主要渠道,通过办公区域信息查阅栏、制作宣传手册、订阅资料发放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政策法规宣传学习、组织人事等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办理申请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经核实,申请人直接向我局提出的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有3件申请的部分内容属于我局公开范围,已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对申请中属于县(市、区)政府征地等信息公开内容的,因相关材料形成、保管于县(市、区)有关部门,已转办至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以规范化、专业化为目标,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制作专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表格《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批表》,要求各科室、所属单位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局领导最后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后方可发布。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及时答复。
(五)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公开平台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集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模块、玉溪市征地信息查询系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培训、检查、指导、考核和监督工作,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办法,印发《玉溪市政府网站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模块〉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公开受理渠道,积极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 | 减少8 | 4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1 | 减少205 | 10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减少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13923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的政务信息类别、数量不断增多,政务信息范围、广度不断扩大,政务信息专业性不断增强,这就对我局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一是便利性不够。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的渠道多样化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广度,但是却面临着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便利性不够的问题,大量碎片化的政府信息分散在多个不同的平台。政府信息的整合度、系统性不够高。二是时效性不强。部分业务科室没有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对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全系统公开意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落实到业务科室。建立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转变全系统信息公开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由单一责任部门推进向由全系统各业务科室统一推进的转变。二是注重量质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向精准方向转变。在不断扩展政府信息的内容范围的同时,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在政务公开及时、全面、精准的基础上,做到政务公开内容更生动化,形式更丰富化。紧抓重点领域和关键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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