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821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31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等相关要求,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53号,邮编:653100,电话:0877-2065776、2989010(传真),邮箱:yxswl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职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及时更新发布玉溪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玉溪文旅”政务新媒体平台。其中:2024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二是按时编制发布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报表及政府网站监管报表,并做好年报和报表集中公开展示。三是强化解读回应,2024年发布文字、图表、问答等政策解读材料2件。
(二)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提升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累计受理申请人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公开申请4件,2件已按规定办结,2件驳回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三)坚持政府信息源头管理,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2024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发布信息共210条,及时办理留言7条。挖掘政务新媒体公开运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影响力、穿透力。用活办好“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120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30万。“玉溪文旅”政务新媒体通过制定主动回复留言机制、设置关键词自动回复等措施,提供网民有效互动功能。及时发布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预决算公开、监管执法、文化旅游统计、公共文化服务等信息,每季度公示“玉溪市涉文旅典型案件”信息。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目前,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有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网页、“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两个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平台。一是优化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主动公开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结果、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行政处罚与强制、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统计信息和文化惠民项目等19个栏目信息,今年新增了3个栏目:文化惠民项目、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做到“应公开,全部公开”。工作中主动聚焦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优势,全方位介绍文旅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及时整改监测反馈问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出现转载或发布信息出错等情况。强化政务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有序。日常工作中及时整改监测反馈问题,及时处理错误表述、外链暗链、空白栏目、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有关要求和各级安排部署有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信息质量,规范平台建设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才队伍不够健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同时兼职其他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力量有待加强。二是综合服务水平不够高,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严格信息审查清理工作。指定专人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通报的问题进行收集、整改、记录,对所需整改的问题做到发现问题立时整改,将问题影响程度降到最低;针对每日推送的新稿件,实行四级审核负责制。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确保各类信息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及时对留言进行筛选、回复、精选等工作;针对不同的留言内容,制定留言处理机制,对负面留言内容进行筛选,对积极性评价进行留言精选并互动,对文章内容问询留言进行解答。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新媒体、网站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项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围绕重大事项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多样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做好政策解读,统筹运用图示图表、视频动漫及专家访谈、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解读能力,加大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力度,及时公开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政策、方针。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一是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坚持政策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背景依据、总体考虑、起草过程、目标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内容,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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