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2030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150115-0004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1-15 |
玉溪市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玉溪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卫生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来抓,与卫生改革和发展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抓动员、抓学习、抓深化、抓落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稳步推进。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单位信息化工作,实现了“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的目标,信息化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落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中涉及卫生重点任务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已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为促进我局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医疗卫生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工作小组、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工作小组、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工作小组、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考核评议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市直单位成立与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8个市直单位都成立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组织机构。
制定印发了《玉溪市卫生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卫生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玉溪市卫生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玉溪市卫生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玉溪市卫生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
(一)加强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卫生局与县区卫生局每年签订责任目标书,实施任务与监督挂钩,有效加强了对下级部门和行政监督和管理。同时,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卫生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制定《玉溪市卫生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政许可制度,采取“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使行政许可更加透明和高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为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市卫生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贯彻执行《条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卫生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编制了《玉溪市卫生局政府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开设了机构职能、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工作动态、公示栏等栏目,将重要的卫生政策、措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息、三公经费等情况适时进行公布和更新,实现了管理、审批的公开、透明、便民、及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建立制度,形成规范审批长效机制
自2002年开展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11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推进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卫生行政许可受理范围》、《卫生行政许可办证指南》、《卫生行政自由裁量权》等规章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围绕服务承诺事项制定了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公开承诺事项、服务操作程序,对窗口业务事项、环节、程序等内容进行清理、简化、规范,最大限度压缩办件周转环节和时间,促进办件效率的提高,努力做到“便民、利民”。
按照市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审查和备案项目进了梳理,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印发了《玉溪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三)民主决策,严格实施政务公开
我局规范听证、公示、通报和查询工作,及时通报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及效率、突发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展等情况。市卫生局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各个新闻媒体的职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对公众提出的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答疑解难;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扩大透明度和影响力,较好地推动了我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市直单位通过医院网站、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触摸屏、《院报》、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和患者公开有关信息,公开医院相关部门电话、挂牌上岗,各科室在显要位置公开公示服务承诺,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和新闻媒体座谈会,加强医院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全方位、多渠道、经常化、自觉地接受监督,增强了医疗服务透明度,加强医患沟通。
市卫生局为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需要的设备、设施等予以积极支持,配备了专用电脑、电话等,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0〕84号)要求,2014年公示重要事项23项,通报重点工作47项,接听96128专线8人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13条,重要事项公示网站发布信息23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26条,并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
2014年,我局及时更新了局领导分工调整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凡公开的信息均按照“谁产生,谁审查,谁发布”的要求,按程序审查后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公布了办公时间、地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等内容。2014年,市卫生局未共收到群众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取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卫生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玉溪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市卫生局将结合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地向群众公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开诊时间、特色科室等便民信息;公开区域内医疗服务质量、费用、评价等适合公开的监管信息,方便群众选择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站内容,鼓励卫生系统积极利用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三是发挥12320卫生热线的支撑作用。各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12320质量考核评价制度,负责本地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的考核工作。发挥12320卫生热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特别要做好向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服务信息、新农合信息等服务型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真正方便群众。
附件:1�2014年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2�2014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表
玉溪市卫生局
2015年1月15日
附件1
2014年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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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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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不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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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新闻发布会
| 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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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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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政府公报
| 期
| 0
|
|
|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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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123
|
|
| |||||||
(二)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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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 个(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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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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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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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现场书面形式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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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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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传真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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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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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全年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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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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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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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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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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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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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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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重复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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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0
|
|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0
|
|
| |||||||
(2)商业秘密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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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个人隐私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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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尚处于讨论、研究和审查过程中 的信息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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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0
|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
9.其他情形申请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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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咨询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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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 人(次)
| 8
|
|
| |||||||
其中:1.“96128”专线查询数
| 人(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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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网络查询数
| 人(次)
| 0
|
|
| |||||||
3.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0
|
|
| |||||||
4.其他方式查询数(请说明)
| 人(次)
| 8
| 到科室咨询
|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 人(次)
| 8
|
|
| |||||||
其中:1.“96128”专线答复数
| 人(次)
| 8
|
|
| |||||||
1.1“96128”专线转接数
| 人(次)
| 0
|
|
| |||||||
1.2“96128”专线转接成功率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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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网络答复数
| 人(次)
| 0
|
|
| |||||||
3.现场答复数
| 人(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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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其他方式答复数(请说明)
| 人(次)
| 0
|
|
| |||||||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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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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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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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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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
| |||||||
(二)因行政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 |||||||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 件
| 0
|
|
| |||||||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数
| 件
| 0
|
|
| |||||||
3.判决变更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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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 元
| 0
|
|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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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信访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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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举报数
| 件
| 0
|
|
| |||||||
3.其他方式申诉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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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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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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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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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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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等)
|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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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邮寄费
|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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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 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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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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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等)
| 元
| 0
|
|
| |||||||
3.邮寄费
| 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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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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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组织重大决策听证
| 项
| 0
|
| ||||||||
(二)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
| 条
| 23
|
| ||||||||
(三)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
| 项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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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区/部门主管领导(签审):
(盖章)
年 月 日
|
| ||||||||||
填表人
| 赵从瑛
| 复核人
| 杨燕梅
|
| |||||||
电话
| 6135211
| 电话
| 613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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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表
单位(盖章): 玉溪市卫生局 填表日期:2015.1.13
一、组织领导(在对应栏打勾或直接填报)
|
(一)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实施四项制度(√)、列入政务公开工作(√)、采用其他方式( )。
责任部门: 办公室 责任人:杨燕梅
联系人:杨燕梅 联系电话:613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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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6128”政务服务专线主管部门及科室:办公室
分管领导:史勇 联系人:杨燕梅 电话:613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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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工作亮点,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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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工作亮点
(一)加强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卫生局与县区卫生局每年签订责任目标书,实施任务与监督挂钩,有效加强了对下级部门和行政监督和管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卫生工作重点,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制度,制定《玉溪市卫生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政许可制度,采取“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使行政许可更加透明和高效。
(二)建立制度,形成规范审批长效机制
自2002年开展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11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卫生行政许可受理范围》、《卫生行政许可办证指南》等规章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围绕服务承诺事项制定了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公开承诺事项、服务操作程序,对窗口业务事项、环节、程序等内容进行清理、简化、规范,最大限度压缩办件周转环节和时间,促进办件效率的提高,努力做到“便民、利民”。 二、存在困难及改进措施
玉溪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市卫生局将结合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地向群众公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开诊时间、特色科室等便民信息;公开区域内医疗服务质量、费用、评价等适合公开的监管信息,方便群众选择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改进服务,提高质量。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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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见及建议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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