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2238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2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玉溪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实际,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及监督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2020年,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通知公告1条,预决算公开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读4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逐级明确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有关监管企业协调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抓好落实,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创新公开载体,提升服务效能。市国资委以创新服务为驱动,运用 “互联网+大数据”,创新多种公开载体,深化各类国资国企信息系统整合,促进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一是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将委内办公室电话进行公开,做到及时受理提出的信息咨询、非紧急类求助、意见建议等。二是营造办公区域公开氛围。结合本单位机关文化,划分公开区域,就委内工作职责等信息进行公开,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提高对外服务效率。
(三)严格保密审查,规范保密管理。为加强玉溪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国资委实际,拟定并印发实施了《玉溪市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在保证应公开尽公开的情况下,防止涉密或敏感信息泄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紧密度不够。二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予动态更新,统一公开标准,明确各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和工作成效宣传,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四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或涉及国资国企的重要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水平。五是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从条目完整性、内容可得性、更新及时性、操作便捷性四个维度入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公开事项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避免出现内容滞后或缺失、信息获取不便或链接无效等情况。六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开展年度考核为契机,严格对标对表,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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