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3208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1-17 |
玉溪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及玉溪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国资委围绕增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政务信息服务能力,统一思想,健全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玉溪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实际,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及监督保障等措施,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领导信息1条,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3条,通知公告4条,政策解读1条,预决算公开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条,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和规范管理水平。
(一)健全组织领导。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结合机构新成立的实际,着眼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抓好落实,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委内各科室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梳理本科室需公开的内容及事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按要求及时公开。
(三)强化监督保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一项法定要求,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核心保障。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拟定《玉溪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玉溪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下了基础。
(四)严格保密审查。为加强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市国资委实际,拟定并印发实施了《玉溪市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在保证应公开尽公开的情况下,防止涉密或敏感信息泄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由于市国资委机构刚独立,各项工作均有待规范提升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内容单一。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紧密度不够,与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联系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予动态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和工作成效宣传,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玉溪市国资委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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