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047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河长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6-09 |
《玉溪市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打造绿美河流升级版,争当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云南贡献玉溪力量,根据《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云南省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参照‘湖泊革命’60条,由省河长办起草全省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对策措施意见”的指示要求,省河长办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省级《实施意见》,玉溪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5个部分,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概括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流域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共4项,分别为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压实责任,全域联治。
(三)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国控断面达到80%,省控断面达到73.9%,劣Ⅴ类水体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基本建成安澜河流、清洁河流、绿美河流、幸福河流。
(四)主要内容分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4方面,共38项,其中市河长办牵头2项,市水利局牵头19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3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7项,市生态环境局7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1项,市民政局牵头1项,市湖泊管理局牵头2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1项,市林草局牵头1项。一是河畅,通过加强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流水网连通建设等14项任务,构建人水和谐的安澜之河。二是水清,围绕河流“水清”“水浑”问题,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等14项任务,建设鱼翔浅底的清洁之河。三是岸绿,通过实施推进绿美河流建设、完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体系、深化河流“清四乱”行动等5项任务,构建有树有草的绿美河流。四是景美,通过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水美乡村建设等5项任务,构建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
(五)保障措施分为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联防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市场手段、激励公众参与5方面,共压实河长制责任、完善河长制制度、推进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加强河流执法监督、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完善河流监测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党建+河(湖)长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玉溪市总河长令
第12号
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市级河湖长,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打造绿美河流升级版,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云南贡献玉溪力量,根据《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制定《玉溪市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令。
玉溪市总河长:
2023年6月 7 日
玉溪市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打造绿美河流升级版,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云南贡献玉溪力量,根据《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令第9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安排,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流域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力铸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流域绿色转型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涉水问题,持续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河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管理措施,强化重点流域、区域精准有效治理,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围绕流域空地水资源条件和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统筹做好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五水”共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压实责任,全域联治。严格落实全省河流管理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深化河湖长制,创新和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层层压实、多元参与、全民共治、全域联治的社会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国控断面达到80%,省控断面达到73.9%,劣Ⅴ类水体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两大水系流域治河理念更加科学、治河责任更加明确、治河机制更加完善、治河措施更加系统,实现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形成,河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系统稳定性和人民群众幸福感显著提升,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长制总体目标。
——基本建成安澜河流。全市水网建设稳步推进,两大水系干支流河道行洪能力显著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
——基本建成清洁河流。两大水系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比例持续提升。
——基本建成绿美河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河滨湿地、水源涵养林生物种类多样,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基本建成幸福河流。具有丰富多样的河流水文化体系逐步建立,人文自然景观生态格局逐渐形成,人民群众幸福感逐步提升,人水共生关系日趋和谐。
四、主要内容
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对标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任务要求,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对标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新要求,对标省内外河湖长制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立足于流域区域协调治理,统筹推进玉溪市河流管理保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等4方面38项任务。
(一)河畅。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河流空间管控,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城镇河流(河段)沿岸防洪薄弱环节设施建设,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生态用水需求,构建人水和谐的安澜之河。
(二)水清。治河先治水,治水先治污。紧紧抓住减少入河污染负荷这一核心,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截污治污、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确保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鱼翔浅底的清洁之河。
(三)岸绿。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原则,推进岸线管理保护和河流生态修复,打造沿河绿色生态廊道,构建有树有草的绿美河流。
(四)景美。全面提升流域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水文化体系建设,逐渐形成人文自然景观生态格局,构建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
五、保障措施
聚焦河流管理保护各项任务,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各级河长要“既挂帅又出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面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联防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管理能力”“强化市场手段,创新运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等5方面10项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职尽责,按照本方案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措施、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有关实施方案和清单及时报市河长办备案。
关联文件公开网址: 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zfwj8687/20230609/1490475.html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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