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1651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12-28 |
政策解读《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二
一、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自2008年1月实施以来,为星云湖全面推进依法保护、治理水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行了修订。同时,星云湖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湖泊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保护工作的需要。一是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衔接;二是星云湖法定水位采用的“国家黄海高程”系统已经废止,与现行的“1985国家高程基准”不统一;三是星云湖水质仍为劣V类水,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Ⅲ类水标准。
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出“部分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亟需修订完善”,按照整改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2019年7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因此,及时对《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是必要的。
二、修订过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会同玉溪市、江川区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立法程序,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6月28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草案和说明。修订草案于7月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草案共六章,由28条扩充到40条,主要修改、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调整法定水位。玉溪市江川区聘请了专业机构对星云湖的水位高程进行了测绘和换算,结果为:星云湖新旧水位高程基准差值采用+0.85米,最高运行水位由原黄海高程1722.5米调整为1723.35米,最低蓄水位由1720.8米调整为1721.65米。
(二)进一步科学严谨划定保护区范围。星云湖保护范围划分为二个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星云湖水域及星云湖最高蓄水位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径流区的范围。根据一、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功能,提出二个区域不同的保护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明确界定禁止行为和建设内容,对一级保护区内允许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控。
(三)突出保护优先原则。一是在全方位推进保护工作中,强化湖泊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入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要建设环湖截污治污等工程。三是突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修订草案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扶持流域绿色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责任作了规定。对城镇和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沿湖旅游活动和污染物排放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四是规定了禁渔制度,对引进外来物种进行限制。
(四)进一步强化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云编办〔2018〕101号)精神,草案在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中,规定了省、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湖泊管理专门机构的职责。强化了玉溪市人民政府保护星云湖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玉溪市、江川区湖泊管理专门机构的职责划分。
(五)进一步严格法律责任。修订草案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相衔接,参照相关环保地方性法规,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严格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
- 受权发布丨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25-05-20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25-05-20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2025-05-20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5-05-20
- 《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 2025-05-19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25-05-19
- 事关普惠养老、债券市场“科技板”……一揽子金融政策打出“组合拳” 2025-05-15
- 关于《云南省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方案》的解读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