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5707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3-02 |
《玉溪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玉溪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2月2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10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2〕86号)。为抓好国办发〔2022〕30号、云政办发〔2022〕86号文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起草了《若干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个方面22项任务62条措施,充分结合我市现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要求和国家、省有关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衔接和动态管理。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工作,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及隐性壁垒开展集中清理,加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报送。二是落实工业产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各项规定,积极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积极推进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加强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是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及时承接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完善本地化要素信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建立审批和监管联动衔接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加强行政备案事项设定、清单管理、运行实施和监督等全过程规范管理。四是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招投标常态化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和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降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成本,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五是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推进“一照多址”改革,深化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
(二)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一是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二是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建立市政公用服务项目清单,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服务和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容量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巩固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成果。三是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开展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费率降至1%以下。四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纳入年检、换届、等级评估、抽查审计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五是推进物流降本减负。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鼓励企业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无车承运人”等运输组织模式,依托中老铁路推进多式联运。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一是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编制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提高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二是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等评估流程,健全完善压覆矿产按区域评估审批机制。健全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梳理落地条件成熟度高的项目,积极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先行用地申报。积极推动“帮办代办”服务,明确服务标准和帮办流程,全面推行“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三是持续优化跨境贸易服务。配合推广应用省级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和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四是切实优化税费服务。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智能退税服务,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主要涉税服务事项 100%网上办理。五是着力规范中介服务。衔接落实国家和省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六是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集中发布本地区本领域惠企政策措施,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做好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的推广应用,提升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编制形成市县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公示各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二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三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积极联合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工作机制,出台重大涉企政策前充分听取有关企业意见建议,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做好政策文件发布前意见征集以及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二是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事项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开展新一轮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化解存量拖欠。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梳理涉及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三是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作用,汇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转办督办。创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活动监测和问题发现机制,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三、贯彻落实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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